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自願提繳節稅攻略:聰明累積退休金,稅金少繳一點
辛苦工作,除了期待退休生活能無後顧之憂,您是否也希望能為自己的荷包多省下一點稅金呢?勞工退休金條例(簡稱勞退條例)下的「自願提繳」制度,正是這樣一個能讓您「存退休金又能合法節稅」的聰明選擇!無論您是領薪水的上班族,還是自行創業的頭家、專業人士,這項優惠都值得您深入了解並善加利用。
什麼是勞退自願提繳?為何能節稅?
勞退新制的核心是為每位勞工設立一個專屬的退休金帳戶。除了雇主依法必須為您提繳的退休金(每月工資6%以上)之外,您還可以選擇「自願」額外提繳一筆錢到這個帳戶。而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於,這筆自願提繳的金額,政府還特別給予了稅務優惠!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的明確規定: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第 七條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4項:「第 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執行業務收入課稅。」
簡單來說,這表示您在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的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將直接不計入您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來課稅。這可不是一般的所得扣除額,而是直接從您的應稅所得中「剔除」,能更有效地降低您的稅基,讓您少繳一筆可觀的綜合所得稅。
此外,《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5款也呼應了這項規定: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5款:「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這再次確認了受僱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節稅效益。
誰能享有這項節稅優惠?
別以為只有領薪水的上班族才能享有!《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擴大了適用對象,讓更多實際從事勞動的人也能為自己的退休金超前部署:
- 一般受僱勞工: 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
-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自己當老闆,但有實際從事勞動者。
- 自營作業者: 例如律師、會計師、醫師、SOHO族等。
- 受委任工作者: 如董事、監察人等。
-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 如部分公務員、教師等。
您可以參考以下表格,更清楚地了解不同身分如何自願提繳:
適用對象 | 提繳上限 | 提繳方式 | 節稅方式 |
---|---|---|---|
受僱勞工 | 每月工資6% | 由雇主從薪資中扣繳,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 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 | 每月執行業務所得6% | 自行向勞保局申請提繳,通常透過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不計入執行業務收入課稅 |
實務案例:自營律師的節稅勝利
過去,稅捐機關對於「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勞退是否能節稅,曾有不同的看法,認為《所得稅法》只寫了薪資所得,沒寫執行業務所得,所以不能節稅。這讓許多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感到困惑。
不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 107年度簡上字第253號判決 中,為自營作業者帶來了明確的指引。
案例情境:
張律師是一位自行開業的律師,他每年都會為自己自願提繳一筆勞工退休金,並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主張這筆自願提繳的金額不應該計入他的執行業務收入課稅。然而,國稅局卻認為,所得稅法沒有明文規定執行業務所得可以享有這項優惠,因此補徵了他的稅款。張律師不服,於是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最終判決張律師勝訴!法院指出,憲法保障了「租稅法律主義」,也就是政府要課稅或給予人民稅務優惠,都必須有法律明確規定。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4項已經清楚地將自願提繳的稅務優惠,擴大適用到「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營作業者」等。因此,國稅局不能用函釋來增加法律所沒有的限制,剝奪這些人的節稅權利。
這個判決意義重大,它確立了即使是自營作業者,只要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也能合法享有自願提繳的節稅效益!
聰明提繳,輕鬆節稅:實務操作指引
- 確認身分與上限: 首先確認您是否符合自願提繳的資格,並計算您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的6%上限。
- 辦理提繳手續:
- 受僱勞工: 直接向您的雇主表達自願提繳意願,雇主會協助您辦理,並從您的薪資中扣繳。
-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 您需要自行向勞保局辦理開始提繳手續,並選擇透過勞保局指定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繳納。
- 保留提繳憑證: 雖然自願提繳的金額是直接不計入所得,不需要在報稅時額外扣除,但建議您仍應妥善保留勞保局寄發的提繳證明或繳費收據,以備未來查核之需。
- 持續關注法規: 雖然目前的法律解釋有利於自營作業者,但稅務法規仍可能隨時調整,建議您持續關注勞保局及財政部的最新公告。
結語:為退休和荷包雙贏
勞退新制自願提繳不只是一個累積退休金的好方法,更是一個不容錯過的合法節稅工具。透過每月小額的提繳,不僅能為您的未來退休生活多一份保障,還能實實在在地減少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負擔。現在就開始規劃您的自願提繳,讓您的錢包和退休生活都更加豐盛!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勞退自願提繳的節稅效益是什麼?
A: 在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這筆錢將不計入你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這意味著你的應稅所得會減少,進而降低你所需繳納的綜合所得稅,直接幫你省下稅金。
Q: 哪些人可以自願提繳勞退並享有節稅優惠?
A: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除了一般受僱勞工外,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自營作業者(如律師、會計師、醫師等)以及受委任工作者,都可以在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的6%範圍內自願提繳,並享有相同的節稅優惠。
Q: 我是自營作業者,之前聽說自願提繳不能節稅,現在可以了嗎?
A: 這是個好問題!過去確實有爭議,但根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253號判決,已明確肯認自營作業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繳退休金,在6%範圍內不計入執行業務收入課稅。這代表現在自營作業者也能合法享有這項節稅優惠。
Q: 勞退自願提繳的金額有限制嗎?
A: 有的。無論是受僱勞工還是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的金額都不能超過你每月工資或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的百分之六。超過這個比例的部分,就無法享有節稅優惠了。
Q: 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會如何影響我的綜合所得稅申報?
A: 由於自願提繳的金額是直接不計入你的提繳年度所得,所以在你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這筆金額已經不會出現在你的應稅所得中。你不需要額外申報扣除,但建議保留相關提繳證明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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