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每個月領的薪水不少,怎麼勞保給付卻少了一大截?」這是許多勞工心中的疑問,尤其是當您發現雇主長期以低於實際薪資的金額申報勞保時,那種權益受損的感覺肯定不好受。您可能因此少領了老年年金、傷病給付、甚至失業給付或育嬰津貼!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帶您深入了解勞保投保薪資低報的問題,告訴您有哪些法律依據可以主張權利,並提供具體的自救方法,讓您的辛勞付出不再被低估。
什麼是「低報投保薪資」?為什麼雇主不能這麼做?
您的勞保投保薪資,是計算勞保各項給付(例如老年年金、傷病給付、生育給付等)的基準。根據 《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也就是您的雇主)應該按照勞工每個月的「月薪資總額」,依據勞保局的「投保薪資分級表」來覈實申報。
這裡的「月薪資總額」可不是只有底薪喔!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對「工資」有明確定義: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這表示,只要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且具有「經常性」的給與,例如全勤獎金、績效獎金、伙食津貼等,都應該被算進「月薪資總額」裡,作為申報勞保投保薪資的依據。雇主如果沒有把這些經常性給與算進去,只用基本工資或較低的金額申報,就是俗稱的「高薪低報」或「低報投保薪資」,這不僅違法,更嚴重損害您的權益。
雇主低報薪資,對您的權益影響有多大?
雇主低報投保薪資,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您未來能領到的勞保給付會大大縮水!無論是:
- 老年給付: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年金或一次金。
- 傷病給付:因工作受傷或生病無法工作時的薪資補償。
- 生育給付:女性勞工生產時的補助。
- 失業給付:非自願離職時,在找到新工作前的生活補助。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撫育幼兒期間的薪資補償。
這些給付的金額,都與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息息相關。投保薪資越低,您能領到的給付就越少,長期下來損失可能非常巨大。
勞保局發現雇主低報時,可以依 《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之1第1項規定,逕行調整您的投保薪資。而調整後的投保薪資,會依 《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之1第2項規定,自調整的下個月1日開始生效。但這並不代表您之前被低報的損失就自動補回來了!
您的權利:雇主必須賠償您的損失!
當雇主低報您的勞保投保薪資,導致您權益受損時,法律明確規定雇主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明確指出: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這條文非常重要!它直接賦予您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僅勞保給付,連同就業保險(例如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因低報造成的損失,雇主也一樣要賠償。
您可能會擔心,這件事發生很久了,還能追討嗎?根據 《民法》第125條,這類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長達15年。通常會從您「知道有損害發生,以及知道是誰要賠償」的時候開始計算,例如您申請勞保給付時,才發現金額短少了。所以,即使是多年前的低報,您仍有機會為自己爭取權益!
真實案例: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以下兩個真實案例,告訴您雇主低報薪資的嚴重性,以及勞工如何成功為自己討回公道:
案例一:新媽媽育嬰津貼、失業給付都縮水,雇主全額賠償!
小美在一間公司上班,薪水明明有4萬多元,但公司卻長期只用最低薪資級距幫她保勞保。後來小美生了小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才發現因為投保薪資被低報,領到的津貼比預期的少了一大截。更慘的是,公司後來積欠勞保費,導致小美被退保,之後非自願離職時,連失業給付都無法領取。小美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公司必須賠償小美所有短少的育嬰津貼、政府補助,以及因為公司害她無法領取的失業給付,總共三十多萬元!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低報薪資不僅影響老年給付,連育嬰、失業等短期給付也會受影響,雇主都必須賠償。
案例二:退休阿伯老年年金短少,公司賠償未來損失!
魏伯伯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退休後發現每個月領到的勞保老年年金,比他實際薪水應有的金額少了將近一半!原來,他任職的公司長期都用較低的薪資幫他保勞保。魏伯伯不甘心,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確實低報了魏伯伯的勞保投保薪資,導致他每月老年年金短少。法院不僅判決公司要賠償魏伯伯已經短少的部分,連同他未來預期會短少的老年年金,都一併計算進去,最終判決公司要賠償魏伯伯八十多萬元!這個案例說明,即使是未來的損失,勞工也有權利向雇主請求賠償。
保護自己,您可以這樣做!
