失業了怎麼辦?別讓您的失業給付權益睡著了!
親愛的朋友,如果您正值中高齡,卻不幸面臨失業,心中的焦慮與不安,我們完全理解。這段時間,生活開銷、未來規劃,每一樣都讓人煩惱。但請您放心,臺灣的就業保險制度,就是為了在您遇到困難時,提供一份重要的經濟支持。這份「失業給付」是您的權益,只要符合條件,就能申請!
今天,律點通將以最白話、最貼近您生活的方式,仔細說明失業給付的請領資格、申請流程,以及您最關心的實務問題,幫助您掌握自身權益,安心邁向職涯新階段。
什麼是失業給付?先搞懂基本門檻
失業給付是就業保險提供的一種津貼,目的是在您非自願離職、暫時沒有工作時,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讓您能安心找尋下一份工作。但要領取,有幾個關鍵條件您必須先了解:
誰可以領?失業給付的四大要件
- 「非自願離職」:這是最核心的條件! 簡單來說,就是您不是自己想走,而是因為公司關廠、歇業、解散,或是雇主有違法行為等原因,被迫離開工作崗位。這部分非常重要,我們稍後會詳細說明。
- 保險年資足夠: 在您辦理退保的當天往前算三年內,就業保險的年資合計要滿一年以上。
- 有工作能力與意願: 您必須身體健康,有能力工作,並且有積極找工作的意願。
- 完成求職登記: 要向政府設立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例如各地的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並且在登記後的14天內,仍然無法被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非自願離職」是什麼?法律怎麼說?
「非自願離職」是請領失業給付的關鍵。不是您自己辭職或與公司合意離職就符合。根據《就業保險法》的規定,以下幾種情況才被認定為「非自願離職」: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 十一條、第 十三條但書、第 十四條及第 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
白話來說,非自願離職包含了:
- 公司因素: 您的公司關門、搬遷、停業、解散或宣告破產而導致您離職。
- 《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情況:
- 雇主因為歇業、虧損、業務緊縮、業務性質變更、您無法勝任工作等原因,預告終止您的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1條)。
- 雇主因為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事業無法繼續而終止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3條但書)。
- 雇主有違法行為,例如:沒有依約給付薪水、對您施暴、危害您的健康、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損害您的權益等,導致您主動終止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4條)。雖然是您主動提,但原因在雇主,所以也算非自願。
- 公司改組或轉讓,您不願意隨同新公司繼續工作而離職(《勞動基準法》第20條)。
- 定期契約屆滿: 如果您的工作是定期契約,契約期滿後一個月內還找不到工作,而且在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這種情況也會被視為非自願離職。
申請流程與期限:把握黃金兩年!
當您確認符合非自願離職條件後,請務必在離職退保後的兩年內,親自前往各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申請。逾期就無法申請囉!
《就業保險法》第25條第1項:「被保險人於離職退保後二年內,應檢附離職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申請時需要準備什麼?
- 離職證明文件: 這份文件要清楚載明您的姓名、公司名稱和「非自願離職」的原因。如果公司不願意開立或內容不符,您可以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協調,或經就業服務機構同意,以書面說明理由代替。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 存摺影本: 用來撥款。
就業服務機構收到您的申請後,會先為您進行就業諮詢,並在14天內推介工作或安排職業訓練。如果這14天內都沒成功,就會在隔天完成失業認定,並轉請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能領多少?能領多久?
給付金額和期間是大家最關心的部分。這筆錢是根據您離職退保前六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算的。
《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1項:「失業給付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九個月。」
- 給付金額: 按您離職退保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 發給。
- 給付期間: 一般最長可領 六個月。
- 中高齡者的福利: 如果您在離職退保時已經年滿45歲,或是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給付期間可以延長到最長 九個月!這對中高齡的朋友來說,是一大保障。
領取期間有新工作或兼職怎麼辦?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如果您找到新工作,或是有兼職收入,請務必了解相關規定,以免影響給付或需要返還。
《就業保險法》第17條第1項:「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領失業給付;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簡單來說:
- 如果您的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就不能再領失業給付。
- 如果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失業給付會依規定扣除部分金額,但會確保您的總收入(工作收入+失業給付)不會低於基本工資。
所以,有任何收入,請務必誠實申報,避免後續的麻煩。
實務案例分享:別讓權益睡著了!
