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死逃逸:刑責加重風險與被告自保策略
面對「致死肇逃」的指控,被告所承受的法律壓力與刑責風險極高。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這類案件往往涉及多重罪名與加重事由,最終的執行刑期可能遠超預期。理解這些法律細節,是您規劃訴訟策略、爭取有利結果的第一步。
1. 釐清核心罪名:您被訴了哪些罪?
實務上,涉及致死肇逃的案件,法院通常會將您的行為拆解成兩個獨立的罪名來審理,這就是「分論併罰」原則。
(1) 肇事行為:過失致人於死罪
這部分是針對您在駕駛過程中的疏忽行為(如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等)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
《刑法》第276條第1項: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 逃逸行為:肇事逃逸罪
這是針對您在事故發生後,明知有人死傷卻選擇擅自離開現場的行為。此罪的立法意旨在於強制駕駛人履行救護義務。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點通解析:
- 分論併罰的嚴重性: 由於過失致死是「過失」犯意,而肇事逃逸是「故意」規避責任的犯意,兩者被認定為行為互殊,因此法院會對兩罪分別判刑,再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合併執行刑期,這會使總刑期大幅拉高。
- 構成要件: 即使您認為事故發生是對方過失,只要您在事發後未停車救助或通知警方而離開,即構成肇事逃逸罪。
2. 刑責加重的「三道門檻」
若您的案件涉及以下任一情況,法定刑責將會被強制加重至二分之一,對您的量刑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
(1) 無照或酒駕加重
如果您在肇事時是無駕駛執照駕車或酒駕,將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對您應負的刑事責任(包括過失致死罪和肇事逃逸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 累犯加重
若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並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的五年內再犯肇事逃逸罪(肇事逃逸罪屬於故意犯),將構成《刑法》第47條第1項的累犯。
一旦構成累犯,法院必須在原來的刑度上加重至二分之一,這將使您的最低刑度大幅提高,幾乎沒有迴旋空間。
3. 實務案例分析:多重加重下的嚴峻後果
以實務常見情境為例(參照 [TNHM_96_交上訴_1314] 意旨):
情境: 王先生過去曾因詐欺罪服刑完畢,在五年內某次深夜因無照駕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撞倒一名機車騎士導致死亡,他因害怕再度入監而選擇逃離現場。
法院判決邏輯:
- 過失致死罪: 成立(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 肇事逃逸罪: 成立,且因無照駕駛依《道交條例》加重一次。
- 累犯認定: 肇事逃逸罪為故意犯,符合累犯要件,刑責再依《刑法》加重一次。
最終,兩罪分論併罰,並適用兩項加重規定,導致王先生的執行刑期遠高於單純的肇事逃逸罪。這明確顯示了加重事由疊加的巨大風險。
4. 被告的訴訟策略與自保關鍵
面對高刑度的風險,被告應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爭取法院在量刑上的從輕考量:
(1) 積極和解與賠償
這是最關鍵的減刑策略。無論事故責任歸屬如何,積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並確實履行賠償,是展現犯後悔意的有力證明。法院在量刑時會將此視為重要的從輕事由。
(2) 爭取情輕法重減刑(《刑法》第59條)
如果您的案件情節並非極度重大,例如:
- 被害人本身有重大過失(如:深夜違規穿越高速公路)。
- 逃逸行為與死亡結果間的因果關係較弱(例如被害人於肇事當下即已死亡)。
您可以透過律師主張適用《刑法》第59條「情輕法重」的規定,請求法院酌量減輕其刑,以避免法定刑度過高導致的判決不公。
結論:面對致死肇逃,應對刻不容緩
致死肇逃的法律後果嚴重,且多重加重事由可能導致刑期大幅提高。您的當務之急是誠實面對,積極與被害家屬協商和解,並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以規劃最有效的訴訟防禦策略,確保您的權益在審判中得到充分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肇事逃逸罪的「明知」如何認定?
A: 法院會根據現場狀況、撞擊程度、您是否停車查看等客觀事實來判斷。例如,若車輛受損嚴重、有聽到撞擊聲或看到有人倒地,即使您聲稱不知道對方死傷,法院仍可能認定您「應知」或「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且有人死傷,進而認定您構成逃逸罪。
Q: 如果我逃逸後,隔天主動投案,算不算自首或減輕事由?
A: 雖然不一定構成《刑法》上的「自首」(自首需在犯罪未被發覺前),但主動投案及配合偵查,會被法院認定為「犯後態度良好」或「坦承犯行」。這將成為法院在量刑時重要的從輕考量因素,對於爭取較輕刑度有實質幫助。
Q: 過失致死和肇事逃逸,哪個罪名刑責更重?
A: 肇事逃逸罪(致死或重傷)的法定刑度(1年以上7年以下)通常高於過失致死罪(5年以下)。由於兩罪分論併罰,肇事逃逸罪的刑度往往是決定最終執行刑期的主要因素,因此實務上會視為更嚴重的罪名。
Q: 達成民事和解後,刑事責任是否就能免除?
A: 不能完全免除。和解只能作為法院「量刑」時的重要減輕事由,但無法免除您的刑事定罪。不過,若能達成和解,法官在判決時幾乎都會給予大幅度的減輕,是爭取緩刑或最低刑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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