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加班費,雇主不能隨便動!──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您是否曾疑惑,雇主可以隨意扣減您的加班費或薪水嗎?答案是:不行!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明確保障勞工的工資權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這條法規的意思是,雇主必須將您應得的全部工資,一毛不少地直接支付給您。這是為了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避免雇主任意扣減或不直接發給工資。
當然,這條規定也有例外情況:
- 法令另有規定: 指法律明文規定可以從工資中扣除的項目,例如所得稅、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等,以及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發出的強制執行命令。這些扣除是基於公法上的義務,雇主必須依法配合。
- 勞雇雙方另有約定: 這是例外條款,但實務上採嚴格解釋。這表示約定必須是您基於完全自由意願、充分了解且無爭議地同意,而且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令的強制或禁止規定。例如,雇主不能單方面制定規則,強迫您接受不合理的扣薪條件。
雇主想扣賠償金?門都沒有!──禁止預扣工資
更重要的是,即使您在工作上不小心造成公司損失,或是離職時有違約金問題,雇主也不能直接從您的工資中扣除!
《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這是一條強制禁止規定,沒有任何例外。即使您當時心軟同意了,這種約定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雇主若要向您請求賠償,必須循合法途徑(如協商、調解、訴訟)解決,而不是自行扣減您的薪水。
如果雇主違反了這些規定,任意扣減您的工資,將會面臨《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的行政罰鍰,金額可高達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並且可能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嚴重損害企業聲譽。
案例故事:當加班費遇到不法扣款
為了讓您更清楚這些法律規定如何應用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來看兩個實際的案例情境:
案例一:小陳的車禍賠償,雇主不能直接扣!
小陳是公司的司機,有一天開公司車不慎發生車禍,造成公司財物損失。公司負責人得知後,雖然沒有經過任何協商或法院判決,卻直接通知小陳,將從他每個月的薪水中扣除一萬元,作為車禍的賠償費用,而且一扣就是好幾個月。小陳雖然不情願,但為了保住工作,只好默默接受。
律點通解析: 像小陳這樣的情況,雇主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基準法》第26條。這條法規明確禁止雇主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即使小陳當時「同意」了,這種扣款行為在法律上依然是無效的,雇主仍然會面臨行政罰鍰。公司若要向小陳求償,必須透過合法的民事程序,而不是自行從工資中扣除。
案例二:阿華擔心公司倒閉,如何保住加班費?
阿華在一間公司工作多年,累積了不少加班費和特休未休工資。最近公司營運狀況似乎不太好,不斷傳出財務危機,阿華很擔心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加班費和應得款項會拿不到。他想知道,有沒有辦法在公司真的倒閉前,先確保自己的權益?
律點通解析: 阿華的擔憂非常實際!這時候,勞工可以考慮聲請「假扣押」。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簡單來說,假扣押是一種「保全」程序,目的是在您還沒打贏官司、拿到確定判決前,先向法院聲請扣住雇主的財產,避免雇主脫產,導致您即使勝訴也拿不到錢。聲請假扣押通常需要證明雇主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例如公司財務狀況惡化、有脫產跡象等)。
更棒的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勞資爭議處理法》有特別規定: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8條:「勞工就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等給付,為保全強制執行而對雇主或雇主團體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者,法院依民事訴訟法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之十分之一。」
這意味著,勞工在聲請假扣押時,法院所要求的擔保金,最高不會超過您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這大幅降低了勞工的經濟負擔,讓您更容易透過法律途徑保全自己的加班費和其他勞動債權。
薪資被法院強制執行?你還有基本生活保障!
除了雇主不能隨意扣款外,如果您的薪資(包含加班費)因為您個人的債務問題,被法院發出「強制執行命令」進行扣押,法律也設有保障您基本生活的限制。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這條規定旨在保障您和您家屬的基本生存權。實務上,法院通常會發出扣押命令,僅就您薪資的三分之一進行扣押及收取,其餘三分之二則保留給您作為維持生活所需。而且,在計算這三分之一時,法院也會考量您為了維持生活所必須支付的費用,例如勞健保費、退休金提撥等,傾向於先將這些費用扣除後,再就剩餘金額計算可扣押的比例,以確保您的基本生活不受過度影響。
守護加班費,勞工自保三步驟
了解了這些法律規定後,當您遇到加班費爭議或不當扣款時,可以這樣做:
步驟一:仔細核對薪資明細與出勤紀錄
- 核對加班時數: 仔細比對您的打卡紀錄、班表、工作日誌等,確認加班時數是否正確。
- 檢查薪資明細: 核對薪資單上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與金額,以及是否有任何不明或不合理的扣款項目。若有疑慮,立即向雇主詢問。
步驟二:收集證據,尋求協助
- 保留關鍵證據: 將您的薪資單、打卡紀錄、班表、與雇主溝通的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錄音等所有相關資料妥善保存。這些都是未來維護權益的重要依據。
- 向勞工局申訴: 若與雇主溝通無效,您可以向各縣市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局)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調解勞資爭議。勞工局會介入調查,並協助您與雇主進行協商。
步驟三:必要時,考慮法律行動
- 提起民事訴訟: 若調解不成,您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雇主給付積欠的加班費。您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免費的法律諮詢或扶助。
- 聲請假扣押: 如果您發現公司財務狀況不佳,或有脫產的跡象,可以考慮聲請假扣押,預先保全雇主的財產,確保未來勝訴後能順利拿到錢。記得,勞工聲請假扣押的擔保金有特別優惠!
結論
您的加班費是您辛勞付出的應得報酬,法律賦予您強大的保障。從工資全額給付原則、禁止預扣工資,到薪資強制執行的限制,以及勞工假扣押的擔保金優惠,這些都是您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工具。希望這篇文章能讓您對自己的權利有更清晰的認識,當遇到不法情事時,勇敢站出來,守護您的每一分血汗錢!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可以隨意扣我的加班費或薪水嗎?
A: 原則上不行!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的「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雇主必須將您應得的工資全額支付給您。只有在「法令另有規定」(如勞健保、所得稅或法院強制執行命令)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且約定內容合法、您是自由意願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從中扣除。但請注意,對於「勞雇雙方另有約定」的判斷非常嚴格。
Q: 如果雇主說我工作上造成公司損失,可以從我的薪水扣賠償金嗎?
A: 絕對不行!《勞動基準法》第26條明確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這是一條強制禁止的規定,即使您當時同意了,這種扣款行為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如果雇主認為您有賠償責任,必須循合法的法律途徑(如協商、調解或訴訟)解決,不能自行從您的薪水中扣除。
Q: 我怎麼知道我的薪水或加班費有沒有被不當扣除?
A: 您應該仔細核對每個月的薪資明細(薪資單)和您的出勤紀錄(打卡紀錄、班表)。確認加班時數是否計算正確,加班費的費率是否符合法規,以及是否有任何不明或不合理的扣款項目。如果發現異常,應立即向雇主提出詢問,並保留所有相關證據。
Q: 如果雇主積欠我的加班費或工資,而且公司財務狀況不佳,我該怎麼辦?
A: 若您擔心公司可能倒閉或有脫產疑慮,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假扣押是一種保全程序,可以先扣住雇主的財產,避免日後即使勝訴也拿不到錢。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8條,勞工聲請假扣押時,法院所命的擔保金不得高於您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這能大幅減輕您的經濟負擔。建議您收集公司財務不佳的證據,並向勞工局或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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