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薪水拿不到?公司倒閉後的勞工權益與墊償基金指南

薪水拿不到?公司倒閉後的勞工權益與墊償基金指南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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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別慌!您的血汗錢,法律幫您顧

當公司不幸倒閉,對每一位勞工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辛苦工作換來的薪水、應得的退休金或資遣費,眼看就要化為烏有,那種焦慮與無助感,我們完全理解。但請您先別慌張,在台灣,有一套「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機制,就是為了在這種危急時刻,伸出援手,保障您的基本權益。

今天,身為律點通,我將帶您一步步了解這個重要的保障機制,並提供實用的操作建議,讓您知道在公司倒閉後,該如何捍衛自己的勞動成果。

什麼是「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您的薪資保障網!

想像一下,這就像一個由全國雇主共同出資建立的「保險基金」。當您的老闆真的撐不下去,公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這個基金就會啟動,先墊付一部分積欠給您的薪水、退休金或資遣費,確保您在最困難的時候,還能維持基本生活。這筆基金由勞動部管理,並委託勞工保險局(勞保局)辦理收繳與墊償業務。

誰來幫您墊付薪水?法條這樣說!

這項重要的保障,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子法建立,以下是您需要知道的關鍵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8條:勞工債權優先受償與基金墊償

這條法規是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核心,它賦予了勞工在公司倒閉時,特定債權的優先受償權。

《勞動基準法》第28條: 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白話解釋: 當老闆倒閉(歇業、清算或破產)時,您被積欠的未滿六個月的薪水未給付的退休金,以及未給付的資遣費,這些錢的清償順序會和銀行設定的第一順位抵押權一樣優先!如果公司資產不足,墊償基金就會出面,先墊付您未滿六個月的薪水,以及上限為六個月平均工資的退休金和資遣費。請注意,墊償基金墊付後,老闆還是有義務要償還給基金的。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申請墊償的眉角

這項辦法詳細規定了您申請墊償時,需要準備哪些文件,以及勞保局的處理方式。

白話解釋: 您需要提供雇主已經歇業、清算或破產的證明(例如當地主管機關開具的歇業證明),以及您被積欠多少錢的證明(例如薪資單、勞動契約等)。如果金額難以確認,勞保局會根據您的勞保投保薪資和年資來協助認定。

除了墊償基金,我還能怎麼做?保全您的資產!

除了申請墊償基金,如果擔心老闆在倒閉前脫產,讓您連追討的機會都沒有,您還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保全程序」,例如「假扣押」,來凍結老闆的財產。

《勞動事件法》第47條:勞工聲請假扣押,擔保金更優惠!

這條法規是勞工的一大福音,它大幅降低了勞工聲請假扣押的門檻。

《勞動事件法》第47條: 勞工就請求給付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勞工保險條例第 七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賠償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者,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 五百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之十分之一。 前項情形,勞工釋明提供擔保於其生計有重大困難者,法院不得命提供擔保。

白話解釋: 當您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定暫時狀態處分)來保全您應得的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法院要求的擔保金,最高不得超過您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更棒的是,如果您能證明提供這筆擔保金會讓您的生計陷入困境,法院甚至可以免除您提供擔保金。這大大減輕了勞工的負擔,讓您更容易透過法律途徑保全自己的權益。

真實案例告訴您:這樣做才對!

以下兩個真實案例改編的故事,希望能讓您更清楚如何運用這些法律工具:

案例一:小陳的調解教訓:調解書要寫清楚,權益才保住!

小陳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多年,公司突然宣布倒閉,積欠了他好幾個月的薪水和資遣費。他與老闆進行了勞資調解,調解書上寫著:「雇主確認積欠小陳薪資及資遣費,並協助小陳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小陳以為這樣就沒問題了。沒想到,老闆事後根本不配合提供文件,小陳想拿著調解書去法院強制執行,卻被法院駁回了!

教訓: 法院認為,「協助申請」只是一種合作意願,並沒有明確要求老闆「直接給付」薪水或「具體配合提供哪些文件」 ,所以調解書的內容無法直接強制執行。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勞資調解時,如果涉及墊償基金,一定要在調解書上明確約定雇主應直接給付的金額,或具體列出雇主必須配合提供哪些申請文件,否則就算調解成功,也可能白忙一場!

