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薪水被偷扣了嗎?勞健保與退休金的秘密
親愛的勞工朋友,你是否曾仔細看過每個月的薪資單?上面列出的勞保費、健保費和勞工退休金,扣除的金額正確嗎?你知道這些費用,法律都有明文規定雇主與勞工各自應負擔的比例,甚至有些費用是雇主必須全額負擔,不能從你的薪水裡扣嗎?
如果你發現雇主有不當扣款或低報投保薪資的情況,這不只影響你當下的荷包,更可能嚴重損害你未來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失能給付、傷病給付等重要權益!今天,律點通就要帶你一次搞懂這些關鍵,讓你不再吃悶虧!
法規怎麼說?雇主與勞工的責任劃分
台灣的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以及勞工退休金制度,都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這些制度的費用分擔比例,都屬於強制規定,意思就是:雇主與勞工之間即使有「同意」或「約定」要改變這些比例,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1. 勞工保險費:雇主負擔比例最高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你的勞保費用分擔是這樣的: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1款:「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這表示,你的普通事故勞保費,雇主必須負擔七成,你只需要負擔兩成。而更重要的是,針對職業災害保險費,法律規定是: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2款:「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保險之保險費,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投保單位全額負擔。」
這兩條法規都明確指出,職業災害保險費必須由雇主全額負擔,絕對不能從你的薪水裡扣除一毛錢!
2. 全民健康保險費:雇主同樣有負擔義務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受僱勞工的健保費,勞工自付三成,雇主負擔六成,其餘一成由政府補助。
3. 勞工退休金:雇主提繳「額外」百分之六
勞工退休金制度與勞保、健保不同,這筆錢是雇主額外為你提繳,存入你的個人專戶,作為退休準備金。法律規定: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項:「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請注意,這個「百分之六」是雇主額外提繳的,不能從你原本的薪資中扣除。如果雇主把這筆錢內含在你的薪資裡,再從中扣除,就是違法的行為!
4. 任何違法約定都無效
就算你曾經簽過同意書,或是口頭同意讓雇主從薪水裡扣除這些費用,這些約定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民法》第71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因此,只要雇主違反上述強制規定,將這些應由雇主負擔的費用轉嫁給你,你就可能可以主張「不當得利」,要求雇主返還這些錢。
投保薪資不實,你的未來損失有多大?
除了不當扣款,雇主「低報投保薪資」也是常見的違法行為,這會對你未來的勞保給付產生長期且重大的影響。因為你的勞保給付金額,都是以「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算的!
- 老年年金、老年一次金給付: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五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但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2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按其退保之當月起前三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三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其他現金給付(如傷病給付、失能一次金):按發生保險事故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如果雇主低報你的投保薪資,就等於降低了你未來領取這些給付的基數,導致你實際領到的錢會大幅縮水。這時候,雇主就必須負賠償責任: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或為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後,未依本條例將其應繳之保險費繳納,致被保險人蒙受損失者,投保單位應依被保險人應得給付之標準,賠償其損失。」
真實案例:別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為了讓你更了解這些法律規定如何影響你的生活,我們來看兩個實際發生過的案例:
案例一:薪資被扣勞健保與退休金,小陳成功討回!
小陳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一直覺得薪水好像不太對勁。他發現公司每月都從他的薪資中,扣除了雇主應該負擔的勞保費、健保費,甚至還有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用。小陳雖然不滿,但因為擔心工作不保,也曾簽下同意書,表示「不爭執薪資分配」。
後來,小陳鼓起勇氣向法院提告,要求公司返還這些被溢扣的錢。公司辯稱小陳已經同意了,而且雙方也曾調解過。但法院最終判決小陳勝訴!法院認為,**勞健保費和勞工退休金的負擔比例是法律的強制規定,任何違反這些規定的約定,即使勞工同意,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因此,公司無權扣除這些費用,必須將溢扣的款項還給小陳。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你曾簽下不合理的同意書,法律依然會保障你的權益!
案例二:職災受傷,雇主沒保勞保,給付誰來抵充?
