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律點通。身為外籍人士,在台灣遭遇家庭暴力(家暴),語言不通是不是讓您感到孤立無援,甚至不敢尋求法律協助?請您放心,台灣法律非常重視您的權益,特別保障您在面對司法程序時,有權獲得免費且專業的通譯(翻譯)協助!
這篇文章將深入淺出地告訴您,當您在警察局、檢察署或法院時,如何確保自己的聲音能被正確聽見,不再讓語言成為您尋求正義的障礙。
語言不通沒關係!法律保障您的「通譯協助權利」
在台灣,不論您是家暴被害人、證人,或是其他與案件相關的人,只要您不通曉中文,或者有聽覺、語言上的障礙,法律都明確規定您有權利獲得通譯的協助。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基本權利,目的是確保您能完全理解司法程序,並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避免因為語言問題而讓權益受損。
哪些法律保障您的權利?
多項台灣法律都保障您的通譯協助權利,以下列出幾個最重要的法條,讓您知道您的權利來自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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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第98條
《法院組織法》第98條:「訴訟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有不通國語者或聾啞人,由通譯傳譯之。」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是通譯制度的總原則,告訴我們所有在法院裡的人,包括您,只要不通曉中文或有聽覺、語言障礙,法院都必須提供通譯來協助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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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207條
《民事訴訟法》第207條:「當事人或關係人如不通中華民國語言或為聾、啞人,或法官不通其等所用之方言者,法院應用通譯。通譯應於傳譯前具結,必為公正、誠實之譯述。通譯之具結,準用第三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白話解釋: 當您的家暴案件進入民事訴訟(例如申請保護令、請求損害賠償)時,這條法律要求法院必須提供通譯。它還特別強調,通譯在翻譯前必須「具結」,也就是要發誓會公正、誠實地翻譯,如果說謊是會受到法律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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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99條
《刑事訴訟法》第99條:「被告為聽覺或語言障礙或語言不通者,應由通譯傳譯之;必要時,並得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前項規定,於其他受訊問或詢問人準用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白話解釋: 如果您的家暴案件涉及刑事責任(例如傷害、恐嚇),不論是在警察局做筆錄、檢察官偵訊,或法院審判,這條法律都保障您有權獲得通譯協助。即使您不是被告,只是被害人或證人,這條規定也同樣適用,確保您能清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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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法規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1條: 規定司法單位應依被害人需求,提供必要的協助,通譯服務就是其中之一。
-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15條: 如果您不幸是人口販運的被害人,法律更明確要求必須提供通譯服務,並有詳細的費用規定。
- 《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第7條: 要求政府機關應主動告知人民使用國家語言的權利,並提供多元化的通譯服務,這也包含司法程序。
什麼是「特約通譯制度」?費用誰來付?
為了確保通譯服務的品質,法院有一套「特約通譯制度」。當法院沒有現成的通譯,或現有通譯不適合時,就會從特約通譯名冊中聘請專業的通譯來協助。這些特約通譯通常都經過法院的法律教育訓練,具備一定的專業素養。
最重要的是,特約通譯的費用,包括他們的日費、旅費和報酬,都是由國家(國庫)來負擔的!您不需要自己支付任何費用。 這項保障讓您不必擔心經濟負擔,可以安心地尋求協助。
真實案例告訴您:通譯品質有多重要!
曾經有一位來自印尼的朋友,因為涉嫌毒品案件在台灣接受調查和審判。在整個過程中,他多次透過不同的通譯來表達。後來,法院在審理時發現,偵查階段的通譯翻譯可能扭曲了他的意思,而且部分錄音品質不佳,無法確認他當時真正的說法。
最高法院因此撤銷了原來的判決,要求下級法院重新調查。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通譯的翻譯品質非常關鍵! 法院有責任確保通譯的翻譯是正確無誤的。如果翻譯有問題,可能會嚴重影響案件的結果。所以,如果您覺得通譯翻譯不對,一定要立即提出,法院有義務去查清楚。
您該怎麼做?實用建議在這裡!
當您需要法律協助時,請務必記住以下幾點:
- 主動提出需求: 無論您是在警察局、檢察署或法院,只要您不通曉中文,或有聽覺、語言障礙,請務必主動告訴承辦人員:「我需要通譯協助!」他們有義務為您安排。
- 確認通譯語言: 確保通譯使用的語言是您能完全理解的母語或您熟悉的語言。如果您對通譯的翻譯有任何疑問或覺得不正確,請立即提出,不要害怕。
- 了解費用: 請記住,由法院或檢察署安排的「特約通譯」,費用是由國家支付的,您不需要自行負擔。
- 通譯會「具結」: 通譯在翻譯前會發誓,承諾會公正、誠實地翻譯。這表示他們有法律責任,如果虛偽翻譯是會受到懲罰的。
結論:勇敢為自己發聲,法律是您的後盾!
遭遇家暴已經夠艱難了,語言不通更不應該成為您尋求幫助的阻礙。台灣的法律明確保障您獲得專業通譯協助的權利,而且費用由國家負擔。請您務必記住這些權利,勇敢地表達您的需求。
您的聲音非常重要,請不要讓任何困難阻止您為自己爭取權益。請相信,台灣的司法體系會盡力確保您的權益受到保障,讓您的真實意思被聽見!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我是否符合申請通譯的資格?
A: 只要您在台灣的司法程序中(例如在警察局、檢察署或法院),因為不通曉中文,或者有聽覺、語言上的障礙,導致無法有效溝通,您就符合申請通譯的資格。這項權利不分國籍,是為了保障所有人的訴訟權益。
Q: 如果我覺得通譯的翻譯不正確,我該怎麼辦?
A: 如果您在任何時候覺得通譯的翻譯有誤、不完整或不理解,請立即、大聲地向在場的司法人員(警察、檢察官、法官)提出。您可以要求通譯重新翻譯,或者要求更換通譯。法院有義務調查釐清翻譯的正確性。
Q: 我可以自己找通譯來協助嗎?費用可以報銷嗎?
A: 您可以自行找通譯,但為了確保通譯的專業性、中立性及費用由國庫負擔,建議您主動向司法人員(警察、檢察官、法官)表明需要通譯協助,由他們安排「特約通譯」。這樣產生的費用會由國庫負擔,您無需支付。如果您自行找通譯,費用通常需要您自己負擔,除非法院或檢察署特別同意。
Q: 通譯會不會把我的隱私洩漏出去?
A: 通譯在傳譯前必須依法「具結」,承諾會公正、誠實地翻譯,並對傳譯內容負保密義務。如果通譯虛偽傳譯或洩漏您的隱私,可能面臨偽證罪或其他法律責任。因此,法律對通譯的行為有嚴格的約束,以保障您的權益和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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