案例二:阿美的假扣押:善用法律工具,保住血汗錢!

阿美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公司財務狀況惡化,老闆開始拖欠薪水。阿美聽說老闆正在偷偷轉移公司資產,擔心自己辛苦的血汗錢會拿不回來。她立刻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希望能凍結老闆的部分財產。雖然聲請假扣押通常需要一筆擔保金,但因為《勞動事件法》的特別規定,法院只要求阿美提供她請求金額約十分之一的擔保金,而且因為她證明了生計困難,法院甚至進一步降低了擔保金。

教訓: 當您發現老闆有脫產跡象時,不要猶豫聲請假扣押!《勞動事件法》特別保障勞工,讓您能以較低的成本(甚至免除)來保全您的債權。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法律工具,可以避免老闆脫產,讓您日後有機會拿回被積欠的款項。

勞工朋友,您該這樣做!實用操作指引

當公司倒閉,您應該這樣做:

第一步:收集證據,證明您的債權

請盡快收集所有能證明您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以及被積欠金額的文件,例如:

  • 勞動契約
  • 薪資單、薪資轉帳紀錄
  • 出勤紀錄、打卡紀錄
  • 離職證明書
  • 其他能證明您工作期間及薪資的文件

第二步:確認雇主歇業事實

向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經濟部商業司(如果是公司)申請或確認雇主是否有歇業、註銷登記等事實證明。這是申請墊償基金的必要文件。

第三步:向勞保局申請墊償

備妥上述文件後,主動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積欠工資墊償申請。勞保局會審核您的文件,並在核定後墊付符合規定的款項。

第四步:考慮保全程序,凍結老闆財產

如果擔心老闆脫產,或您被積欠的金額超出墊償基金的範圍,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記得主張《勞動事件法》第47條的規定,要求降低擔保金或免除擔保金。

第五步:調解或訴訟時,務必明確化協議內容

若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和解,請務必確保協議內容明確約定雇主應直接給付的金額和期限,或具體列出雇主應配合申請墊償基金的行為,避免只寫「協助申請」而導致日後無法執行。

提醒您:墊償基金的限制與注意事項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雖然是勞工的救命稻草,但也有其限制:

  • 墊償範圍有限制: 僅限於未滿六個月的工資,以及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的退休金和資遣費。超出這些範圍的款項,基金無法墊付。
  • 時效性: 申請墊償有一定時效性,請務必盡早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權益。
  • 超出部分仍需自行追討: 如果您被積欠的金額超出基金墊償範圍,超出部分仍需自行向雇主追討,這時假扣押等保全程序就顯得更為重要。

結論:積極行動,捍衛您的勞動權益!

公司倒閉無疑是個巨大的打擊,但您並非孤立無援。台灣的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機制,從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到假扣押的擔保金減免,都是為了在您最需要的時候,提供實質的幫助。請務必積極收集證據,了解您的權益,並善用這些法律工具。您的血汗錢,值得您全力爭取!


勞工權益小知識:常見問答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什麼?

A: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全台灣雇主依法按月提繳的基金,目的在於當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勞工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由基金先行墊付給勞工,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勞保局在墊付後,會再向原雇主追討這筆款項。

Q: 我該如何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 您需要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主要文件包括: 1. 雇主歇業、清算或破產的證明文件: 可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經濟部商業司申請。 2. 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的債權證明: 例如勞動契約、薪資單、出勤紀錄、離職證明書,或經勞資爭議調解成立的調解紀錄等。 3. 身分證明文件。 建議您在申請前,先向勞保局諮詢詳細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文件清單。

Q: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能墊償我所有的欠款嗎?

A: 不一定。基金的墊償範圍有明確限制: 1. 積欠的工資: 以未滿六個月的部分為限。 2. 積欠的退休金及資遣費: 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如果您的欠款金額超出這些限制,超出部分基金將無法墊償,您仍需自行向雇主追討。

Q: 如果我擔心老闆脫產,可以怎麼辦?

A: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來保全雇主的財產。根據《勞動事件法》第47條,勞工聲請假扣押的擔保金,最高不得高於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若您能證明提供擔保金對生計有重大困難,法院甚至可以免除您提供擔保。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法律工具,可以避免雇主脫產,增加您追討債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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