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沒幫你保勞保?勞工權益與求償指南
勞工朋友,您好!在職場上打拚,最擔心遇到什麼狀況?除了薪資、工時問題,恐怕就是「雇主沒幫我保勞保」的隱憂了。一旦發生事故或需要申請給付時,才發現自己沒有勞保或就保,那種徬徨無助的感受,律點通完全能理解。別擔心!今天這篇文章,就是要帶您一步步釐清雇主的投保義務、未投保的法律責任,並教您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
你的勞保與就保,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保障!
首先,您必須知道,勞工保險(勞保)和就業保險(就保)都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這表示,只要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雇主就必須為您辦理投保手續,不論雇主或您個人意願如何,都不能拒絕或放棄。即使您曾簽下「切結書」表示不願加保,那份切結書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1. 勞工保險:五人以上公司強制投保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雇主有為勞工投保勞保的義務。其中最常見的規定是:
《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白話解釋:只要您年滿15歲、未滿65歲,並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的公司或行號,您的雇主就必須為您投保勞工保險。如果公司人數不到五人,雇主就沒有強制為您投保勞保的義務,但仍可自願為您加保。
2. 就業保險:不限人數,所有勞工都應投保
與勞保不同,《就業保險法》的投保義務沒有人數限制!
《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1項:「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白話解釋:只要您是年滿15歲、未滿65歲的本國籍受僱勞工,無論公司僱用人數多寡,雇主都必須為您投保就業保險。這表示,即使公司只有1、2位員工,雇主也一樣有義務為您加保就業保險。
3. 到職當日就該加保!
不論是勞保或就保,法律都明文規定,雇主應該在您到職的當天就為您辦理加保手續,保險效力從當天開始計算。如果雇主沒有在當天加保,除了會被罰錢外,您的保險效力也會延遲到雇主通知的隔天才開始。
雇主沒幫你保,會面臨什麼後果?
如果雇主沒有依法為您投保,將會面臨嚴重的行政罰鍰,更重要的是,必須對您所受的損失負起賠償責任。
罰鍰與賠償:最高十倍保費,還要賠償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投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十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法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白話解釋:
- 勞保:雇主會被勞保局處以應負擔保險費金額的四倍罰鍰。更重要的是,如果您因為雇主未投保而無法領取勞保給付(如傷病、生育、失能、老年、死亡給付等),雇主必須依照勞保的給付標準全額賠償您的損失。
- 就保:雇主會被處以應負擔保險費金額的十倍罰鍰。同樣地,如果您因此無法領取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雇主也必須依照就保的給付標準全額賠償您的損失。
此外,如果您的雇主未投保勞保,卻不幸發生職業災害,雇主還可能面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中四倍至十倍的更高額罰鍰,甚至要負擔更高額的賠償責任。
實務案例:這些情況,雇主都跑不掉!
案例一:簽了切結書就不用保?別傻了!
小張在某公司擔任業務員,公司為了省錢,要求小張簽一份「切結書」,聲明自己已在職業工會投保,不需公司再加保。沒想到,小張後來因車禍不幸身亡,家屬向勞保局申請勞保給付卻被告知小張在公司沒有勞保。家屬轉而向公司求償,公司卻拿出小張簽的切結書,主張免責。
法院怎麼說:法院認為,勞工保險是法律強制規定,旨在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參加與否並非勞工個人意願可以決定。因此,即使小張簽了切結書,該切結書因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公司仍不能以此規避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公司必須賠償小張家屬喪葬津貼及遺屬津貼。
給您的啟示:無論雇主如何要求,您簽署任何放棄勞保或就保的切結書都是無效的!您的權益不會因此受損,雇主也無法因此免責。
案例二:小公司人數不到五人,就真的不用保勞保嗎?
