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是許多勞工生涯中的重要里程碑,除了新工作的挑戰與機會,你是否曾仔細檢視過勞保權益是否受到完整保障呢?許多勞工往往只關注薪資待遇,卻忽略了勞保投保薪資、保費分擔,甚至未來職災補償等細節,這些都可能默默影響你未來的退休金、傷病給付,甚至在意外發生時的保障。別讓這些「眉角」成為你轉職後的隱憂!作為你的律點通,今天就來為你釐清這些關鍵法律知識,讓你安心轉職,權益不打折!
勞保費誰該出?雇主轉嫁合法嗎?
轉職時,你是否曾留意薪資單上的勞保費扣款?雇主將其應負擔的勞保費轉嫁給你,不僅違法,更可能影響你的權益!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普通事故保險費由勞工負擔20%,雇主負擔70%,政府補助10%。但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必須全部由雇主負擔!《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9條亦同。
雇主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應負擔的保費轉嫁給勞工。一旦查證屬實,雇主將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面臨高額罰鍰,並被要求退還所轉嫁的保費。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2項:「投保單位未依本條例規定負擔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處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二倍罰鍰。投保單位並應退還該保險費予被保險人。」
生活案例:小李的薪資方案與勞保費爭議
小李任職居家照顧員,雇主提供一種薪資方案:小李可多取得20%服務報酬,但會從中扣除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餘額為獎金。小李擔心這是否為轉嫁保費。法院認為,雇主並非從小李原應取得的薪資中扣除,而是將雇主原可取得的服務報酬中撥出部分支付保費,並將剩餘作為小李額外獎金。此舉實質增加小李總報酬,故認定約定合法。
律點通提醒:薪資結構設計複雜,關鍵在於雇主是否從你「應得的薪資」中扣除其法定負擔。務必仔細審閱契約,確保權益不受損。
投保薪資報低,影響有多大?
轉職後,你的新雇主是否依實際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這直接關係到你未來能領到的老年、傷病、失業、職災等各項勞保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雇主有義務依勞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並隨薪資變動即時調整。這裡的「月薪資總額」不只底薪,凡是因工作而獲得、具有經常性給與性質的獎金、津貼(如伙食費、全勤獎金等),都應計入。
若雇主短報投保薪資,不僅會面臨《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所規定的高額罰鍰,更重要的是,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應由雇主賠償!
生活案例:陳先生的老年給付縮水記
陳先生退休後發現勞保老年給付金額遠低於預期。一查才知,公司多年來將他的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導致給付大幅縮水。陳先生提告後,法院認定公司違反規定,判決公司應賠償陳先生因短報所受的老年給付及失業給付差額損失。此案提醒我們,雇主短報薪資責任重大,勞工的長期權益影響深遠。
律點通提醒:轉職後,務必主動查詢你的勞保投保薪資是否正確,這關乎你未來的各項權益。
職災發生,雇主補償與保險金怎麼算?
萬一不幸遭遇職業災害,除了勞保的職災給付外,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也負有補償責任。但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抵充」原則: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簡單來說,如果勞工因同一場職災事故,已經從勞保或其他法令領取了保險給付,而且這些保險費是由雇主支付的,那麼雇主就可以用這些給付來抵充他應負的職災補償責任。
關鍵在於「雇主支付費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4條解釋,若保險費用由勞工與雇主共同負擔,抵充金額只能按雇主負擔比例計算。勞工自行負擔的部分,雇主是不能拿來抵充的。
律點通提醒:轉職到新公司,除了確認勞保投保狀況,也要了解公司是否有額外投保商業保險。若公司主張抵充,應確認保費是否由雇主全額支付,以及當初是否有明確告知其抵充職災補償的意圖。
給轉職勞工的實用建議
- 主動查詢投保薪資: 定期透過勞保局網站或APP查詢投保紀錄,核對與實際薪資是否相符。
- 仔細核對薪資單: 檢查勞保費扣繳項目,確保雇主未轉嫁其應負擔的保費。
- 了解「工資」定義: 你的月薪資總額應包含所有經常性給與,不只底薪。
- 保留勞動契約與薪資證明: 這是維護你權益的重要證據。
- 不輕易簽署不明文件: 涉及薪資扣款或權益放棄的文件,務必看清楚再簽。
結論
轉職是人生新篇章的開始,保障自身權益更是基石。了解勞保費分擔、投保薪資申報,以及職災補償抵充機制,能讓你更有自信地面對新職場。你的勞保權益不只關乎當下,更影響著你未來的保障。主動掌握資訊,讓轉職之路更穩健、有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我的投保薪資有沒有被公司報低?
A: 你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查詢: 1. 勞保局網站: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即可查詢個人勞保投保資料。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動服務APP: 下載APP後,透過手機認證或行動電話認證即可查詢。 3. 勞保局臨櫃查詢: 攜帶身分證件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填寫申請書後即可查詢。 建議你定期查詢,並核對薪資單上的勞保扣繳金額與實際薪資是否相符。
Q: 如果我發現前公司短報我的投保薪資,現在已經換工作了,還能追討嗎?
A: 可以的。即使你已經離職或換了新工作,前公司短報投保薪資的行為仍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勞保局檢舉,勞保局會進行查核。一旦查證屬實,勞保局會要求前公司補繳短報的保費,並處以罰鍰。同時,你也可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2項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前公司賠償你因此所受的保險給付損失差額(例如老年給付、失業給付等)。
Q: 新公司說因為我的薪水比較高,所以要從我的薪資中多扣一點勞保費,這樣合法嗎?
A: 這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9條,勞保費(普通事故與職災)的雇主與勞工分擔比例是法律強制規定,雇主不得透過任何方式將其應負擔的保費轉嫁給勞工。若公司從你的薪資中多扣除其應負擔的勞保費,你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訴。經查證屬實,雇主不僅會被處以罰鍰,還必須將多扣的保費退還給你。
Q: 如果我發生職災,但公司過去沒有幫我投保勞保,我還能獲得補償嗎?
A: 可以的。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處應負擔保險費金額4倍罰鍰,並應賠償勞工因此所受損失。即使公司未投保,你仍然享有《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的職災補償權利。此外,你也可以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職災給付。勞保局或職安署會向未投保的雇主追償相關費用,你的權益不會因為雇主未投保而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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