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高薪低報?別讓您的血汗錢白白縮水!
辛苦工作,雇主卻沒有如實申報您的勞保投保薪資?這不僅是違法行為,更可能嚴重影響您未來的勞保給付,包括老年年金、傷病給付、失業給付等。身為勞工,面對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別擔心!律點通將帶您一步步了解勞保高薪低報的法律問題,教您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什麼是「勞保高薪低報」?您的薪資到底該怎麼算?
首先,我們要了解「勞保投保薪資」的定義。根據 《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月投保薪資是「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
這裡的關鍵是「月薪資總額」。依照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進一步解釋: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這代表雇主在申報您的勞保投保薪資時,必須以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稱的「工資」為基準。簡單來說,只要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無論是薪水、獎金、津貼,或是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都應該納入月薪資總額來計算。如果您的收入不固定,則會以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收入來申報。如果雇主沒有照實申報,將您的實際薪資「高薪低報」,就是違法行為。
雇主高薪低報,勞工會受到什麼損害?
雇主高薪低報會直接導致您未來可以領取的各項勞保給付金額縮水。這包括:
- 老年年金或老年一次金給付:直接影響您退休後能領多少錢。
- 傷病給付:因工作受傷或生病期間的薪資補償會變少。
- 失業給付:萬一失業,領取的給付金額會降低。
- 職災醫療給付:雖然醫療費用實報實銷,但職災期間的薪資補償(傷病給付)仍受影響。
《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第2項、第3項就明確指出,現金保險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標準計算。因此,投保薪資的正確性,對您的未來保障至關重要。
雇主高薪低報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雇主高薪低報,不僅要面對行政機關的罰款,更要對勞工負起賠償責任。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對此有明確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這條文清楚說明,雇主除了會被勞保局處以短報保險費金額四倍的罰鍰外,更重要的是,必須賠償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這些損失就包括您前面提到的各項保險給付的差額。
此外,雇主高薪低報也可能構成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的侵權行為,勞工同樣可以依此請求損害賠償。
實務案例解析:高薪低報,勞工如何主張權益?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看看實際的法院判決是如何處理高薪低報爭議的:
案例一:雇主高薪低報,我可以要求資遣費並終止契約嗎?
小陳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卻發現公司長期以來都以較低的薪資為他申報勞保,同時也未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小陳覺得自己的權益嚴重受損,於是決定依循法律途徑。他主張雇主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勞工法令,讓他無法繼續信任公司,因此依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經預告就終止了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因勞保低報而短少的失業給付差額,以及補提繳不足的勞工退休金。
法院審理後認為,雇主確實有高薪低報勞保投保薪資及未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的違法情事,而且是持續性的。因此,法院認定小陳依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勞動契約是合法的,判決雇主必須支付小陳資遣費、失業給付差額,並補足勞工退休金。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雇主有嚴重違法行為時,勞工有權利主動終止契約並要求應得的賠償。
案例二:退休後才發現勞保被低報,老年年金短少怎麼辦?
李阿姨退休後,發現自己每月領取的老年年金比預期的少了一大截。她仔細查核後才驚覺,原來是前雇主在她工作期間,長期將她的勞保月投保薪資「高薪低報」了。李阿姨認為這導致她每月領到的年金減少,嚴重影響她的退休生活,因此向雇主請求賠償已經短少以及未來將會短少的老年年金差額。
法院審理後認定,雇主確實有將李阿姨的月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導致她實際領取的老年年金與依法應得金額有差距。法院判決雇主必須依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及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賠償李阿姨因低報所造成的老年年金損失。法院甚至會考量李阿姨的餘命,以專業的計算方式(霍夫曼計算式)來估算未來將發生的損失,並判決雇主一併賠償。這個案例顯示,即使退休後才發現低報問題,勞工仍有機會追討回屬於自己的權益。
勞工權益自救,您可以這樣做!
面對勞保高薪低報,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維護自身權益:
- 定期查核投保資料:
- 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申請個人勞保投保資料表,核對雇主申報的投保薪資是否與您的實際薪資相符。
- 您也可以透過勞保局網站、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勞動保障卡、郵政金融卡等方式查詢。
- 保留薪資證明:
- 務必妥善保存所有能證明您實際薪資的資料,例如: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所得稅扣繳憑單、勞動契約、出勤紀錄等。這些都是未來主張權益的重要證據。
- 注意行政救濟時效:
- 如果您發現投保薪資不實,並收到勞保局的核定通知文件,應在接到通知的隔天起6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申請審議。這是提起行政訴訟前的必要程序。
- 評估終止勞動契約:
- 如果雇主持續高薪低報,嚴重損害您的權益,您可以考慮依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請注意,您必須在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30日內行使這項權利。
- 尋求法律扶助:
- 若您因雇主違反勞保條例而權益受損,需要提起訴訟,可以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申請法律扶助。這能減輕您的訴訟負擔。
結論:別讓權益睡著了,主動出擊!
勞保高薪低報是雇主違法的行為,嚴重侵害勞工的權益。了解您的權利、積極查核投保資料、妥善保留證據,並在必要時依循法律途徑主張賠償,是每位勞工都應該知道的自保之道。記住,您的勞保給付是您未來生活的重要保障,絕不能輕易讓它縮水!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雇主有沒有高薪低報我的勞保投保薪資?
A: 您可以透過勞保局提供的多種管道查詢個人勞保投保資料。最直接的方式是向勞保局申請「個人勞保投保資料表」,或利用勞保局網站的「e化服務系統」、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勞動保障卡、郵政金融卡等方式線上查詢。查詢後,請仔細核對申報的投保薪資是否與您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包含所有經常性給與)相符。
Q: 如果我發現雇主高薪低報,我該怎麼做才能維護權益?
A: 首先,請蒐集並保存所有能證明您實際薪資的資料,例如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所得稅扣繳憑單、勞動契約等。接著,您可以向勞保局檢舉或提出申訴。如果勞保局核定後您對結果有爭議,應在收到核定通知書的翌日起60日內,向勞動部申請勞保爭議審議。同時,您也可以考慮向雇主請求賠償因此短少的勞保給付差額。
Q: 雇主高薪低報,會對我未來的退休金(老年年金)有什麼影響?
A: 雇主高薪低報會直接導致您未來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金額減少。老年年金的計算基礎是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如果投保薪資被低報,計算出來的平均值就會降低,進而影響您每月或一次請領的老年給付金額。這是一個長期且累積性的損害,會嚴重影響您的退休生活品質。
Q: 我已經離職了,還能向原雇主追討高薪低報造成的損失嗎?
A: 可以。即使您已經離職,只要相關的請求權尚未超過時效,您仍有權利向原雇主追討因高薪低報造成的損失。例如,依《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10年。對於老年年金等長期性損害,法院實務上會考量您的餘命來計算未來損失。建議您儘快蒐集證據並諮詢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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