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必看:最低工資法上路,避開勞資爭議罰則地雷!
各位雇主您好,台灣勞動法規近年來不斷演進,其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最低工資法》的正式實施。這項新法不僅將最低工資的審議機制提升至法律位階,更明確了雇主違反規定的罰則與後續處理措施。對於身為雇主的您而言,理解這些變革,確保工資給付的合法性,是避免勞資爭議、高額罰鍰,甚至企業聲譽受損的關鍵。
本文將以「律點通」的專業角度,為您深入解析《最低工資法》與《勞動基準法》中關於最低工資的核心規定、常見爭議點,並透過實務案例,提供您具體可行的自保指南。讓我們一起掌握法律脈動,為您的企業築起堅實的法律防線。
一、不可不知的法律紅線:最低工資與您的責任
「最低工資」是國家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設定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是雇主給付勞工報酬的底線,任何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都不得低於此標準。過去我們常說的「基本工資」,未來將由「最低工資」取代,但其核心精神與強制性不變。
1.《最低工資法》第17條:新法下的直接罰則
這條法規是《最低工資法》的核心罰則,明確了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直接法律後果:
《最低工資法》第17條:「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經依前項規定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基準。」
白話解釋: 只要您與員工約定的工資低於政府核定的最低工資,地方主管機關就可以對您的企業處以 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 的罰鍰。罰款金額還會根據企業規模、受影響人數和違規情節加重。更重要的是,一旦被罰,企業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和罰鍰金額將會被 公開公布,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果逾期未改善,還會 按次處罰。這對企業的形象和營運將造成極大衝擊。
2.《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與第79條第1項第1款:舊法依舊適用
在《最低工資法》實施前,工資最低標準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
白話解釋: 《勞動基準法》明確規定,勞雇雙方約定的工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現已轉換為「最低工資」)。如果違反這項規定,同樣會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被處以 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 的罰鍰。這表示無論新舊法,只要工資低於法定標準,雇主都將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
此外,《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也規定,違反本法受罰後,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資訊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這與《最低工資法》的規定精神一致,顯示政府對於保障勞工最低工資權益的決心。
二、工資給付的眉角:全額給付與從屬性
除了最低工資標準,雇主在工資給付上還有兩個關鍵原則必須掌握:
1. 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白話解釋: 雇主必須將應給付的工資 完整、直接 地支付給勞工,不能隨意扣減。例外情況僅限於法律明確規定(例如代扣勞健保費、所得稅)或勞雇雙方明確約定且無爭議的情況。這代表雇主 不能 以勞工損壞物品、未完成交接、遲到早退等理由,逕自從薪資中扣款。若有損害賠償問題,應循合法途徑解決,而非直接扣薪。
2. 勞動關係之從屬性:誰才是您的「勞工」?
《勞動基準法》及《最低工資法》等勞工法令的適用前提,是雙方存在「勞動契約」所定義的「勞動關係」。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係,關鍵在於「從屬性」,法院實務上主要從以下三點綜合判斷:
- 人格上從屬性: 勞工在工作時間、地點、內容、方法上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不能自行決定?
- 經濟上從屬性: 勞工是否為雇主的目的而勞動,而非為自己營業?其經濟生活是否仰賴這份工作?
- 組織上從屬性: 勞工是否被納入企業的生產組織,成為其中一員,與其他同事分工合作?