阿明在工作中不慎受傷,導致職業災害。然而,他的雇主竟然沒有依法幫他投保勞工保險。阿明為了保障自己,只好自行去職業工會投保勞保,後來也領到了失能給付。
事後,阿明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雇主卻主張,既然阿明已經領到勞保局的失能給付了,這筆錢應該可以拿來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但法院駁回了雇主的說法!法院指出,雇主能抵充職災補償的前提是「雇主有支付相關保險費用」 。由於阿明領到的失能給付,是來自他自己繳納的職業工會保險費,與雇主無關,所以雇主無權主張抵充。雇主仍需負擔完整的職災補償責任。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雇主若未依法為勞工投保,或將應由其負擔的保費轉嫁給勞工,在發生職災時,雇主將無法以勞工領取的保險給付來抵充其職災補償責任,必須承擔全部的補償義務。
勞工自保指南:這樣做,捍衛你的權益!
面對勞保爭議,你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保障自己:
- 仔細核對薪資明細:每月收到薪資單時,務必確認勞保費、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的扣款金額是否合理。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是你薪資的20%,健保費是你薪資的30%,而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用則不應從你的薪資中扣除。
- 查詢個人投保紀錄與薪資:你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勞保局的網站、APP,查詢自己的勞保投保紀錄和投保薪資是否正確。健保署也有類似的查詢服務。
- 主動與雇主溝通:如果發現異常,先禮後兵,委婉地向雇主提出疑慮,要求改正。可以準備好相關法條作為依據。
- 尋求專業協助:若溝通無效,或雇主拒絕改正,你可以向各縣市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這是解決勞資糾紛最常見且成本較低的方式。如果調解不成,也可以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或賠償損失。
- 注意時效:權利是有時效的!一般而言,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但仍建議及早處理,避免證據滅失或記憶模糊。
結論:你的權益,你來捍衛!
勞保、健保和勞工退休金是國家給予勞工的重要保障。雇主依法應負擔的費用,絕對不能轉嫁到勞工身上。同時,據實申報投保薪資,更是確保你未來能領到足夠給付的關鍵。
了解這些法律知識,讓你不再被雇主的不當行為蒙蔽。主動查核、積極主張,才能真正捍衛你的勞動權益,讓你的辛勞獲得應有的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說我已經同意了,所以扣款是合法的,我該怎麼辦?
A: 即使你曾簽署同意書或口頭同意,將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或勞工退休金轉嫁給你,這些約定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因為《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中關於費用負擔的規定屬於強制規定,任何違反強制規定的約定,依《民法》第71條均屬無效。你可以向雇主主張該約定無效,並要求返還被溢扣的款項。
Q: 我怎麼知道雇主有沒有低報我的勞保投保薪資?
A: 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勞保局網站或APP: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或行動電話認證,登入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查詢你的投保紀錄與投保薪資。 2. 勞保局臨櫃查詢: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3. 郵寄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郵寄至勞保局申請。 比對查詢到的投保薪資與你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包含本薪、獎金、津貼等所有勞務報酬)是否相符。如果發現有低報情況,應立即向雇主反映。
Q: 如果雇主低報我的投保薪資,會對我造成什麼具體損失?
A: 低報投保薪資會直接影響你未來領取各項勞保給付的金額,包括: 1. 老年給付:無論是老年年金或一次金,給付金額都會因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低估而減少。 2. 失能給付:因疾病或傷害導致失能時,領取的失能年金或一次金會減少。 3. 傷病給付:因普通事故或職業災害導致傷病住院或無法工作時,領取的給付會減少。 4. 生育給付、死亡給付:這些給付的計算也與投保薪資有關,同樣會受到影響。 簡而言之,低報投保薪資會讓你在需要勞保保障時,無法獲得應有的足額給付。
Q: 我發現雇主違法扣款或低報投保薪資,該向哪個單位申訴?
A: 你可以向以下單位申訴或尋求協助: 1. 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局/處):這是最主要的申訴管道。你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調解委員協助你與雇主協商。勞工局也會對雇主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2. 勞動部:如果地方主管機關處理不力,或涉及重大全國性議題,可向勞動部反映。 3.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針對投保薪資不實的問題,可以直接向勞保局檢舉,勞保局會派員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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