許多朋友在申請失業給付時,常會遇到一些狀況,透過以下兩個真實案例,您可以更清楚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案例一:離職證明書寫「自願」,但其實是被迫的?
陳先生(化名)在一家公司服務多年,後來公司要求他離職,並給了他一份「自願離職書」簽名。雖然他心裡不願意,但為了好聚好散,還是簽了。當他去申請失業給付時,卻被告知不符合「非自願離職」的條件,因為離職證明書上寫的是自願離職。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 「非自願離職」的認定是看實質原因,而不是離職證明書上的表面文字。 如果您是被公司逼迫簽下自願離職書,或者離職原因實質上屬於《勞動基準法》第14條所列的雇主違法情事,您應該在離職時就與公司據理力爭,或向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留下證明。行政機關在審核時,會進一步查證離職的真實原因。如果能提出證據證明您是「被迫自願」的,還是有機會爭取到失業給付。
案例二:雇主沒幫我保就業保險,也沒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張阿姨(化名)在一家小吃店工作了好幾年,最近小吃店突然說要頂讓,張阿姨因此失業了。她想去申請失業給付,才發現老闆從來沒有幫她保就業保險,也拒絕提供離職證明。這讓張阿姨非常氣憤,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凸顯了雇主依法投保的重要性。根據《就業保險法》的規定,雇主有義務為符合資格的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如果雇主沒有依法投保,或拒絕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導致勞工無法請領失業給付,雇主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張阿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雇主賠償她原本可以領到的失業給付金額。法院會根據張阿姨的實際情況,計算她應得的失業給付,並判決雇主賠償。所以,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自認倒楣,您的權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律點通給您的實用提醒與建議
離職前中後,您該注意這些事!
- 確認離職原因: 在離職前或離職時,務必確認離職原因是否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定義。若有勞資爭議,盡力蒐集證據(如對話紀錄、錄音、公司公告等)。
- 取得正確的離職證明: 向雇主索取載明「非自願離職」原因的離職證明書。若雇主不願提供或內容不符,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協助,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同意以書面釋明理由代替。
- 把握二年申請期限: 務必在離職退保後二年內,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
- 積極配合就業服務: 配合就業服務機構的推介,積極尋找工作。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推介,將影響請領資格。
- 誠實申報其他收入: 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若有其他工作收入,應如實申報,避免因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而導致給付停止或需返還。
特別提醒:這些情況可能無法領取
- 已領勞保老年給付者: 如果您已經領取了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就不能再參加就業保險,自然也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 定期契約屆滿: 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者,需注意「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的條件,才視為非自願離職。
- 失業再認定: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您需每月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再認定,否則將停止發給。
結論:掌握資訊,安心再出發
失業給付是您在職涯轉換期的重要後盾。中高齡朋友在面對失業時,更需要這份保障來減輕壓力。請您務必仔細閱讀這篇文章,了解自己的權益,並按照正確的步驟申請。積極尋找新機會的同時,也別忘了善用政府提供的資源。律點通祝福您,都能順利度過難關,重新找到屬於自己的一片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已經年過50歲,失業給付的領取期間會比較長嗎?
A: 是的,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如果您在離職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失業給付的最長發給期間可以從原本的六個月延長到最長九個月。這對中高齡失業者來說是一項重要的保障。
Q: 如果公司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我該怎麼辦?
A: 如果公司拒絕開立,或開立的證明內容不符「非自願離職」的定義,您可以先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勞工局協助認定離職原因。若調解成立,調解紀錄可以作為證明。另外,您也可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說明情況,經他們同意後,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離職原因來代替離職證明文件。
Q: 我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找到了一份兼職工作,收入不高,會影響我領取給付嗎?
A: 會的,但影響程度視您的兼職收入而定。如果您的每月兼職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就不能再領取失業給付。如果每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則您的兼職收入加上失業給付的總額,超過您平均月投保薪資80%的部分,會從失業給付中扣除。但請務必如實向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您的兼職收入,避免後續產生問題。
Q: 我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了,現在失業還能申請失業給付嗎?
A: 很抱歉,如果您已經領取了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根據《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您就不能再參加就業保險,因此也無法請領失業給付。這是因為就業保險的設計理念是為了保障尚未退休、有工作能力的勞工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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