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雇主破產了,我的薪水還拿得回來嗎?勞工自保全攻略

雇主破產了,我的薪水還拿得回來嗎?勞工自保全攻略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破產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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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破產了,我的薪水還拿得回來嗎?勞工自保全攻略

當您全心投入工作,卻突然面臨雇主宣告破產的困境,內心的焦慮與不安可想而知。「我的薪水、退休金、資遣費該怎麼辦?」這是許多受害勞工最迫切的疑問。別擔心!在台灣,法律為勞工設計了多重保障機制,即使雇主破產,您的勞動債權仍有機會獲得清償。

這篇文章將由律點通為您深入淺出地分析,當雇主破產時,勞工如何透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薪資權益。

勞工權益的「超級保護傘」:關鍵法條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28條:勞工債權的優先地位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勞動基準法》第28條,它賦予了勞工債權極高的優先受償順序:

《勞動基準法》第28條:「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白話解釋:這條法規告訴我們,當老闆公司倒閉、清算或宣告破產時,您被積欠的未滿六個月薪水退休金資遣費,在清償順序上,竟然跟銀行設定的「第一順位抵押權」一樣優先!這表示您的這些權益,會比其他一般債權人更早拿到錢。如果還有沒拿到的部分,甚至享有「最優先」的權利,這對勞工來說是非常強大的保障。

破產程序中的基本原則:破產法第99條

然而,即使有優先權,您也必須遵守破產程序的規定。這就牽涉到《破產法》第99條:

《破產法》第99條:「破產債權,非依破產程序,不得行使。」

白話解釋:這條規定非常重要!它說明您被積欠的薪資屬於「破產債權」,必須透過法院公告的「破產程序」來主張,也就是向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申報您的債權。您不能像平常一樣,直接去法院告老闆要求給付薪水,否則可能會被法院駁回。

勞工的第二道防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除了上述的優先權,台灣還設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來保障勞工。當雇主真的無法給付時,基金會先墊付一部分款項給勞工,之後再向雇主追討。這筆基金由所有雇主提繳,是勞工權益的重要安全網。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9條:「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勞工請求墊償時,應檢附雇主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之債權證明文件;雇主清算或宣告破產者,並應檢附向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之證明文件。」

白話解釋:這表示當您向基金申請墊償時,除了要證明老闆確實欠您錢,如果老闆已經進入清算或破產程序,您還必須提供您已經向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的證明文件,才能順利申請墊償。

實際案例告訴你:勞工要怎麼做才有效?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案例,讓您更了解其中的眉角:

案例一:直接告老闆討薪水,結果卻是…

小陳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多年,公司突然被法院宣告破產。心急如焚的小陳,沒有去理會法院的破產公告,直接向法院提告要求公司給付積欠的資遣費和工資。結果,法院駁回了他的請求。

案例啟示:法院判決指出,因為公司已經破產,小陳的薪資債權屬於「破產債權」,必須依循《破產法》的程序,向「破產管理人」申報。他直接提告要求給付,是行不通的。不過,法院也提到,如果小陳只是想「確認」公司確實欠他多少錢,他還是可以提起「確認債權存在之訴」,確定債權金額,為未來向墊償基金申請或等破產程序結束後向老闆追討做準備。

案例二:有抵押的房子,我的薪水也能分一杯羹嗎?

某家製造業公司積欠員工大量薪資、資遣費後宣告破產,公司名下有一棟廠房,但已經被銀行設定了第一順位抵押權。勞工保險局在代墊了部分勞工的薪資後,代勞工主張這筆債權在拍賣廠房時,應與銀行的抵押權一樣優先受償。雖然執行法院一開始駁回,但高等法院最終裁定,勞工債權確實有權參與分配。

案例啟示:這個案例證明了《勞動基準法》第28條賦予勞工債權的「優先性」是實質且強大的。即使公司財產上有銀行的抵押權,勞工的薪資債權在特定情況下,仍然可以與這些有擔保的債權一起,優先從拍賣所得中獲得清償。這大大提升了勞工實際拿回錢的機會。

雇主破產了,我該怎麼做?實用行動指南

面對雇主破產,勞工朋友們別慌張,請按照以下步驟來保障您的權益:

1. 密切注意法院公告,及時「申報債權」

  • 行動:一旦得知雇主被法院宣告破產,請務必留意法院的破產裁定公告。公告中會載明一個重要的「債權申報期限」。
  • 對象:您必須在期限內,向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提交您的債權申報書。
  • 文件:準備好所有能證明您債權的文件,例如:勞動契約、薪資單、出勤紀錄、離職證明、終止勞動契約通知書等。這些都是證明您薪水金額和工作事實的重要證據。

重要提醒:逾期申報,您的債權將無法在破產程序中獲得清償,這會大大影響您拿回錢的機會!

2. 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申請墊償

  • 行動:在申報債權的同時或之後,您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
  • 墊償範圍:基金墊償的範圍是:
  • 積欠工資:未滿六個月的部分。
  • 退休金及資遣費:兩者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文件:除了上述證明債權的文件外,您還需要提供您已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的證明文件」。

3. 萬一有爭議,可提起「確認債權存在之訴」

  • 行動:如果破產管理人對您申報的債權金額有異議,或者不承認您的債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存在之訴」。
  • 目的:這個訴訟的目的是請法院確認您對雇主確實存在這筆債權,以及債權的具體金額,而不是直接要求給付。這有助於您後續向墊償基金申請或在破產程序中受償。

重要提醒與風險:

  • 證據保全:務必妥善保存所有與您的勞動關係相關的文件,越完整越好。
  • 時間就是金錢:破產程序有嚴格的時程限制,千萬不要錯過任何申報或申請的期限。
  • 無破產實益:如果雇主資產極少,甚至不足以支付破產程序本身的費用(例如破產管理人的報酬),法院可能會裁定不宣告破產或終止破產程序。這時候,您可能就無法透過破產程序受償,主要只能依靠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結論:積極行動,保障您的勞動成果

面對雇主破產,勞工的權益並非沒有保障。透過《勞動基準法》的優先權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協助,您有機會拿回被積欠的薪資。最重要的是,要積極行動,密切關注法院公告,及時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並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記住,了解自己的權利,並採取正確的步驟,是保護自己勞動成果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破產了,我怎麼知道?

A: 當雇主被法院裁定宣告破產時,法院會發出公告,並通知相關債權人。您可以留意法院的公告欄、司法院網站的「公示送達」或「破產公告」專區,或直接向勞工主管機關(如勞工局)查詢是否有相關資訊。此外,破產管理人也會根據公司留存的資料,通知已知債權人。

Q: 申報債權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 您需要準備所有能證明您與雇主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及債權金額的文件。這包括:勞動契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打卡紀錄、離職證明書、終止勞動契約通知書、工作證明、薪轉存摺影本、加班費計算明細、未休特別休假工資計算明細等。文件越齊全,越有利於破產管理人認定您的債權。

Q: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可以墊償多少錢?

A: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有明確限制: 1. 工資部分:以雇主積欠您「未滿六個月」的工資為限。 2. 退休金與資遣費部分:兩者合計的總金額,以您「六個月的平均工資」為上限。 這表示基金並非無限額墊償,而是針對最基本的生存所需及法定權益提供保障。

Q: 如果破產管理人不承認我的債權怎麼辦?

A: 如果破產管理人對您申報的債權金額或存在有異議,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存在之訴」。這個訴訟的目的是請法院判決確認您對雇主確實存在這筆債權,以及債權的具體金額。一旦法院判決確認,破產管理人就必須依據判決結果來處理您的債權,這對於您後續向墊償基金申請或在破產程序中受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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