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親人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而肇事者卻冷血逃離現場時,家屬的憤怒與無助是難以言喻的。您最關心的,是如何讓逃逸者付出代價,並確保親人獲得應有的救助與賠償。
作為律點通,我們將依據台灣法律,為您整理一套完整的法律追訴與權益保障流程。
肇事逃逸的法律鐵證:絕非只是罰錢了事
肇事逃逸在台灣不僅是行政違規,更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法律賦予了駕駛人「在場義務」,要求他們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停留現場、救護傷者、並表明身分。一旦逃離,即觸犯公訴罪。
1. 刑事責任:致人死傷逃逸罪
這項罪名直接追究肇事者逃跑的行為本身,與車禍責任歸屬無關。即使肇事者認為自己沒有錯,逃跑仍構成犯罪:
《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點通解析: 肇事逃逸罪的立法精神在於「即時救護」。法院認定,只要造成人傷亡,駕駛人就必須停下來確保傷者獲得救治。因此,家屬應堅決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對方逃逸的重罪。
2. 行政責任:吊銷駕照
除了刑事責任外,肇事者還會面臨嚴重的行政處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實務解析:什麼情況下算「逃逸」?
實務上對「逃逸」的認定標準非常嚴格,並非只是「離開現場」這麼簡單。肇事者必須履行以下三大核心義務,否則即構成逃逸:
- 表明身分義務: 必須讓被害人或執法人員知道他是誰。
- 確認救護義務: 必須留置現場,等待或協助救護,並確認被害人已經獲得妥善救護。
- 通知報告義務: 撥打110報警。
案例提醒:叫了救護車也可能算逃逸
有些肇事者以為自己打了119或110就可以離開。但法院實務告訴我們,這遠遠不夠。例如,某駕駛A撞傷人後,雖然有撥打救護專線,但因未留下任何資料供警方查明身分,且未等到救護車到達確認傷者狀態就逕自離去。最後仍被法院認定構成肇事逃逸罪。
重點提醒: 肇事者必須「表明身分」和「確認救護」,隱匿身分或未待確認救護即離去,實務上皆視為逃逸。
家屬自救SOP:報案與證據保全
面對肇事逃逸,家屬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確保證據不流失:
步驟一:立即報案與救護
優先撥打 119 請求救護,並撥打 110 報警。報案時,請明確告知警方這是「肇事逃逸」案件,要求警方立即啟動偵辦程序。
步驟二:黃金時間蒐證
時間是追查肇事者的關鍵。請盡可能蒐集以下資訊:
- 車輛特徵: 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哪怕只記得幾個數字)、車輛顏色、廠牌、型號。
- 影像證據: 立即調閱事故地點周邊的監視器、路口攝影機,或詢問附近商家、住戶的行車紀錄器影像。警方會協助調閱,但家屬主動尋找能加快進度。
- 目擊證人: 詢問現場或附近的目擊者,並留下他們的聯絡方式。
步驟三:提出刑事告訴
肇事逃逸是公訴罪,警察機關應主動偵辦,但家屬主動向警方或檢察官提出告訴,能更有效地要求偵查單位積極追查。
權益保障:強制險與民事求償
家屬最擔憂的是醫療和賠償問題。請放心,即使找不到肇事者,您的權益仍受法律保障。
1. 醫療費用:特別補償基金是後盾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強制險的目的是保障受害人。即使肇事者逃逸、找不到人,或對方根本沒有投保強制險,受害人仍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請注意: 申請補償金不會影響您後續向肇事者求償的權利。
2. 民事求償:追討精神慰撫金
一旦警方找到肇事者,家屬除了可請求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財物損失等實質損害賠償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
民事賠償的請求範圍:
| 賠償項目 | 說明與依據 |
|---|---|
| 醫療及看護費用 | 實報實銷,須有單據證明。 |
| 勞動能力減損 | 依據醫師診斷證明及工作收入證明計算。 |
| 精神慰撫金 | 依據傷勢輕重、雙方經濟狀況及逃逸行為的惡劣程度,由法院酌定。 |
| 財物損失 | 車輛維修費用或毀損的財物價值。 |
肇事者逃逸的行為,將會被法院視為極度惡劣,這通常會成為法院判斷精神慰撫金金額的重要依據。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肇事逃逸的追訴期有多久?家屬多久內必須提告?
A: 肇事逃逸罪屬於刑事犯罪,依《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20年。但實務上,證據會隨著時間流逝而難以蒐集,因此建議家屬在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警及提出刑事告訴,越快越好,以利警方在黃金時間調閱監視器及追查車輛行蹤。
Q: 如果肇事者被找到,但辯稱自己不知道撞到人,會影響定罪嗎?
A: 實務上,肇事者必須對「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的事實有所認知,才構成逃逸罪。但法院會根據客觀證據判斷,例如撞擊力道、現場聲響、車輛受損程度等。如果車禍導致受害人重傷或死亡,法院通常會認定肇事者不可能不知情。若肇事者確實知情卻逃逸,其辯詞通常難以被採信。
Q: 我們已經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了理賠金,後續找到肇事者後,還可以向他求償嗎?
A: 可以。特別補償基金支付的款項,是基於強制險的保障機制。一旦找到肇事者,您仍可以向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全額的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補償基金支付的部分,基金會再向肇事者追償,這不影響您向肇事者追討未獲補償的其他損失。
Q: 肇事者逃逸,我們自己車輛的毀損費用,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A: 這取決於您自身投保的險種。若您有投保車體險(如甲式、乙式),通常可以申請理賠,但請注意,有些保險契約會將「肇事逃逸」列為不保事項,保險公司可能拒絕理賠肇事者自身的車損。但對於受害人而言,只要您有車體險,應儘速向保險公司報出險。若對方被找到,您可透過代位求償的方式向對方追討自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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