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高薪低報?你的權益別睡著!一次搞懂給付與責任
您是否曾懷疑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被雇主「高薪低報」?或者更糟,根本沒有被依法投保?在台灣,許多勞工可能因為不了解相關法規,導致在發生傷病、失能、退休甚至死亡時,才發現自己應得的勞保給付大打折扣。身為律點通,我們深知這些困境對您的影響,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勞保「投保不實」的法律問題,讓您清楚自身權益,避免成為沉默的受害者!
什麼是「投保不實」?你的勞保權益為何受損?
「投保不實」最常見的狀況就是雇主將您的實際薪資「高薪低報」,也就是明明領得多,卻只以較低的金額向勞保局申報。這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直接侵害您的勞保權益。
根據 《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您的「月投保薪資」應該是投保單位(雇主)按照您「月薪資總額」,依據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申報的薪資。這裡的「月薪資總額」不單指底薪,還包含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
為什麼這很重要?因為您的勞保給付金額,無論是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給付,都是依據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算的。
《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期間發生保險事故,得請領保險給付。現金給付金額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標準計算。」 「前項平均月投保薪資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年金給付及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之老年一次金給付,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其未滿六十個月者,按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二、其他現金給付,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六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其未滿六個月者,按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這表示,如果您的投保薪資被低報,您未來能領到的勞保給付就會跟著縮水,直接影響您在需要保障時的生活品質。
雇主的責任:投保不實的代價
當雇主未依法為您辦理勞保投保手續,或將您的投保薪資「高薪低報」時,除了會面臨罰鍰,更必須對您的損失負責。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2項: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之保險給付。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這條文非常重要!它明確指出,如果您的勞保給付因為雇主的高薪低報而減少,雇主必須依據勞保條例的給付標準來賠償您所受的損失。 這種賠償金,實務上被視為勞保給付的「代替權利」。
特別是在發生職業災害時,雇主的責任更重。根據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9條,職業災害保險費是全部由投保單位(雇主)負擔的。這凸顯了雇主在職災風險上的主要責任。
當勞工因職災受傷或死亡,雇主依 《勞動基準法》第59條負有補償責任。此時,若您已領取勞保職災給付,雇主可以主張「抵充」其補償責任。而前述雇主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賠償給您的金額,在符合職災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的前提下,也得抵充雇主依勞基法應負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這表示,即便雇主賠償您因為低報而減少的勞保給付,這筆錢仍然可能被用來減少雇主在職災補償上的支出。
案例故事:從真實判決看你的權益
為了讓您更清楚這些法律規定如何影響您的生活,我們將兩個實務案例改寫成生活情境故事:
案例一:高薪低報後職災,雇主賠償可否抵充?
小陳在一家工廠工作多年,月薪實領5萬元,但雇主卻一直只以3萬元為他申報勞保。不幸的是,小陳在工作中發生了嚴重職災,導致失能。他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卻發現因為投保薪資低報,領到的金額遠不如預期。
小陳憤而向雇主主張權益。法院判決雇主確實違反了《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必須依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賠償小陳因高薪低報所減少的勞保給付。這筆賠償金對小陳來說,是彌補他因雇主違法行為而受損的勞保權益。
然而,由於職業災害保險費是全額由雇主負擔,法院認為,這筆雇主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賠償給小陳的金額,其性質上屬於勞保給付的代替,在符合職災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的前提下,可以抵充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應負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這意味著,雖然小陳拿到了賠償,但這筆錢也同時減少了雇主在職災補償上的負擔。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即使雇主最終賠償了低報的損失,但這筆錢的性質和抵充效果,仍與勞保給付息息相關。
案例二:雇主未投保,勞工自行加保,雇主仍須全額補償!
小美在一家小型公司上班,雇主卻一直沒有為她投保勞工保險。為了保障自己,小美只好自行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有一次,小美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經勞保局認定為職業災害,並領取了失能給付。
小美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但雇主卻主張,小美已經從勞保局領取了失能給付,應該可以抵充他應負的職災補償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 《勞動基準法》第59條但書所稱的抵充,必須是「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所得之保險給付」 。本案中,小美是自行加入職業工會投保,保險費是由她自己負擔,並非雇主支付。因此,勞保局發給小美的失能給付,與雇主無關,雇主不得主張抵充,仍需負擔完整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這個案例明確告訴我們,如果雇主沒有依法為您投保,即使您自己想辦法加保了勞保,雇主仍然無法逃避其應負的職災補償責任。
我該怎麼做?實用自保建議
身為勞工,保護自己的權益至關重要。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一些實用步驟:
- 定期查詢投保薪資: 您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勞動保障卡或親自前往勞保局,查詢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紀錄。務必核對是否與您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包含本薪、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相符。
- 保留薪資證明: 妥善保存您的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出勤紀錄等,這些都是證明您實際薪資的重要證據。
- 主動向雇主反映: 如果發現投保薪資不實,應先以書面(例如存證信函)方式向雇主反映,要求其更正並補繳保費。
- 向勞保局或勞工局申訴: 若雇主不願配合,您可以向勞保局檢舉,或向各地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尋求官方協助。
結論:掌握權益,不再受損!
勞保是您重要的社會保障,投保薪資的正確性直接影響您未來的給付權益。面對雇主可能存在的「投保不實」行為,請務必提高警覺,主動查詢與核對。了解相關法規,並採取積極行動,是保護您自身權益的關鍵。別讓您的辛勤付出,因為雇主的違法行為而大打折扣!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怎麼知道我的投保薪資有沒有被高薪低報?
A: 您可以透過勞保局提供的多種管道查詢,例如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網站、下載勞保局行動服務App、使用郵政金融卡或勞動保障卡在ATM查詢,或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查詢後,請核對您的投保薪資是否與您實際的月薪資總額(包含本薪、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相符。
Q: 如果發現投保薪資被高薪低報了,我該怎麼辦?
A: 首先,您可以收集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等證明實際薪資的資料。接著,您可以先向雇主提出,要求其更正並補繳保費。若雇主不願配合,您可以向勞保局檢舉,勞保局會進行查核。同時,您也可以向各地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尋求官方協助處理。
Q: 雇主不幫我投保勞保,我自行去職業工會投保,這樣會有什麼影響?
A: 若您是受僱勞工,雇主依法應為您投保勞保。若雇主未投保,而您自行透過職業工會加保,雖然您能享有勞保給付,但這並不代表雇主就免除了其法定責任。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仍需依《勞動基準法》負擔職災補償責任,且因保費非由雇主支付,雇主無法以您領取的勞保給付來抵充其補償責任。此外,雇主未依法為您投保,也會面臨罰鍰。
Q: 雇主說他有幫我保團體保險,發生職災時可以抵充嗎?
A: 這需要視團體保險的性質和保費負擔方而定。如果該團體保險的保費是由雇主全額負擔,且其締約目的確實是為了分散雇主依《勞動基準法》應負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那麼其理賠金在實務上可能被認定為可以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但若該保險僅為一般福利性質,或保費由勞工負擔,則通常不能抵充。建議您仔細審閱保險契約內容,並確認保費由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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