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別慌!職訓生活津貼助您安心轉職攻略
突如其來的非自願離職,是否讓您感到徬徨無助?除了失業給付,政府還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幫助您在學習新技能、準備重返職場的過渡期間,維持基本生活所需。這項津貼是您安心充電、提升競爭力的重要後盾!
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為您深入解析這項權益,讓您不再迷惘,穩健邁向職涯新篇章。
什麼是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顧名思義,就是政府為了協助特定身分的勞工(例如非自願離職者、職災勞工、特定失業者),在參加職業訓練時,能夠維持基本生活開銷,專心學習,最終順利找到新工作而提供的補助。它是一種社會福利給付,不是您的薪水喔!
非自願離職勞工,你能申請哪種津貼?
針對非自願離職的您,主要有兩大類津貼可以申請。了解您的身分與情況,才能選擇最適合的津貼。
1. 就業保險法津貼:非自願離職者的主要依靠
如果您是因為公司關廠、歇業、虧損、業務緊縮,或是您因雇主違法而被迫離職,且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等非自願離職情形,那麼《就業保險法》下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就是您的首選。
申請資格與條件:
- 您必須是非自願離職的被保險人。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什麼是「全日制職業訓練」?
根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全日制職業訓練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 訓練期間一個月以上。
- 每星期訓練四日以上。
- 每日訓練日間四小時以上。
- 每月總訓練時數一百小時以上。
津貼金額與期間:
依據《就業保險法》第19條規定,津貼會按您離職退保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最長可發給六個月。如果訓練期間未滿一個月,但符合特定時數,也有機會領取半個月或一個月的津貼。
應備文件:
請領時,您需要準備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國民身分證影本、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若有扶養眷屬(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可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身心障礙證明等,以申請加給津貼。
2. 就業促進津貼:特定失業者與身心障礙者的機會
如果您不符合《就業保險法》的資格(例如保險年資不足),但屬於特定身分(如失業者、中高齡者、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委託的訓練單位錄訓,且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則可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請領津貼。
津貼金額與期間:
每月按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最長以六個月為限。如果您是身心障礙者,最長可發給一年。
重要提醒:津貼合併領取限制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26條明確規定,依本辦法、就業保險法領取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的津貼或補助,兩年內合併領取期間以六個月為限(身心障礙者為一年)。如果您同時符合《就業保險法》的資格,應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所定的津貼,且領取失業給付或就業保險職訓生活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本辦法下的津貼,務必注意避免重複領取。
3. 職業災害勞工津貼:職災後的安心訓練
這類津貼主要針對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且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的職災勞工。若您是在職災後非自願離職並需要轉訓,這項津貼可以幫助您。每月發給新臺幣1萬4千8百元,自初次參加訓練之日起五年內,合計以發給二十四個月為限。
案例故事: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陷阱
了解法條規定很重要,但實際操作時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狀況。以下兩個真實案例,希望能幫助您避免踩雷!
故事一:小明的「失業者」認定之痛
小明因公司業務緊縮被資遣,符合非自願離職資格。他在等待職訓課程開課期間,為了貼補家用,找了一份短期打工,即使收入微薄,但雇主仍為他加保了勞工保險。後來小明申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卻被告知不符資格!
原因:法院判決指出,參訓學員若在訓練期間有勞工保險加保紀錄,即使只是短期打工或收入甚微,也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失業者」身分,進而無法請領津貼。此外,如果已領取合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退休金,同樣不適用相關津貼。
律點通提醒:請領就業促進津貼時,對「失業者」的認定非常嚴格。在參訓期間,務必避免任何形式的勞保加保,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故事二:阿華的訓練申請之路
阿華同樣是非自願離職,他上網找到一個看起來很棒的技能訓練課程,便自行報名參加。訓練結束後,他興沖沖地去申請《就業保險法》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結果也被駁回了!
原因:法院判決強調,請領《就業保險法》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有兩大關鍵要件:一是必須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訓練,而非自行報名;二是訓練必須符合全日制且訓練期間一個月以上的規定。阿華雖然參加了訓練,但因為沒有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安排,所以不符資格。
律點通提醒:如果您想申請《就業保險法》或《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下的職訓生活津貼,務必先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由他們的推介或安排去參加訓練。這是確保您符合資格的重要步驟!
申請津貼,這些眉角要注意!
為了確保您能順利領到津貼,請務必留意以下實務操作建議:
- 確認津貼種類與資格:申請前,先釐清自己符合哪一種津貼的申請資格,不同津貼的條件、金額、期間和文件都有差異。
- 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是依《就業保險法》申請的核心文件,務必取得雇主開立的證明,並確認離職原因符合法規定義。
- 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這是關鍵!無論是《就業保險法》或《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都要求您必須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其推介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
- 確認訓練課程符合「全日制」 :請務必核對您參加的訓練課程,其訓練期間、每週訓練日數、每日訓練時數及每月總訓練時數,是否符合前述「全日制」的定義。
- 備齊文件並及時申請:依照各法規要求,備妥所有申請文件,並在規定時效內提出申請。
- 避免重複請領:請記住不同性質的訓練津貼或失業給付有合併領取期間的限制,且不得同時請領。若同時符合多種津貼資格,應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保護自己!雇主短報薪資的影響
您知道嗎?如果雇主為了節省成本而短報您的勞保投保薪資,這不僅會影響您的勞保給付,也會直接影響您依《就業保險法》計算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金額。您的權益可能因此受損!
《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3項明確規定:
「投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其溢領之給付金額,經保險人通知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並追繳其溢領之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這表示,若雇主短報您的薪資,除了會被處罰鍰,還必須賠償您因此所受的損失。因此,建議您定期檢視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是否正確,若有疑慮應及時向勞保局反映。
結論:安心受訓,重啟職涯
非自願離職雖然是個挑戰,但也可能是您轉型、提升自我的契機。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是政府提供的重要資源,能幫助您在學習新技能的同時,減輕生活壓力。請務必仔細了解上述申請條件與注意事項,善用這些資源,為自己的職涯開啟新的可能性!
記住,掌握自己的權益,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迎向更光明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非自願離職後,我應該先做什麼才能申請職訓生活津貼?
A: 您應該先向原雇主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然後立即攜帶此證明書和您的身分證件,前往住家附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例如就業中心或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這是申請津貼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驟,因為後續的訓練安排和津貼申請都必須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Q: 如果我在受訓期間找到一份兼職工作,會影響津貼的領取嗎?
A: 是的,這很可能會影響您的津貼領取。特別是如果您申請的是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發給的津貼,只要您有勞工保險加保紀錄,即使是短期或低薪的兼職工作,都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失業者」身分而遭駁回。依《就業保險法》請領者,也應避免在受訓期間有工作收入,以免影響津貼資格或被認定為重複領取。
Q: 我自行報名參加的職業訓練課程,可以申請職訓生活津貼嗎?
A: 通常不行。依《就業保險法》和《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都明確要求您必須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或安排參加訓練。如果您是自行報名參加,即便課程內容符合「全日制」的定義,也可能因為不符「經安排或推介」的要件而無法申請津貼。因此,務必先諮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Q: 如果我對津貼的核定結果不滿意,可以怎麼辦?
A: 如果您對主管機關核定的津貼結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救濟。首先,您可以在收到核定處分書的次日起30天內,向主管機關提起「訴願」。如果訴願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訴願決定書的次日起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務必在法定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您的救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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