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輕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常會聽到律師或長輩說:「趕快去和解,和解了就能撤告。」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尤其當你涉及的罪名是「肇事逃逸」(俗稱肇逃)時,情況會變得非常複雜。
當你捲入一場致人死傷的交通事故時,你可能同時面臨兩種刑事責任,而這兩種責任對於「撤告」的可能性,有著天壤之別。
1. 釐清你的罪名:肇逃與過失傷害的根本差異
你可能同時面臨兩個罪名:
- 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 這是因為你的過失導致他人受傷。
- 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 這是因為你在事故發生後,沒有停車、沒有為必要之救護或處理就直接離開。
這兩種罪名在法律上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它們是否屬於「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 vs. 非告訴乃論:撤告的生與死
| 罪名 | 法律性質 | 撤告可能性 |
|---|---|---|
| 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 | 告訴乃論 | 可以 |
| 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 | 非告訴乃論(公訴罪) | 不行 |
簡單來說,撤告只能終結「告訴乃論」的罪名。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罪是國家基於維護交通安全和人命救助義務,主動追訴的「公訴罪」。 國家一旦知悉犯罪事實,檢察官就有義務追訴到底,被害人(告訴人)的意願無法影響國家追訴權。
因此,如果你被起訴了肇事逃逸,和解只能處理「過失傷害」的部分,但無法讓「肇事逃逸」的罪名消失。
2. 實務情境解析:撤告的界線
實務上,法院通常將「過失傷害」和「肇事逃逸」視為兩個獨立的罪名(數罪併罰)。
案例情境:撤告後仍須面對肇逃刑責
假設小王開車不慎撞傷路人,因為一時心慌而離開現場(構成肇逃)。後來,小王積極與被害人和解,並取得了被害人簽署的「撤回告訴書」。
法律結果:
- 過失傷害部分: 由於告訴人已合法撤回告訴,法院將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此部分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刑事程序終結。
- 肇事逃逸部分: 由於這是非告訴乃論罪,撤回告訴不影響其追訴。法院會繼續審理肇逃罪名,並依據《刑法》第185條之4進行判決。
重要提醒: 撤回告訴必須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一旦撤回,即刻發生效力,且不得再行告訴。就算和解金後來沒付清,也僅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不影響刑事撤告的效力。
3. 青年被告必備的實務操作指南
既然肇逃無法撤告,和解還有用嗎?當然有!和解是爭取輕判的最重要籌碼。
步驟一:透過調解委員會和解
建議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的好處是,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效力更穩固。
關鍵文件要求: 務必在調解書或和解書上,明確載明被害人「同意撤回刑事告訴」或「不追究刑事責任」等意旨。實務上,這些文字通常會被解釋為已撤回告訴,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第2項,視為撤回告訴。
步驟二:和解對於肇逃罪的實質幫助
雖然無法撤銷肇逃罪,但你積極和解、全額賠償被害人的損害,展現悔意,這些都是法官在量刑時會考慮的極大利多:
- 量刑減輕: 法官會認定被告已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害,可能給予較輕的刑度(如判處最低刑度一年)。
- 爭取緩刑: 如果你的前科紀錄良好,且肇逃情節非特別惡劣,完整的和解與賠償紀錄是法官給予緩刑的重要依據。緩刑意味著在一定期間內,你不需要入監服刑。
結論:你的應對策略總結
面對交通事故涉及肇逃時,你的應對策略必須是「兩手準備」:
- 終結過失傷害: 儘快、徹底地和解,並取得正式的撤回告訴文件,確保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消失。
- 降低肇逃刑責: 將和解視為對肇逃罪的「補償與悔意證明」,以爭取法官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和解金還沒付清,可以先撤告嗎?
A: 可以。撤回告訴是告訴人對訴訟標的所為的單方面意思表示,一旦告訴人向法院或檢察官提出,即刻生效,不以你是否已付清和解金為前提。如果你未履約,告訴人可以拿和解書或調解筆錄去民事法院對你聲請強制執行,但無法推翻刑事撤告的效力。
Q: 如果肇事逃逸和過失傷害被判「裁判上一罪」,撤告後是不是兩個罪都沒事了?
A: 這是法律上的爭議點,但實務上主流見解(兩罪併罰說)認為,肇事逃逸和過失傷害是獨立的兩個罪名,應分別論罪科刑。因此,即使過失傷害撤告,肇事逃逸仍會繼續審理。你不能期待撤告會讓肇逃罪也終結。
Q: 調解書上寫「不追究刑事責任」,這算不算正式撤告?
A: 實務上傾向於擴大解釋,認為只要調解書上明確記載了「不追究刑事責任」、「拋棄刑事告訴權」或類似意旨,並且經過法院核定,根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第2項,即「視為」已撤回告訴,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Q: 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和解後還有機會判緩刑嗎?
A: 有機會。雖然無法撤告,但積極和解、全額賠償被害人的損害、展現真誠悔意,且若你沒有其他重大前科,法官會將這些視為有利的量刑因子,增加判處緩刑的可能性。緩刑的目的是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完整的和解是證明你已負起責任的最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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