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一輩子,退休金是您安享晚年的重要支柱。然而,您是否曾擔心過,雇主在您職場生涯中,是否確實、足額地為您提繳了勞工退休金呢?
特別是勞退新制上路後,雇主每月應提繳至少6%的退休金到您的個人專戶,這筆錢累積下來,對您的退休生活影響深遠。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項權益,教您如何保障自己的退休金不縮水!
您的退休金,雇主有義務幫您存!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只要您是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雇主就必須每個月為您提繳退休金,存入您在勞保局設立的個人專戶。這可不是雇主可以隨意決定或跟您協商要不要提繳的喔!
提繳比例與「工資」的秘密
雇主每月提繳的金額,絕對不能低於您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這是一個強制性的最低標準。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項:「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這裡的「工資」可不是單指您底薪而已!許多雇主常在這裡玩文字遊戲,導致勞工退休金被短報。依照《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工資的範圍其實很廣: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本法稱工資者,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簡單來說,只要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而且是經常性發放的,不論是加班費、各種津貼(例如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績效獎金等,都應該被算進「工資」裡,作為計算退休金提繳的基礎。如果雇主把這些項目排除在外,就可能構成「高薪低報」囉!
您的個人專戶,每一分錢都算數!
您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裡的錢,是您努力工作的成果,具有強制儲蓄的性質,是您個人的財產。如果雇主沒有按時或足額提繳,您的專戶本金和累積收益就會減少,這就是您的財產損失。
發現短少,您有權利要求補償!
當您發現雇主有短少提繳的情況時,別擔心,法律是站在您這邊的!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第1項:「雇主未依本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這表示您可以要求雇主把短少的金額補足提繳到您的個人專戶,讓您的退休金回到應有的水準。
追討有期限,把握「離職後五年」!
但要注意,這個追討權利是有時間限制的!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第2項:「前項請求權,自勞工離職時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也就是說,您必須在離職後的五年內提出請求,否則就可能喪失追討的權利了。所以,越早發現、越早處理,對您越有利!
實務案例分享: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我們來看兩個實際發生過的案例,讓您更了解這項權益的重要性:
案例一:王伯伯的保全公司退休金疑雲
王伯伯在一家保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退休後發現,勞保局個人專戶裡的退休金金額似乎比預期的少。他仔細比對薪資單後才發現,公司在計算退休金時,並沒有把他的加班費和一些津貼算進去,導致每個月提繳的金額都「高薪低報」了。雖然公司後來有發放一筆「績效獎金」,但法院認定這只是公司預扣薪資後再返還,並非補足退休金差額。由於王伯伯在離職後五年內就提出了訴訟,法院最終判決公司必須將短少的退休金補足提繳到王伯伯的個人專戶。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工資的認定範圍很廣,雇主不能隨意排除,而且離職後五年內是追討的黃金時間!
案例二:李阿姨的影印店退休金爭議
李阿姨在一家影印公司工作多年,發現公司長期短繳她的勞工退休金。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補足提繳。法院審理後認為,雇主沒有足額提繳退休金,確實會減少勞工個人專戶的本金及累積收益,造成勞工的財產損害。即使李阿姨當時還沒到可以請領退休金的年紀,法院依然判決公司必須將短少的金額提繳到她的個人專戶。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還沒到領退休金的年齡,只要發現短少,就可以立刻要求雇主補足,不必等到退休!
退休金請領人,您可以這樣做!
為了保障您的退休金權益,律點通給您以下幾個實用建議:
- 定期查詢個人專戶: 您可以透過勞保局網站、親自到勞保局櫃檯或郵寄申請,定期查詢您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確認雇主是否有按時、足額提繳。
- 妥善保存薪資證明: 薪資單、出勤紀錄、銀行轉帳明細等,都是證明您工作期間和工資的重要證據,務必好好保存。
- 發現問題,立即行動: 如果發現雇主有短少提繳或未提繳的情況,請務必在離職後的五年內,向雇主提出補足提繳的要求。您可以先與雇主溝通,若無結果,可向勞動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申訴,或考慮尋求法律途徑。
- 了解「工資」定義: 再次提醒,您的加班費、各類津貼、經常性獎金等,都應該計入工資基礎來計算退休金,別讓您的權益被縮水了!
您的退休金,由您主動守護!
勞工退休金是您辛苦打拼一輩子的成果,也是您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了解自己的權益,並主動監督雇主的提繳狀況,是確保您退休金足額入帳的關鍵。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自己的權益,讓您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查詢我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A: 您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查詢: 勞保局網站: 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勞動保障卡或金融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 勞保局臨櫃查詢: 攜帶身分證件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填寫申請書即可查詢。 郵寄申請: 填寫申請書並附上身分證影本,郵寄至勞保局申請。 勞動保障卡ATM查詢: 持有勞動保障卡者,可至指定金融機構ATM查詢。
Q: 我發現雇主少提繳了,該怎麼辦?
A: 首先,您可以比對您的薪資單和勞保局的提繳紀錄,確認短少金額。接著,您可以: 與雇主溝通: 禮貌性地向雇主提出,並提供相關證明。 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 若雇主不願處理,可向當地勞工局或勞動部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尋求法律途徑: 若前述方式無效,您可以在離職後五年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雇主補足提繳。
Q: 「工資」到底包含哪些項目?為什麼這很重要?
A: 「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具有「勞務對價性」和「經常性」的特點。除了基本薪資外,加班費、伙食津貼、交通津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只要是經常性發放)等,都應被計入工資。這很重要,因為雇主提繳的退休金是依據「工資」的6%計算,如果工資被低估,您的退休金就會被短報。
Q: 如果我已經退休好幾年了,還能追討嗎?
A: 追討勞工退休金短少的權利,是從您「離職時起」計算,時效為「五年」。如果您已經離職超過五年,原則上就無法再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了。因此,建議您定期查詢個人專戶,越早發現問題越能及時處理。
Q: 如果公司倒閉了,我的退休金怎麼辦?
A: 勞工退休金是儲存在您個人的勞工退休金專戶中,由勞保局管理,並非存在公司帳戶。因此,即使公司倒閉,您個人專戶中的退休金仍然是安全的,不會受到影響。但若公司在倒閉前有短少提繳,追討起來會比較困難,可能需要透過法律程序向公司清算人或負責人求償。
Q: 公司負責人需要負責任嗎?
A: 根據《公司法》規定,若公司負責人因執行業務違反法令,導致他人受損害,則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如果雇主(公司)短少提繳退休金,且公司負責人對此有故意或過失,勞工確實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與公司一同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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