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薪資扣款、遲發?勞基法保障你的工資權益!

薪資扣款、遲發?勞基法保障你的工資權益!

律點通
2025-08-30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薪資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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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被亂扣、遲發?別讓你的辛苦錢白白損失!

辛苦工作一個月,最期待的就是發薪日。但如果發現薪水被莫名扣款、遲遲不入帳,或是雇主用一些奇怪的方式來抵銷你的薪資,你是不是會感到困惑又無助呢?在台灣,勞工的工資給付受到《勞動基準法》的嚴格保障。身為基本薪資爭議的當事人,了解這些規定,是保障自己權益的第一步。今天,律點通將帶你一次搞懂工資給付的法律眉角,讓你不再吃悶虧!

什麼是「工資」?不只底薪,這些也算!

很多人以為工資就只有底薪,但其實《勞動基準法》對「工資」的定義比你想像的更廣泛。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簡單來說,只要是「因為你工作而得到」的報酬,並且是「經常性」地會領到,不論它的名稱是獎金、津貼,甚至是以實物給付,都可能被認定為工資。判斷的重點在於這筆錢是不是你提供勞務的「對價」,以及是不是「固定」或「經常性」地會拿到。例如,每月固定發給的伙食費、清潔獎金,甚至某些名義上的「汽車津貼」,如果實質上是薪資的一部分,而非補貼實際支出,都可能被視為工資。

然而,有些給付則不屬於工資,例如年終獎金、競賽獎金、婚喪喜慶的賀禮、差旅費等,這些通常不具備經常性或勞務對價性,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有詳細的列舉說明。

薪水怎麼發才合法?「全額直接」是原則!

工資的給付方式與原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核心。 《勞動基準法》第22條對此有明確規定: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告訴我們幾個重點:

  1. 原則上要給現金:工資應該以新台幣等「法定通用貨幣」支付。
  2. 實物給付有條件:除非是基於行業習慣或業務性質,並且在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才能用部分實物來給付。而且,這些實物的價格必須「公平合理」,也要「適合勞工及其家人」的需求。如果雇主用不合理的實物或價格來抵薪,就是違法的。
  3. 「全額直接」給勞工:這點非常重要!雇主必須將工資「全部、直接」地支付給勞工本人。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例如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或者勞雇雙方有「合法約定」,否則雇主不能隨意扣除你的薪水或交給其他人代領。這個「約定」必須是雙方同意,且不能違反勞基法的強制規定。

此外,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也規定,工資原則上「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且雇主必須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讓你清楚知道薪水怎麼算出來的。

真實案例告訴你:雇主不能這樣做!

透過幾個實際案例,我們更能理解這些法律規定如何應用在日常生活中:

案例一:績效獎金被亂扣,公司說了算?

小陳是某客運公司的駕駛,公司規定如果駕駛有違規行為,就會依據工作規則扣發他們的績效獎金。小陳因為一次違規被公司扣了獎金,他覺得不合理。後來,勞動主管機關認定公司這種行為違反了「工資全額給付原則」而開罰。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雖然公司有工作規則,但這些績效獎金是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公司單方面訂定的工作規則,並不能視為勞雇雙方「另有約定」來扣發工資。因此,公司擅自扣發獎金的行為是違法的,即使是獎金,只要具備工資性質,就不能隨意扣減。

給你的啟示:雇主不能用工作規則或其他片面規定,隨意扣發你的工資或具工資性質的獎金。任何扣款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或你本人的合法同意。

案例二:員工沒給帳號,薪水就能晚發?

小美離職後,公司原本約定在每月10日發薪。但因為小美一開始沒有提供指定銀行帳戶資料,後來又要求匯到郵局帳戶,公司就以小美未配合為由,遲遲到16日才匯款。結果公司因此被勞動主管機關裁罰。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即使小美沒有及時提供帳戶資料,雇主仍有義務在約定的發薪日支付工資。雇主可以採取其他方式,例如郵寄匯票或將薪資提存到法院,來履行給付義務。公司不採取這些措施,導致延遲發薪,就是雇主的過失。

給你的啟示:即使你可能有些疏忽,雇主仍有責任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資。雇主不能以此為藉口,擅自延遲發薪。如果你遇到類似情況,雇主仍有義務主動確保你收到薪資。

保障自己權益,你該知道這些!

面對薪資爭議,了解以下幾點對你很有幫助:

  • 仔細核對工資明細:每月收到薪資明細時,務必仔細核對每一項給付,確認是否符合勞動契約約定,以及是否有不明的扣款。
  • 確認工資的定義:如果你的薪資結構中包含各種獎金、津貼,你可以根據「勞務對價性」和「經常性」這兩個標準,初步判斷它們是否屬於工資。這會影響你的加班費、退休金等計算基礎。
  • 保留證據:所有關於薪資的約定、工資明細、銀行轉帳紀錄、與雇主的溝通紀錄(例如訊息、電子郵件)等,都應該妥善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 了解實物給付的限制:如果雇主以實物方式給你薪資,要確認這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包括是否有契約明訂、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你的需求。
  • 主動反映與申訴:如果你發現薪資有被不當扣發、延遲給付或非直接給付的情況,應先向雇主反映。如果雇主不處理,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提出申訴,尋求協助。

結論:掌握工資權益,不再吃虧!

工資是勞工維持生活的重要來源,其給付形式受到法律的嚴格規範。透過本文的說明,相信你對《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工資的定義、全額直接給付原則、實物給付限制以及相關案例,有了更清晰的認識。記住,你的工資權益不容侵犯,當遇到任何薪資爭議時,務必勇敢站出來,運用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來保障自己。掌握這些基本知識,你就能更有自信地面對,確保自己的辛苦錢都能完整、準時地拿到手!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說獎金不算工資,合理嗎?

A: 不一定合理。判斷一項給付是否為工資,重點不在於它的名稱,而在於它是否具備「勞務對價性」(因工作而獲得)和「經常性」(固定或經常性會領到)。例如,每月固定發給的績效獎金、全勤獎金,即使名稱是獎金,也可能被認定為工資。如果雇主以此為由不列入加班費、退休金的計算基礎,可能就違法了。您可以檢視該獎金是否每月固定發放,以及是否與您的工作表現直接相關,來初步判斷。

Q: 雇主可以從我薪水裡扣錢嗎?

A: 原則上不行。根據《勞動基準法》「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雇主不得任意扣發您的工資。除非有「法令另有規定」(如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或「勞雇雙方合法約定」且不違反強制規定,否則任何扣款都是違法的。例如,雇主不能因為您遲到、犯錯或賠償公司損失,就直接從薪水裡扣錢,除非您明確同意且該約定合法。

Q: 雇主用公司餐券、住宿或商品抵銷部分薪水,合法嗎?

A: 這要看情況。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原則上應以法定通用貨幣支付。若要以實物給付部分工資,必須符合嚴格條件:1. 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2. 於勞動契約中明確訂明、3. 實物作價公平合理、4. 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如果雇主單方面這麼做,或者實物價值不合理,就可能違法。您應檢查勞動契約是否有明確約定,並評估實物價值是否合理且符合您的實際需求。

Q: 如果雇主遲遲不發薪水,我能怎麼辦?

A: 首先,您可以書面(如存證信函或電子郵件)催告雇主盡速給付。同時,請保存好勞動契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等相關證據。如果雇主仍不給付,您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或勞動檢查處)提出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主管機關介入處理。嚴重情況下,雇主可能面臨罰鍰,您也可以依法請求資遣費或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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