這點對於許多聘用承攬、約聘或自由工作者的雇主尤其重要。即使契約名稱寫著「承攬」,但如果實質上具有高度從屬性,仍可能被認定為僱傭關係,進而適用所有勞動法令,包括最低工資規定。
三、實務案例借鏡:前車之鑑,後車之師
了解法條規定後,讓我們看看實際案例,學習如何避免類似的錯誤。
案例一:小陳牙醫診所的「小額」罰單
「小陳牙醫診所」因給付一名員工某月份工資12,735元,低於當時法定基本工資23,800元扣除請假後的餘額15,727元。雖然短付金額看似不大,新北市政府仍依法裁處診所 10,000元罰鍰,並公布診所名稱等資訊。診所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最終駁回了訴訟。
給雇主的啟示: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雇主有主動了解並遵守最低工資規定的義務。即使是因員工請假而扣除部分工資,最終給付金額仍不得低於扣除後的法定最低標準。此外,即使違規情節輕微,主管機關仍會開罰,並依《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公布企業資訊,這對企業形象是很大的傷害。不過,本案也顯示,主管機關在裁量罰鍰時,會審酌違章情節,對於情節輕微者,仍有機會裁處低於法定最低額的罰鍰。
案例二:李老闆的工程行與「承攬」爭議
李老闆經營一家工程行,聘請「小美」擔任業務助理、行政、會計等多項工作。李老闆認為雙方是「承攬」關係,已支付合理報酬。但小美卻主張自己是員工,李老闆未依約給付工資,且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給付工資、資遣費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美雖然有為李老闆提供勞務,但從對話紀錄、工作安排來看,小美的工作方式、時間、內容由其自行決定,李老闆並無太多指揮監督,小美也有其他正職工作,且未實際領取工程行薪資(僅為報稅目的)。因此,法院最終認定李老闆與小美之間 不具勞動契約的「從屬性」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最低工資法,駁回了小美的請求。
給雇主的啟示: 這個案例凸顯了「從屬性」判斷的重要性。不是您在契約上寫著「承攬」就一定是承攬關係。法院會綜合判斷工作內容、時間、地點、指揮監督程度、報酬性質等,來決定雙方是否為實質上的僱傭關係。若您的合作對象不具備勞動關係的從屬性,則勞動法令便不適用。因此,仔細釐清與合作夥伴的關係,是避免誤觸勞動法規的第一步。
四、雇主自保指南:避免觸法,保護企業
面對《最低工資法》的實施與日益嚴格的勞動檢查,雇主應採取積極措施,確保企業合法合規:
- 隨時檢視工資標準: 密切關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最低工資數額,確保所有員工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等經常性給與)總額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特別注意,工資計算應包含所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 嚴守全額給付原則: 除了法令明文規定或勞雇雙方明確約定的項目外,絕不任意扣減員工薪資。若有員工損害賠償等爭議,應循法律途徑解決,而非自行從工資中扣除。
- 建立完善勞動契約: 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工資結構、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並確保契約內容符合勞動法令。對於非典型勞工或承攬合作,更應仔細審視契約條款與實際工作狀況,釐清雙方權利義務,避免被誤認為僱傭關係。
- 妥善保存紀錄: 完整保存員工出勤紀錄、薪資發放明細、勞動契約、加班費計算表等相關資料,以備勞動檢查或勞資爭議時查核。這些都是證明您合法經營的關鍵證據。
- 積極改善與預防: 若不慎收到主管機關的違法通知,應立即檢討並補足差額,並配合限期改善。及早處理可避免企業名稱被公布、按次處罰等更嚴重的後果。主動諮詢專業意見,進行內部勞動法規健檢,更是預防勝於治療的最佳策略。
結語
《最低工資法》的實施,是台灣勞動法規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對所有雇主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理解並遵守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全額給付原則,以及正確判斷勞動關係的從屬性,是您作為雇主不可推卸的責任。透過本文的解析與實務建議,律點通希望您能更全面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有效管理企業的勞動風險,確保您的事業在合法的軌道上穩健發展。記住,事前預防永遠比事後補救來得更有效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最低工資和基本工資有什麼不同?
A: 過去我們常說的「基本工資」是依據《勞動基準法》及行政命令核定。隨著《最低工資法》的制定,未來將統一使用「最低工資」這個名詞。新法將最低工資的審議、調整、核定、發布及罰則等事項提升至法律位階,使其更具穩定性與明確性。兩者的核心概念都是國家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設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但新法提供了更明確的法律依據和程序。
Q: 如果我跟員工約定好低於最低工資,這樣也違法嗎?
A: 是的,即使勞雇雙方合意約定低於最低工資,該約定仍屬無效,因為最低工資是國家設定的強制性勞動條件最低標準。雇主仍會因違反《最低工資法》或《勞動基準法》而受罰。法律保障的是勞工的最低權益,勞雇雙方不能透過合意來規避法律的強制規定。
Q: 雇主可以用員工犯錯或造成公司損失為由扣薪嗎?
A: 不行。《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不得以勞工損壞物品、未完成交接、業務過失或遲到早退等理由,逕自從薪資中扣款。若雇主認為勞工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應循民事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而非自行扣減工資。任意扣薪將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可能面臨罰鍰。
Q: 如何判斷我的合作對象究竟是員工還是承攬夥伴?
A: 判斷的關鍵在於是否存在「從屬性」,而非僅憑契約名稱。法院會綜合考量以下三點: 1. 人格上從屬性: 合作對象是否受您的指揮監督、不能自行決定工作方式、時間、地點? 2. 經濟上從屬性: 合作對象是否為您的目的而勞動,其經濟生活是否仰賴這份收入? 3. 組織上從屬性: 合作對象是否被納入您的企業組織,與其他員工共同分工? 若高度具備這些從屬性,即使契約名稱為承攬,仍可能被認定為僱傭關係,進而適用勞動法令。
Q: 如果被勞動檢查發現工資不符,會有什麼後果?
A: 一旦被發現工資低於最低工資,主管機關將依《最低工資法》第17條或《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主管機關還會公布您的企業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您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會按次處罰,對企業的聲譽和財務造成雙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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