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退休金:年資銜接勞工必懂的請領攻略
身為在職場打拼多年的您,或許曾歷經台灣勞工退休金制度的重大變革——從「勞退舊制」轉換到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的「勞退新制」。對於擁有跨越新舊制工作年資的勞工朋友來說,如何確保自己的退休金權益,順利請領到應得的退休金,是大家最關心的議題。別擔心,我是律點通,將帶您一步步釐清勞退新制的請領條件與程序,讓您的退休金權益不打折!
釐清您的退休金:新制與舊制大不同
首先,我們要了解「勞退新制」與「勞退舊制」的核心差異。勞退新制的核心是「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度,雇主每月為您提繳不低於薪資6%的退休金到您的專戶,這筆錢完全屬於您,不會因換工作而消失,年資也能持續累積。而勞退舊制則依附於《勞動基準法》,退休金由雇主提撥到公司專戶,請領條件與您是否在同一公司退休有關。
對於年資銜接的勞工,最重要的是:您在新制施行前於同一事業單位的工作年資,雇主仍有依勞基法規定給付退休金的義務! 這表示您的舊制年資權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並不會因為您選擇適用新制而喪失。
勞退新制退休金:什麼時候可以領?怎麼領?
勞退新制的退休金請領條件,主要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請務必留意,這裡談的是勞工退休金,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是兩種不同的制度,請領條件與方式也不同。
1. 一般請領條件:年滿60歲是關鍵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的基本條件是「年滿六十歲」。達到這個年齡後,您的工作年資將決定您可以選擇月領或一次領: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得依下列規定之方式請領退休金: 一、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二、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第一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
白話解釋:
- 年齡限制:必須滿60歲才能開始請領。
- 年資影響:
- 工作年資達15年或以上:您可以選擇「月退休金」(按月領取)或「一次退休金」(一次全部領出)。
- 工作年資未滿15年:您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
- 選擇限制:一旦您選擇了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並且勞保局已經核准給付,就不能再更改了,所以請務必審慎評估。
- 年資計算:這裡的工作年資是指您實際提繳勞工退休金的年資。即使您中間換過工作或年資中斷,只要有提繳紀錄,前後的年資都可以合併計算!
2. 特殊狀況:未滿60歲也能提前領
如果您未滿60歲,但因特殊情況,例如失能或身心障礙,也有可能提前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2: 「勞工未滿六十歲,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一、領取勞工保險條例所定之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三等以上之一次失能給付。 二、領取國民年金法所定之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 三、非屬前二款之被保險人,符合得請領第一款失能年金給付或一次失能給付之失能種類、狀態及等級,或前款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之障礙種類、項目及狀態。 依前項請領月退休金者,由勞工決定請領之年限。」
白話解釋: 如果您未滿60歲,但符合上述條文所列的失能或身心障礙情況之一,且經政府相關單位認定,同樣可以提前請領您的勞退新制退休金。年資計算方式與一般請領相同:年資滿15年可選擇月領或一次領,未滿15年則只能一次領。
3. 勞工過世: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可領
若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不幸過世,或已領月退休金但未領完,其個人專戶內的剩餘金額,將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6條)。這確保了勞工的退休金不會因為意外而消失。
實務案例:年資銜接的權益保障
對於年資銜接的勞工,最常見的疑慮就是舊制年資的保障。以下兩個生活化情境,讓您更清楚自己的權益:
案例一:舊制年資的保留與雇主責任
情境故事:王先生在勞退新制施行前,就已經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超過15年,並且當時也已年滿55歲,符合舊制自請退休的資格。新制上路後,他選擇適用新制。幾年後,王先生決定退休,公司卻表示他既然選擇了新制,舊制退休金就沒有了。
法院怎麼說:法院認為,王先生在新制施行前累積的舊制年資是受保障的。即使他選擇適用新制,公司仍有義務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給付他新制施行前那段舊制年資的退休金。公司不能因為勞工選擇新制就規避舊制年資的給付責任。