小陳在一家只有三名員工的咖啡廳工作。有一天,小陳不幸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需要請領勞保的傷病給付。然而,咖啡廳老闆卻說:「我們公司人數不到五人,所以沒有強制保勞保,你可能沒辦法領。」小陳聽了很沮喪,不知道該怎麼辦。
法院怎麼說:法院確實指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人數未滿五人的單位,雇主沒有強制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因此,小陳確實無法依勞保條例向雇主請求勞保給付的賠償。
給您的啟示:
- 勞保:如果您的公司僱用人數未滿五人,雇主確實沒有強制為您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但這不代表您完全沒有保障,您可以考慮自行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
- 就保:請注意!即使公司人數未滿五人,雇主仍有強制為您投保就業保險的義務!所以,雖然您可能無法領到勞保給付,但如果符合就業保險的請領條件(例如失業、育嬰留職停薪),雇主仍應負賠償責任。
勞工朋友,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 確認僱傭關係:不論您的職稱是「顧問」、「承攬」或「點工」,只要您是受雇主指揮監督、提供勞務並獲取報酬,就可能被認定為僱傭關係,雇主就有投保義務。
- 到職當日加保:務必確認雇主在您到職當日就為您辦保!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沒有所謂的「試用期不用保」這種說法。
- 區分勞保與就保:搞清楚公司人數對勞保和就保義務的影響。即使公司人數不足五人,雇主仍有為您投保就業保險的義務!
- 拒絕簽署放棄投保切結書:任何要求您放棄勞保或就保的切結書都是無效的,請不要簽署,也不要因此誤以為自己沒有權益。
結論:你的保障,自己要懂!
勞保和就保是您在職場上的重要保障,一旦雇主沒有依法投保,您的權益將受到嚴重影響。透過這篇文章,希望您能更清楚地了解雇主的投保義務與未投保的法律責任。當您發現自己的權益可能受損時,請務必主動採取行動,捍衛屬於您的保障!
記住,法律是站在保障勞工這邊的,您的努力與付出,都應該有應得的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雇主有沒有幫我投保勞工保險和就業保險?
A: 您有幾種方式可以查詢: 1. 線上查詢:透過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專區,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或行動電話認證,即可查詢您的投保紀錄。 2. 臨櫃查詢:攜帶身分證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填寫申請書後即可查詢。 3. 電話查詢:撥打勞保局服務電話,提供身分資料後可查詢部分資訊。 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動服務APP:下載APP後完成認證,即可隨時查詢投保資料。
Q: 如果雇主說公司人數不到五人,所以不用幫我保勞保,是真的嗎?
A: 這個說法部分正確,部分錯誤。 勞工保險(勞保):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人數未滿五人的公司,雇主確實沒有強制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但雇主仍可自願為您加保。 就業保險(就保):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沒有人數限制。只要您是符合資格的受僱勞工,即使公司只有1人,雇主也必須為您投保就業保險。所以,如果雇主說人數不到五人就什麼都不用保,那是錯誤的!
Q: 我才剛到職,雇主說我還在試用期,所以暫時不用加保,這樣合法嗎?
A: 不合法!《勞工保險條例》和《就業保險法》都明確規定,雇主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法律上並沒有「試用期免加保」的規定。無論是正式員工或試用期員工,只要確立僱傭關係,雇主就有義務在到職當日為您加保。
Q: 如果我發現雇主未幫我投保,而且我因此無法領到勞保給付,我該怎麼辦?
A: 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1. 蒐集證據:保留您的薪資單、打卡紀錄、工作契約、錄音、對話紀錄等,證明您與雇主間存在僱傭關係,以及您實際工作的期間。 2. 向勞保局檢舉:您可以向勞保局提出檢舉,勞保局會進行調查,若查證屬實,會對雇主處以罰鍰。 3. 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您可以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雇主賠償您因未投保而未能領取的保險給付損失。調解不成,則可進一步提起民事訴訟。 4. 提起民事訴訟:若調解無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雇主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的給付標準賠償您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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