發現雇主低報薪資,別慌!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 收集證據,保存紀錄:
- 薪資單、薪資轉帳紀錄:這是證明您實際薪資最直接的證據。
- 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載明您的薪資結構與給付方式。
- 出勤紀錄:證明您的工作時數與出勤狀況。
- 所得稅扣繳憑單:顯示您的年度所得總額。
- 與雇主溝通的紀錄:例如訊息、郵件等。
- 定期檢查您的勞保投保資料:
- 您可以透過勞保局的網站、App、電話或臨櫃申請,查閱您的個人勞保投保資料明細。仔細核對上面的投保薪資,是否與您實際的月薪資總額相符。
- 向雇主反映,要求更正:
- 如果發現有低報情況,您可以先禮貌地向雇主溝通,提出您的疑慮並要求他們依法更正。
- 尋求協助,提出申訴或檢舉:
- 如果雇主不配合,您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處)提出申訴,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直接向勞保局檢舉。勞保局會進行查核,若查證屬實,會要求雇主補正並處以罰鍰。
- 考慮法律行動:
- 若調解不成,或您已蒙受實際損失(例如領到的給付短少),您可以考慮提起民事訴訟,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98之1條規定,勞工因此類問題提起訴訟,可以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法律扶助。
結論
勞保投保薪資低報,是許多勞工可能面臨的潛在危機。這不僅影響當前的權益,更可能對您的退休生活造成深遠影響。但請記住,您並非孤單無援,法律賦予您明確的權利來追討這些損失。透過了解法條、保存證據、積極行動,您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勞保權益,讓雇主為其違法行為負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現在就開始檢視您的勞保紀錄,為自己的未來爭取最大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我的勞保投保薪資有沒有被雇主低報?
A: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查詢您的勞保投保資料: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或行動電話認證登入查詢。 勞保局行動服務App:下載並完成認證後即可查詢。 勞動保障卡:到指定銀行申辦勞動保障卡,可透過ATM查詢。 郵政金融卡:持郵局金融卡到郵局ATM查詢。 臨櫃查詢:攜帶身分證件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查詢。 查到投保薪資後,請與您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包含各種經常性獎金、津貼)進行比對,看是否有明顯落差。
Q: 如果我發現投保薪資被低報了,應該先找誰處理?
A: 首先,您可以先與您的雇主進行溝通,提出您的疑慮並要求他們依法更正。如果雇主不願配合或置之不理,您可以向您所在縣市的勞工局(處)提出申訴,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同時,您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檢舉,勞保局會派員進行查核。
Q: 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來證明雇主低報我的薪資?
A: 最重要的證據是證明您實際薪資的資料,例如: 薪資單或薪資條:上面會詳細列出您的薪資項目。 銀行薪資轉帳紀錄:證明您每月實際領到的金額。 勞動契約:載明您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 所得稅扣繳憑單:顯示雇主向國稅局申報的您的所得。 出勤紀錄:證明您的工作時數,有助於計算實際薪資。 與雇主溝通的對話紀錄:例如LINE訊息、電子郵件等,證明您曾反映問題。
Q: 雇主低報我的薪資,我已經領到的勞保給付因此短少,這些損失可以追討嗎?
A: 可以的!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規定,雇主因低報薪資導致勞工所受的損失,應由雇主賠償。這包括您已經領取但金額短少的各種勞保給付(如傷病給付、生育給付、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以及未來退休時可能短少的老年年金。您可以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向雇主請求賠償。
Q: 如果我已經離職很久了,還能向之前的雇主追討低報薪資的損失嗎?
A: 依據《民法》第125條規定,這類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15年。這個時效通常從您「知悉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開始計算,例如您申請勞保給付時,才發現金額短少。因此,即使您已經離職一段時間,只要還在15年的時效內,您仍有機會向原雇主追討因低報薪資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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