給您的啟示:如果您在新制施行前有舊制年資,請記得這段年資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當您退休時,雇主除了要為您在新制下的提繳,還要依規定給付您舊制年資的退休金。這兩筆退休金是分開計算的,您的權益不會因制度轉換而受損。
案例二:雇主規避新制提繳的風險
情境故事:陳小姐在新制施行前就受僱於某公司,後來在2017年自請退休,當時她已年滿60歲,工作年資也超過23年。公司卻聲稱陳小姐曾離職又重新受僱,且應適用勞退新制計算退休金,想規避舊制退休金的給付。陳小姐則主張,當時簽署離職文件,是因為公司不願再為她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
法院怎麼說:法院在審理後認定,公司未能證明陳小姐確實有離職再受僱的情況,反而陳小姐提出的證據顯示公司有規避勞退新制提繳義務的意圖。因此,法院判決陳小姐的退休金應依《勞動基準法》舊制計算。
給您的啟示: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雇主有為勞工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的法定義務。如果您曾遇到雇主試圖規避提繳,或在制度轉換時對您的年資認定有疑義,務必保留相關證據,並向勞保局或主管機關諮詢,保障自己的權益。
勞退新制退休金:請領流程與注意事項
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的程序相對簡單,主要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提出申請即可:
- 確認資格:首先,確認您是否已符合年滿60歲(或特殊失能狀況)及工作年資的請領條件。
- 準備文件:
- 本人請領: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本人名義的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提前請領(失能/身心障礙):除上述文件外,需額外檢附勞保或國民年金給付證明,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
- 遺屬請領:載有勞工死亡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死亡診斷書等死亡證明文件;遺屬與勞工非同一戶籍者,需提供身分關係證明;若有指定請領人,需檢附遺囑影本。
- 填寫申請書:依照您的請領狀況,填寫對應的申請書(一般請領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提前請領填「提前請領勞工退休金申請書」,遺屬請領填「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之退休金申請書」)。這些申請書都可以在勞保局網站下載。
- 提出申請:將備妥的申請書及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
- 審核與給付:勞保局審核通過後,一次退休金會在30天內發給;月退休金則自收到申請書的次月起,按季匯入您的帳戶。
結論:掌握權益,安心退休
對於年資銜接的勞工朋友,了解勞退新制的請領條件、年資計算方式,以及與舊制和勞保老年給付的區別,是保障您退休生活的重要功課。請記得定期查詢您的個人退休金專戶,確認雇主是否按時足額提繳。若有任何疑問,或對您的舊制年資權益存有疑慮,務必主動向勞保局或相關單位諮詢。掌握這些關鍵資訊,您就能更自信、更安心地規劃未來的退休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在勞退新制實施前就開始工作,退休金該怎麼算?
A: 如果您在民國94年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前就已在同一公司工作,並選擇適用新制,那麼您在新制實施前的年資會被「保留」下來,雇主有義務在您退休時,依《勞動基準法》舊制的規定給付這段年資的退休金。新制實施後的年資,則由勞保局從您的個人專戶中發放。所以,您會領到兩部分的退休金,權益不會喪失。
Q: 勞退新制的「工作年資」跟勞保的「投保年資」一樣嗎?
A: 不一樣。勞退新制的「工作年資」是指您實際提繳勞工退休金的年資,即使您中間換工作或年資中斷,只要有提繳紀錄,都可以合併計算。而勞保的「投保年資」則是用來計算勞保老年給付的,兩者是不同的制度,請領條件和計算方式也各自獨立。
Q: 我年資滿15年,選擇月領或一次領後可以反悔嗎?
A: 不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明確規定,一旦您選擇了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並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得變更。因此,在提出申請前,務必仔細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和未來需求,再做出決定。
Q: 如果我的雇主沒有按時幫我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我該怎麼辦?
A: 您可以透過勞保局的網站或臨櫃查詢您的個人勞工退休金專戶,確認雇主是否有按時、足額提繳。如果發現有短少或未提繳的情況,可以向勞保局檢舉申訴。勞保局會介入調查並要求雇主補繳,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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