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輪班加班費計算攻略:保障你的工資權益

輪班加班費計算攻略:保障你的工資權益

律點通
2025-09-12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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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工作者必看:你的加班費真的領對了嗎?

輪班工作者,你的生活可能日夜顛倒,工時錯綜複雜,但你的努力和付出,每一分一秒都應該被公平計算。特別是「加班費」這件事,你真的領對了嗎?夜點費、里程津貼這些名目,到底算不算工資?休息日出勤又該怎麼算?別擔心,律點通帶你一次搞懂《勞動基準法》的加班費眉角,保障你的荷包不縮水!

你的「工資」到底怎麼算?每一分錢都算數!

在台灣,計算加班費的基礎,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你的「工資」。很多人以為工資就是底薪,但其實《勞動基準法》的定義更廣泛,也更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簡單來說,只要是「因為你提供勞務而得到」的報酬,而且是「在制度上具有經常性」發給的,不論公司叫它「津貼」、「獎金」還是「夜點費」,都應該被視為工資的一部分!這會直接影響到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進而影響加班費的計算。記住,判斷是否為工資,重點在於實質內涵,而非雇主給予的名目。

加班費怎麼算?不同日子有不同倍率!

搞清楚工資後,接下來就是加班費的重頭戲了。根據你出勤的時間點不同,加班費的倍率也大不相同。這部分是《勞動基準法》保障你權益的關鍵。

平日延長工時:忙碌工作的基本保障

當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以外繼續工作,就是平日加班。此時的加班費加給標準如下:

  • 前2小時: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再加給 1/3以上
  • 再延長2小時以內: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再加給 2/3以上

休息日出勤:多一層保護

每7天中,你除了有1天「例假」外,還有1天「休息日」。休息日出勤,公司需要徵得你同意,而且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會更高,以彌補你犧牲休息的損失。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 前2小時: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 1又1/3以上。(等於1+1.33=2.33倍)
  • 第3小時起: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 1又2/3以上。(等於1+1.66=2.66倍)

例假、國定假日、特休:加倍奉還!

這些日子出勤,除了必須徵得你同意(例假原則上不可出勤,除非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費計算方式也最優渥。

《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簡單來說,就是除了你當天原本的工資照給外,公司還要再「額外」給你一天的工資。如果你是按時計酬的勞工,通常會直接給你兩倍的時薪。

加班費倍率一覽表

加班類型工作時間加給倍率(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基準)
平日延長工時前2小時1/3以上
再延長2小時以內2/3以上
休息日工作前2小時1又1/3以上
第3小時起1又2/3以上
例假、國定假日、特休全日加倍發給(額外加發一日工資)

真實案例看過來:你的權益這樣爭取!

案例一:客運司機的「加班津貼」迷思

小陳是一名輪班客運司機,公司給他的薪資單上,除了底薪還有「公里津貼」、「載客津貼」等項目,公司都將這些歸類為「加班津貼」。但小陳發現,即使加上這些津貼,他的加班費似乎還是不對勁。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像「公里津貼」、「載客津貼」這些,雖然公司叫做「津貼」,但它們其實是小陳因提供駕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而且是經常性發給的。因此,這些都應該被算進小陳的「工資」裡,作為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基礎。公司不能隨便取個名字,就規避加班費的計算責任。

律點通提醒: 你的薪資項目,只要是因工作而獲得且經常發給的,不論名目為何,都可能是工資的一部分!

案例二:醫院技工的「值班」與「加班」之爭

小李是醫院的輪班技工,除了正常工時外,他還需要輪流「值班」。醫院認為值班只是待命,所以只給予較低廉的「值班津貼」,而不是加班費。但小李覺得,他在值班時也常常需要處理緊急維修,跟平常工作沒兩樣。

法院怎麼說? 法院指出,判斷「值班」是不是「加班」,不能只看公司怎麼稱呼它,而是要看實際的工作內容。如果小李在值班期間,仍然需要提供勞務、受到醫院的指揮監督,甚至處理與平日工作無異的事務,那麼這就應該被認定為「延長工時」,醫院就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律點通提醒: 你的「值班」如果實質上是工作,就不是單純待命,公司必須支付加班費!

輪班工作者的自保指南:聰明保護自己!

  1. 搞懂薪資明細: 仔細查看你的薪資單,確認哪些是底薪、哪些是津貼、獎金。判斷它們是否具備「勞務對價性」和「經常性」,這關係到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是否正確。
  2. 詳實記錄工時: 雇主依法應記錄你的出勤時間到分鐘為止。但你也可以自行用手機拍照、打卡紀錄或日誌等方式,留下你的上下班時間、休息時間、甚至加班時數和工作內容。這在未來發生爭議時,會是重要的證據。
  3. 認識加班費倍率: 清楚知道平日、休息日、例假、國定假日和特休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才能核對你的薪水是否正確。
  4. 拒絕模糊的「內含加班費」約定: 如果公司說你的薪水已經「內含加班費」,務必確認契約中是否有明確區分正常工時工資和加班費的金額,且加班費的部分是否符合法定倍率。如果沒有,這個約定很可能無效。
  5. 《勞動事件法》是你的靠山: 台灣的《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你的出勤紀錄所記載的時間,會被「推定」為你執行職務的時間。這表示,如果公司要說你這段時間沒在工作或在休息,他們必須提出證明。這大大減輕了勞工的舉證負擔。

結論:主動捍衛你的勞動權益!

輪班工作雖然辛苦,但你的勞動權益不應該因此被犧牲。搞懂工資、加班費的計算原則,並學會如何記錄與核對,是保障自己權益的第一步。記住,法律是保障勞工最低標準的武器,當你的權益受損時,請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報酬!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夜點費、伙食津貼,會被算進加班費計算的「工資」裡嗎?

A: 會的,只要這些津貼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且公司會經常性發給,不論名目為何,都屬於《勞動基準法》所稱的「工資」。它們會被納入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基礎,進而影響加班費的金額。

Q: 公司說我的薪水已經「內含加班費」,這樣合法嗎?

A: 不一定合法。公司若要約定薪資內含加班費,必須在契約中明確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加班費的金額,且加班費的部分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倍率,不能低於法定標準。如果沒有明確區分或低於法定標準,這個約定很可能被認定無效,您仍可要求補足差額。

Q: 我週末被排班,是算「休息日」還是「例假」?加班費差很多嗎?

A: 差很多!《勞動基準法》規定每7天有1例假1休息日。例假原則上不能出勤,出勤需有天災、事變等特殊情況,且需加倍發給工資並補假。休息日則經您同意可出勤,但加班費倍率較高(前2小時1又1/3,第3小時起1又2/3)。務必確認公司排班時,您出勤的是哪一天。

Q: 如果公司沒有正確記錄我的出勤時間,我該怎麼辦?

A: 您可以自行記錄出勤狀況,例如用手機拍照打卡、記錄工時日誌、保存與同事或主管的對話紀錄等。根據《勞動事件法》,您的出勤紀錄會被推定為工作時間,若公司要反駁,需自行舉證。這些自行記錄的資料在未來發生爭議時,將是您維護權益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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