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老闆倒閉薪水拿不到?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助您度難關

老闆倒閉薪水拿不到?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助您度難關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勞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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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倒閉、公司收攤,薪水拿不到怎麼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您的最後一道防線

辛苦工作一整年,卻在老闆突然說『公司要收了』之後,領不到應得的薪水、退休金或資遣費?這種無助感,相信是許多勞工朋友最不願面對的噩夢。別擔心,台灣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它就像是您勞動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能在雇主經營不善時,為您墊付部分積欠的費用。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個重要的基金,讓您在面臨困境時,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

什麼是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這個基金是政府為了保障勞工權益而設立的。當您的老闆不幸遇到公司倒閉、清算,或是被法院宣告破產,導致您領不到薪水、退休金或資遣費時,這個基金就會在一定範圍內,先幫您墊付這些錢,讓您不至於生活陷入困境。這筆錢並非來自政府稅收,而是由所有雇主依法提繳的。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墊償?

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您的雇主必須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 歇業: 公司關門、倒閉、停止營業。
  • 清算: 公司依法進行財產清理,準備解散。
  • 宣告破產: 經法院裁定公司破產,無法償還債務。

並且,您必須已經向雇主請求過這些積欠的費用,但卻沒有拿到錢。

這項權益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1項:「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5項:「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簡單來說,這條法規告訴我們,當老闆的公司發生了 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 這三種情況之一,而且您已經向老闆請求,卻還是拿不到錢時,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能介入,先幫您墊付。

基金可以墊償哪些項目?金額有限制嗎?

基金墊償的項目主要有三種,但都有金額上的限制:

墊償項目金額限制
積欠工資以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 六個月內 所積欠的工資為限。
積欠退休金
積欠資遣費退休金與資遣費合計,以 六個月平均工資 為限。

請注意: 這裡的「工資」指的是您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例如薪水、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而 預告期間工資(俗稱的預告薪資)因屬於終止契約後才發生的,不屬於墊償基金的「工資」範圍,是無法申請墊償的喔!

申請墊償的流程與關鍵文件

申請墊償基金,就像辦理其他政府補助一樣,需要備齊相關文件並依循程序。以下是簡化的申請步驟:

  1. 確認雇主狀況: 確定您的老闆已符合「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任一條件。
  2. 積極向雇主求償: 先向老闆追討積欠的費用,並保留相關證據,例如存證信函、勞資爭議調解紀錄等,證明您已請求但未獲清償。
  3. 備齊證明文件:
  • 歇業證明: 這是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您需要取得當地主管機關開具的證明,確認公司已註銷登記、終止營業或倒閉。例如: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8條:「雇主有歇業之情事,積欠勞工之工資、本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以下簡稱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勞工已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請求墊償時,應檢附當地主管機關開具已註銷、撤銷或廢止工廠、商業或營利事業登記,或確已終止生產、營業、倒閉、解散經認定符合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

這表示您需要取得政府機關核發的證明,確認您的公司是真的倒閉、解散或停止營業了。這份文件是申請墊償的關鍵。

  • 債權證明: 證明老闆積欠您多少錢。例如薪資單、勞動契約、出勤紀錄、離職證明等,這些都能證明您的工作事實與應得報酬。
  • 清算/破產證明: 如果公司已進入清算或破產程序,您還需要提供向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的證明文件。
  • 申請書、勞工名冊、墊償收據 等表格,可向勞工保險局索取或於網站下載。
  1. 向勞保局申請: 備妥所有文件後,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建議同一家公司的勞工可以 共同一次申請,效率會更高。
  2. 配合查證: 勞保局會審核您的申請,必要時會向相關單位調查。勞保局原則上會在 30天內 核定,若需進一步調查,最長可延長20天。

這些真實案例,您一定要知道!

案例一:小陳的教訓 — 積極求償很重要

小陳在一家小型貿易公司工作,公司突然宣布倒閉,老闆口頭承諾會慢慢償還積欠的薪水。小陳心想老闆人不錯,也就沒有積極去發存證信函或申請勞資調解。後來,他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卻被駁回了。

律點通解析: 法院認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用意是保障勞工,但勞工也必須 積極向雇主追討 債務。如果像小陳一樣,沒有採取實際行動(如寄發存證信函、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等)來證明自己有努力求償,勞保局可能會認為您不符合墊償的意旨,進而駁回您的申請。所以,即使老闆口頭承諾,您還是要留下書面證據,證明自己有積極求償!

案例二:阿美的困惑 — 墊償範圍與時效的限制

阿美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了五年,公司突然關閉。她被積欠了將近一年的薪水,還有預告工資。她滿心期待地向勞保局申請墊償,結果只核准了歇業前六個月內的薪水,而預告工資則完全不予墊償。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說明了兩件事:

  1. 墊償工資有時效限制: 基金只墊償「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六個月內」所積欠的工資。超過這個期間的薪水,基金無法墊付。
  2. 預告工資非墊償範圍: 預告工資是勞動契約終止後,雇主依法應給付的,它不屬於在職期間「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的工資」,因此無法透過墊償基金來領取。

申請墊償,這些眉角要注意!

  • 時效性: 墊償的工資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六個月內」的限制,務必注意申請時效。
  • 工資認定: 只有「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的工資」才能墊償。預告工資、非經常性給與(如非固定的年終獎金)等通常不予墊償。
  • 款項抵充: 如果老闆在倒閉前有支付您任何款項,即使名義上不是薪資,但實質上是為了抵銷欠款,勞保局會將其優先抵充積欠工資,這會影響您最終能獲得的墊償金額。
  • 證明力: 提供的債權證明文件越完整、越有說服力越好。如果文件不齊全,勞保局可能會依您的勞保或就保投保薪資及年資來認定。

總結:保障自身權益,從了解與行動開始!

面對老闆倒閉、薪資無著的困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您重要的依靠。請記住,及早行動、備齊文件、積極求償 是成功申請的關鍵。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了解自己的權益,並順利度過難關。您的辛苦不該白費,勇敢為自己爭取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公司只是暫時停工,還沒正式宣布歇業,我能申請墊償嗎?

A: 不行。基金墊償的條件是雇主必須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的正式情事。單純停工不符合條件,您需要取得當地主管機關開具的歇業證明文件,才能證明公司已符合歇業事實。

Q: 我被欠了超過六個月的薪水,墊償基金會全部幫我墊付嗎?

A: 很可惜,不會。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基金墊償的工資部分,僅限於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六個月內」所積欠的工資。超過六個月的部分,您仍需自行向雇主追討。

Q: 老闆之前有給我一筆『慰問金』,這會影響我申請墊償的金額嗎?

A: 會的。如果這筆「慰問金」實質上是為了抵銷積欠您的工資,即使名義不同,勞保局在審核時也會將其視為已受償的工資,並從您可墊償的金額中扣除。因此,您實際能獲得的墊償金額可能會減少。

Q: 我沒有完整的薪資單或出勤紀錄,還能申請墊償嗎?

A: 仍可嘗試。雖然完整的證明文件最有說服力,但如果真的無法取得,勞保局會根據您的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及投保年資來認定積欠金額。您可以提供其他輔助證明,如銀行轉帳紀錄、同事證詞、或與雇主的通訊紀錄等,以增加證明力。

Q: 申請墊償的流程大概需要多久時間?

A: 勞保局收到您的申請後,原則上會在30天內完成核定。如果案件比較複雜,需要會同其他機關進行調查(例如勞動檢查機構),最長可能會延長20天,也就是總共50天左右。您可以在申請後,向勞保局查詢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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