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加班費計算霧煞煞?勞工必看,搞懂你的加班費權益!

加班費計算霧煞煞?勞工必看,搞懂你的加班費權益!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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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計算霧煞煞?勞工必看,搞懂你的加班費權益!

身為一位辛苦工作的勞工,您是否也曾對薪資單上的加班費感到一頭霧水?明明加了班,卻感覺拿到的錢不對勁?或是聽公司說「薪水已經很高了,包含加班費在內」?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帶您深入了解台灣《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加班費的規定,讓您不再被模糊的說法蒙蔽,清楚掌握自己的加班費權益!

為什麼搞懂加班費這麼重要?

加班費,可不是公司隨意給的「福利」,而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性最低標準。這意味著,無論您的雇主與您簽訂的勞動契約內容為何,都**不得低於 **《勞動基準法》所定的標準。如果約定低於這個標準,那份約定就是無效的!

《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2項:「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這條法規告訴我們,勞基法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底線,任何低於這個底線的約定都站不住腳。

你的「工資」到底包含什麼?加班費怎麼算?

要計算加班費,首先要搞懂什麼是「工資」,以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1. 「工資」的真實面貌

很多人以為「工資」就是底薪或本俸,但其實不然!《勞動基準法》對「工資」的定義比您想像的更廣泛: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白話來說,只要是您因為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且是經常性發放的,不論其名稱是「獎金」、「津貼」(如伙食津貼、交通津貼、職務津貼、修護加給等),都應該被算作「工資」。這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影響加班費的計算基礎!

2. 加班費的計算倍率

搞懂了「工資」,接下來就是計算加班費的重頭戲了!《勞動基準法》第24條明確規定了不同情況下的加班費倍率:

《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簡單來說,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表:

加班情境加班時數加給倍率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基準)說明
平日延長工時前2小時1.33倍 (加給1/3)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後的前2小時
再延長2小時以內1.66倍 (加給2/3)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後的第3、4小時
休息日出勤前2小時1.33倍 (另再加給1又1/3)休息日出勤的前2小時
超過2小時後繼續工作1.66倍 (另再加給1又2/3)休息日出勤的第3小時起
天災/事變不限時數2倍 (加倍發給)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工時

雇主常見手法大拆解:別讓你的加班費被「偷」走了!

許多雇主會利用勞工對法律不熟悉,採取一些模糊或不合法的做法。以下透過兩個常見的實務案例,讓您看清這些「眉角」:

案例一:高薪不等於含加班費!

小陳是一名送貨司機,月薪高達4萬元,公司告訴他:「你的薪水這麼高,已經把所有加班費都算在裡面了,所以不會另外給付。」小陳雖然常常加班,但因為薪水看起來不錯,也就沒多想。直到有一天他發現,公司計算他加班費的基礎,只用了他底薪的一小部分,而非包含所有津貼的完整工資。而且,公司從未明確說明他的加班費是如何計算的。

律點通分析: 這個案例反映了最高法院的判決精神。法院明確指出,雇主不能僅以「總薪資高於基本工資加計法定加班費總額」為由,就認定已足額給付加班費。關鍵在於「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基礎必須正確,要將所有具有「勞務對價性」和「經常性給與」性質的項目都納入。如果公司只是給您一個「責任制」的高薪,卻沒有明確且合法地計算加班費,那很可能就是短付了!

案例二:定額「責任加班費」的陷阱

小美在一家電腦公司擔任行政職,公司每月固定給她一筆「責任加班費」,不論她當月有沒有加班、加班了多少小時,這筆錢都是固定的。公司解釋說這是為了獎勵她對工作的責任感。然而,當小美發現自己實際加班的時數遠超過這筆定額所能涵蓋的範圍時,她才意識到不對勁。

律點通分析: 這個案例是行政法院常見的裁罰原因。法院認為,如果雇主給付的「責任加班費」是固定金額,不隨實際加班時數變動,且與勞工是否加班、加班多久無關,那麼這筆錢就會被認定為正常工資的一部分,而非《勞動基準法》第24條所規定的「延長工時工資」。這將導致雇主實際支付的加班費低於法定標準,構成違法。雇主應避免使用這種不符實際加班狀況的定額給付方式,以免觸法。

保護自己的加班費權益,你可以這樣做!

  1. 了解你的薪資結構: 仔細檢視薪資單,了解哪些項目屬於「工資」,確保公司在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將所有應納入的津貼、獎金都算進去了。
  2. 核對加班費計算: 學習上述的加班費倍率,核對公司給付的加班費是否符合法定標準。如果對計算有疑問,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詳細的計算方式。
  3. 保存出勤紀錄: 這是最重要的證據!無論公司有沒有打卡機,您都應該自行記錄每日上下班時間、休息時間及加班時數,越詳細越好。手機拍照、訊息紀錄、電子郵件等,都可能是未來證明加班事實的證據。
  4. 變形工時的合法性: 如果公司實施變形工時,必須經過工會同意(無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且排班需符合例假、休息日數量的規定。若不確定是否合法,可以向勞工局諮詢。

結論:你的權益,掌握在自己手中!

加班費是勞工應得的報酬,也是法律賦予您的基本權利。面對加班費糾紛,不再感到無助。透過這篇文章的說明,希望您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權益,並學會如何檢視與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勇敢地為自己發聲,讓每一分辛勞都能獲得應有的回報!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哪些薪資項目會被計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來計算加班費?

A: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只要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且具有「勞務對價性」及「經常性給與」的性質,都應該計入「工資」。這包括了您的底薪、本俸,以及各種經常性發放的獎金和津貼,例如: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津貼、職務津貼、修護加給、技術加給等。這些項目都應該納入計算加班費的基礎,而不是只用底薪來算。

Q: 我如果領的是「責任制」的薪水,加班費怎麼算?

A: 首先,台灣的「責任制」並非適用於所有行業或職位,它有嚴格的法規限制,必須是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特定工作者,且需與雇主另行書面約定,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如果您的工作不符合這些條件,即使公司說您是「責任制」,您的工時和加班費仍應完全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若您是合法的責任制勞工,雖然工時彈性,但雇主仍需確保您的總薪資不低於基本工資加計法定加班費的總和。但這類計算複雜,建議您務必仔細核對或諮詢專業意見。

Q: 公司給我的「固定加班費」或「責任加班費」合法嗎?

A: 如果公司給付的「固定加班費」或「責任加班費」是不論您實際有無加班、加班時數長短,都固定發放的金額,那麼這筆錢很可能被法院認定為您正常工資的一部分,而非《勞動基準法》所稱的加班費。這會導致公司實際給付的加班費低於法定標準,屬於違法行為。正確的加班費應根據您實際延長工時的時數,並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的倍率計算給付。

Q: 我怎麼證明自己有加班?如果公司沒有打卡紀錄怎麼辦?

A: 證明加班事實是維護權益的關鍵。最好的方式是保留公司的出勤紀錄,例如打卡單、刷卡紀錄、簽到簿等。如果公司沒有提供或沒有打卡系統,您可以自行記錄每日上下班時間、休息時間。此外,任何能證明您在工作時間外仍在工作的證據都可以,例如:工作群組的對話紀錄、加班時收發的電子郵件、工作日誌、監視器畫面、同事證詞,甚至是您在公司門口打卡或進出公司的照片等。越詳細、越多元的證據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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