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被告必讀:和解在刑事程序中的關鍵效力
當您被捲入「肇事逃逸」案件時,最擔心的莫過於自由受到限制。許多人誤以為只要私下與被害人和解,案件就能一筆勾銷。然而,法律並沒有這麼簡單。肇事逃逸罪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和解雖然無法直接讓您脫罪,但卻是您爭取「減輕刑度」與「宣告緩刑」的最重要籌碼。
我們將深入解析和解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實質效力,並提供具體的實務操作建議。
一、釐清核心概念:肇逃罪與過失傷害罪的差異
在交通事故中,您通常會面臨兩種刑事責任:
1. 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無法撤告
肇事逃逸罪保護的是社會法益,即確保交通事故發生後,傷者能立即獲得救助,維護交通秩序。因此,它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代表:即使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檢察官或法院仍必須依法追訴您的逃逸行為,犯罪事實並不會因為和解而消失。
2. 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可撤告
過失傷害罪保護的是個人法益(身體健康)。它是告訴乃論之罪。
若您在和解時,請被害人明確表示撤回告訴,法院將會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諭知不受理判決,這部分責任就此解除。
重點提醒: 和解是針對「過失傷害」的解藥,但對「肇事逃逸」而言,它只是爭取輕判的良藥。
二、和解在「肇事逃逸」案件中的實質效力
既然和解不能撤銷肇逃罪,它真正的價值在哪裡?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量刑與緩刑。
1. 爭取從輕量刑(刑法第57條)
法院在決定刑期輕重時,會審酌被告的「犯罪後之態度」。積極和解、賠償損害、展現悔悟,都屬於良好的態度。
實務上,法官會根據《刑法》第57條,將和解視為重要的減輕事由,避免判處刑期的中高標。
2. 爭取緩刑宣告(刑法第74條):免除牢獄之災的關鍵
這是和解最關鍵的效力。如果宣告刑在二年以下,且您符合特定條件(如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法院可能宣告緩刑,讓您暫時免除刑罰的執行。
和解是法官判斷您是否「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的決定性依據。多數情況下,法院會將履行和解內容作為緩刑的附負擔。
《刑法》第74條: 法院得命犯罪行為人「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三、實務案例解析:和解如何影響判決結果
我們來看兩個實務上常見的情境:
情境一:積極和解,獲「情輕法重」減刑與緩刑
- 案例簡述: 某駕駛人在輕微擦撞後因一時驚慌離去,構成肇事逃逸。雖然犯罪事實成立,但他在偵查階段就積極聯繫被害人,達成高額和解並取得原諒書。
- 法院判決: 法院考量其逃逸情節輕微、主動彌補損害,認定其情狀顯可憫恕(即「情輕法重」),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宣告緩刑三年。同時,法院要求他必須履行和解內容作為緩刑的條件。
- 啟示: 即使構成肇逃罪,只要態度良好且和解,仍有極高機會獲得緩刑,免於入監服刑。
情境二:未履行和解義務,緩刑被撤銷的風險
- 案例簡述: 另一位被告在一審時因達成和解而獲判緩刑,但因後續經濟壓力大,未按期給付和解金。
- 法律後果: 檢察官或被害人可聲請撤銷緩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未履行附負擔義務且情節重大,最終撤銷了緩刑宣告,被告必須入監執行原判刑期。
- 啟示: 和解的效力不僅在於簽字,實際履行才是關鍵。若獲緩刑,務必遵守和解內容,否則將承擔執行刑罰的風險。
四、和解操作與風險提醒
1. 和解書的撰寫重點
您的和解書應包含以下關鍵內容:
- 民事賠償範圍: 載明賠償金額、給付方式與期限。
- 撤回告訴聲明: 針對「過失傷害罪」的部分,明確載明被害人撤回告訴。
- 量刑意願: 載明被害人同意從輕量刑或請求法院宣告緩刑的意願。
2. 和解無法免除行政罰
重要提醒: 和解僅影響您的刑事責任(坐牢與否),但無法免除因肇事逃逸行為所伴隨的行政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肇事逃逸會導致吊銷駕駛執照,且一定時間內不得重新考領。這是行政機關的裁罰,與刑事和解無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達成和解後,肇事逃逸罪會被撤銷嗎?
A: 不會。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旨在保護社會法益,因此即使達成和解,犯罪事實仍然存在,法院仍會進行審判。和解的效力是作為法院「從輕量刑」和「宣告緩刑」的有利證據,而不是讓案件撤銷。
Q: 和解書上除了賠償金額,還需要載明哪些內容才能幫助我爭取緩刑?
A: 除了明確的賠償金額和給付方式外,最重要的是取得被害人的諒解聲明。和解書或單獨的書面文件應載明:被害人已獲得合理賠償,對被告的行為表示原諒,並請求檢察官或法院給予被告從輕量刑或宣告緩刑的機會。這份文件是法官判斷您是否具備悔悟之心的重要憑證。
Q: 如果法院宣告緩刑並附帶履行和解義務,但我後來經濟困難無法按時給付和解金怎麼辦?
A: 如果未能依約履行和解義務且情節重大,檢察官或法院得依職權或被害人聲請撤銷緩刑,您將必須執行原宣告的刑罰(入監服刑)。因此,若您面臨經濟困難,應立即採取行動: 主動聯繫被害人,說明情況並請求展延或變更給付條件,取得書面同意。 主動向法院或執行檢察官報告困難,請求變更緩刑負擔的履行方式或期限。切勿置之不理。
Q: 和解後,我的駕駛執照還會被吊銷嗎?
A: 會。肇事逃逸所導致的吊銷駕駛執照,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行政罰與刑事責任是獨立的,和解僅影響刑事責任的量刑與緩刑,無法免除行政機關對您交通違規行為的處罰。駕照一旦被吊銷,通常還會附帶一定期間內不得重新考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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