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兼職薪資權益:最低工資保障與違法罰則解析

兼職薪資權益:最低工資保障與違法罰則解析

律點通
2025-08-30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薪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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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薪水夠嗎?部分工時員工必知的最低工資權益

嗨,辛苦打拼的兼職朋友們!在台灣,無論你是學生打工、斜槓族,還是利用零碎時間工作的部分工時員工,你的薪資都有法律保障的「最低標準」。這不僅是一條紅線,更是確保你基本生活與勞動尊嚴的基石。但你真的了解自己的薪水是否符合規定?如果雇主給的工資低於最低標準,會有什麼後果?

別擔心!律點通今天就要帶你深入了解台灣的最低工資法規,從雇主可能面臨的罰則,到你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讓你不再對薪資問題感到迷茫!

什麼是「最低工資」?勞工權益的法律底線

「最低工資」是國家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訂定的最低勞動條件。這表示,無論你與雇主怎麼約定工資,都不能低於這個標準。這個標準會由勞動部每年審議並公告,分為月薪和時薪兩種。

現行的最低工資制度,主要依據以下兩部法律: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這是最低工資制度的基礎,明確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最低工資法》第17條:這是一部最新制定的專法,更明確地規範了雇主違反最低工資的罰則,是目前處理相關違法行為的主要依據

那麼,什麼才算「工資」呢?根據《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工資不單只是底薪,還包括你因工作而獲得的、具有「經常性給與」性質的報酬,例如:計時、計日、計月、計件的薪金、獎金、津貼等。但要注意,加班費、休假日出勤加給、以及有條件限制(例如遲到就領不到)的獎金,通常不被計入最低工資的判斷範圍內。

雇主不給最低工資?這些罰則你該知道!

如果雇主給付的工資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可不是小事!《最低工資法》對此設有嚴厲的罰則,目的是要嚇阻雇主違法,並保障勞工權益。

《最低工資法》第17條:「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經依前項規定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這條文清楚告訴我們:

  1. 高額罰鍰:雇主會被處以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鍰。罰鍰金額會根據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和情節輕重來決定,甚至可以加重罰鍰。
  2. 公布名稱:違法雇主或事業單位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都會被政府公布,這對企業商譽影響甚大。
  3. 限期改善與按次處罰:如果雇主未在限期內改善,將會被「按次處罰」,也就是罰到改善為止!

這顯示政府對於保障最低工資的決心,雇主若有故意或過失(例如不了解法規或計算錯誤),都難以免除責任。因為作為經營者,雇主有主動了解並遵守勞動法令的高度注意義務。

真實案例:當薪水被低估時,他們這樣爭取權益

以下兩個真實案例,將幫助你了解在實務上,最低工資違規會如何被認定與處理:

案例一:試用期也得給足!兼職助理的薪資爭議

小雅在一家牙醫診所擔任兼職助理,領取月薪。某個月因故請假數日,結果領到的薪水遠低於當月的最低基本工資。診所主張小雅有請假,所以按比例給薪。但主管機關勞工局介入調查後,認定診所違反了最低工資規定,即使勞工有請假,扣除請假期間未發工資後,其餘工作日的工資仍不得低於按比例計算的最低工資。最終,診所被裁處罰鍰並公布名稱。

給你的啟示:即使是試用期或因故請假,雇主仍需確保你實際工作日的工資,換算下來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雇主有責任主動查證並遵守法規,不能以「不知情」為由規避責任。此案中,法院在裁量罰鍰時,雖曾提及《行政罰法》第8條,但一般行政機關裁處罰鍰輕重時,通常會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來審酌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所得利益等因素。

案例二:全勤獎金算不算工資?關鍵在於「經常性」!

小陳在一家貿易公司擔任行政助理,月薪與當時的最低基本工資僅差幾百元。公司聲稱,如果加上每月的全勤獎金,薪水就能達標。然而,小陳偶爾會因交通因素遲到,導致無法領取全勤獎金。主管機關調查後發現,由於全勤獎金有「遲到、早退或請假即不得領取」的條件限制,因此不屬於《勞動基準法》定義的「經常性給與」,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的計算。最終,公司仍因給付工資低於最低標準而被裁罰。

給你的啟示:在核對薪資時,請注意哪些項目才算「工資」。像全勤獎金這類有條件限制的給與,可能不被計入最低工資的計算。你的「經常性給與」總額,才是判斷是否符合最低工資的關鍵。

部分工時員工自保指南:我該怎麼做?

了解了這些法規和案例,身為部分工時員工的你,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1. 了解最新最低工資標準:每年勞動部都會公告最新的最低工資(包含月薪和時薪),請務必主動查詢並記住。
  2. 仔細核對薪資單:收到薪資單時,請務必仔細核對。計算你的「經常性給與」總額,看是否達到法定最低標準。如果你是時薪制,直接看每小時的工資。
  3. 妥善保存工作紀錄與薪資證明: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打卡紀錄、班表等,都是重要的證據。萬一發生爭議,這些資料將是維護你權益的關鍵。
  4. 與雇主溝通:如果你發現薪資有疑慮,可以先禮貌地向雇主或人資單位詢問、確認。有時候可能是計算錯誤或誤解。
  5. 尋求申訴管道:如果溝通無效,或雇主拒絕改善,你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勞工局)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申訴。請放心,主管機關對於申訴人的身分會嚴守秘密,保護你的權益。
  6.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勞工局的勞資爭議調解機制,在公正第三方的協助下,與雇主協商解決方案,也是一個有效途徑。

結論:捍衛你的勞動價值,從了解權益開始!

最低工資不僅是數字,更是對你勞動價值的基本尊重。身為部分工時員工,你同樣享有完整的勞動權益,不應被剝奪。主動了解法規、仔細核對薪資、並在必要時勇敢申訴,是捍衛自身權益的最好方式。記住,你的每一分努力都值得被公平對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身為部分工時員工,我的「工資」到底包含哪些項目?

A: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工資是指你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等方式給付的「經常性給與」。這意味著,除了你的基本時薪或月薪外,如果你的雇主有固定發放、沒有特殊條件限制的獎金或津貼(例如:全勤獎金若為無條件給付),也應該被計入工資總額來判斷是否達到最低工資標準。但加班費、休假日出勤加給、以及有條件限制的獎金(如依績效浮動的獎金、遲到就領不到的全勤獎金),通常不計入最低工資的計算範圍。

Q: 如果我的雇主說我是「試用期」,所以可以給我低於最低工資的薪水,這是合法的嗎?

A: 不合法。無論是試用期、正式員工,或是部分工時員工,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雇主給付的工資都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試用期只是勞雇雙方磨合的階段,不代表雇主可以因此剝奪你領取最低工資的權利。如果雇主以試用期為由給付低於最低工資的薪水,即屬違法行為。

Q: 我擔心向勞工局申訴會被老闆知道,我的身分會被保密嗎?

A: 是的,你的身分會受到嚴格保密。《勞動基準法》第74條明確規定,勞工向主管機關申訴時,主管機關應對申訴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這表示勞工局在處理你的申訴案件時,不會向雇主透露你的身分,以保護你免於遭受報復。你可以安心地提出申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Q: 如果我的薪水是按件計酬,該如何判斷有沒有達到最低工資?

A: 按件計酬的工資同樣受到最低工資的保障。判斷方式是將你實際工作時間所獲得的總報酬,換算成每小時或每天的平均工資。例如,如果你一個月工作了100小時,按件計酬共領到2萬元,那麼你的平均時薪就是200元。這個平均時薪必須不低於當時公告的法定每小時最低工資。如果換算後低於標準,雇主就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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