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社會,薪水卻比最低工資還少?你的權益不能睡著!
嘿,各位正在職場上努力打拼的青年朋友們!是不是常常聽到「最低工資」這個詞,卻不太確定它到底是什麼,或者自己的薪水有沒有達到標準?更慘的是,萬一發現自己領的薪水比政府規定的還低,該怎麼辦呢?
別擔心!身為你的「律點通」,我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搞懂台灣的最低工資法規,教你如何判斷自己的薪資是否合法,以及當權益受損時,該如何聰明自保。這不只是一篇法律文章,更是你踏入職場的實用生存指南!
什麼是「最低工資」?法律怎麼保障你?
首先,我們要知道,「最低工資」是政府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訂定的薪資底線。這不是老闆可以隨意調整的,而是法律強制要求雇主必須遵守的標準。從2024年1月1日起,月薪最低工資調整為 27,470元,時薪則為 183元。你的薪水只要低於這個標準,雇主就可能違法!
法律明文規定:工資不能低於最低標準
《最低工資法》明確指出,勞工跟雇主約定的薪水,絕對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如果約定的薪水比最低工資還低,法律會直接認定你的工資就是最低工資的數額。這表示,即使你「同意」領比較少的錢,法律也不允許!
《最低工資法》第5條:「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這條法規是保障你薪資的基石,它告訴我們,最低工資是「強制性」的,任何私下約定都不能凌駕其上。
雇主違法?罰款、公布、還可能被連續罰!
如果雇主真的給你低於最低工資的薪水,可不是說聲抱歉就能了事。主管機關(例如各縣市勞工局)會對雇主或公司處以高額罰款,而且情節嚴重的話,罰款金額還會加重!
《最低工資法》第17條:「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經依前項規定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基準。」
這條規定很清楚:
- 罰款金額: 2萬元到100萬元之間。
- 加重罰款: 如果公司規模大、受影響的勞工多,或違法情節嚴重,罰款最高可達150萬元(100萬 + 100萬 x 0.5)。
- 公布名稱: 違法公司會被公布名稱、負責人姓名、罰款金額等資訊,這對公司的聲譽打擊很大。
- 限期改善與按次處罰: 如果不改善,會被連續罰款,直到改善為止。
此外,《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也規定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在實質上就是最低工資),若違反同樣會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處以罰鍰。
「工資」到底怎麼算?別讓老闆玩數字遊戲!
在判斷薪水是否達到最低工資時,你必須搞清楚「工資」的定義。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的規定,工資是指你因為工作而獲得的所有報酬,包括薪水、獎金、津貼等,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重點是「經常性給與」! 這代表那些不穩定、有條件、或不一定會發放的獎金,可能不會被計入最低工資的計算。
案例故事一:全勤獎金的陷阱
小明在一家貿易公司擔任行政助理,月薪23,000元。公司規定如果當月沒有遲到、早退或請假,就可以領到100元的全勤獎金。結果小明某個月因為看醫生遲到了一次,就沒拿到這100元。他發現自己的薪水加上全勤獎金才剛好達到當時的最低工資23,100元,但沒拿到全勤獎金後,就低於標準了。
像小明這種情況,法院會認為,全勤獎金是「有條件」的給付,不是你每個月穩定、無條件都能拿到的。所以,在計算是否達到最低工資時,這筆全勤獎金很可能不會被算進去。如果扣掉全勤獎金後,你的薪水低於最低工資,那麼雇主就是違法了!
案例故事二:假承攬,真僱傭!
小華在一家管理公司找到一份「管理員」的工作,公司跟她簽的是一份「委任契約」,而不是勞動契約。契約上寫著月薪16,000元,公司還跟她說「委任」就沒有最低工資的限制。但小華每天都要按照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穿制服、聽從主管指示,工作內容跟一般員工沒兩樣。
這種情況,即使契約名稱寫著「委任」,但如果實際工作內容、指揮監督關係都符合「僱傭」的特性(例如有從屬性、受指揮、固定工時等),法律上仍然會認定你們之間是勞動關係。一旦被認定是勞動關係,雇主就必須遵守《勞動基準法》及最低工資的規定。小華就可以要求公司補足不足的工資差額!
青年勞工自保指南:我該怎麼辦?
- 定期核對薪資單: 仔細檢查你的薪資單,確認基本工資、加班費、津貼等項目是否清楚,並確保總額不低於當年度的最低工資。
- 保留所有證據: 薪資單、勞動契約、出勤紀錄、打卡紀錄、與老闆或人資的對話紀錄(例如Line、Email等),都是重要的證據,務必妥善保存。
- 主動向雇主反映: 可以先禮貌地向雇主或人資部門反映,詢問薪資計算方式,並指出可能不符最低工資之處。
- 尋求主管機關協助: 如果雇主不理會或不願改善,你可以向各縣市的勞工局(處)提出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會介入調查,並要求雇主改善。雇主不能因為你申訴,就對你做出不利的處分,這是法律保障的!
結語:別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了解最低工資的規定,是每位青年勞工保護自己的第一步。面對不合理的待遇,勇敢站出來,運用法律賦予你的權利。記住,你的每一分努力都值得被公平對待,別讓自己的辛苦白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最低工資每年都會調整嗎?
A: 是的,台灣的最低工資會定期由「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並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通常會在每年的第三季審議,並於隔年1月1日生效。因此,勞工和雇主都應該隨時關注最新的最低工資公告。
Q: 我的薪水有包含全勤獎金,這樣算低於最低工資嗎?
A: 這要看全勤獎金的性質。如果全勤獎金是「無條件」且「經常性」發放,那它會被計入工資;但如果像案例中小明的情況,全勤獎金是有條件的(例如遲到、請假就不能領),那麼在計算是否符合最低工資時,這筆獎金可能不會被算進去。因此,你應以扣除這類變動性獎金後的實際基本薪資來判斷。
Q: 如果我發現薪水不符最低工資,除了向勞工局申訴,還有其他管道嗎?
A: 除了向勞工局申訴外,你也可以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公正第三方協助你與雇主協商。如果調解不成,還可以考慮申請仲裁或裁決。若有經濟困難,符合條件者亦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協助。
Q: 雇主會因為我申訴就對我不利嗎?例如解僱我或減少我的工作?
A: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4條,勞工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違法時,雇主不得因此對勞工為不利之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如果雇主因此對你進行報復,你可再次向勞工局申訴,雇主將面臨額外的罰則。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性騷擾指控:被告法律權益與調查應對指南
面對性騷擾指控,您是否感到困惑與焦慮?本篇文章將為性騷擾被告提供專業法律解析,深入探討《性別平等工作法》對性騷擾的定義、雇主的調查義務,並透過實務案例釐清構成要件。理解法律框架,掌握應對策略,助您在複雜的調查過程中保障自身權益。
職場霸凌公然侮辱?家屬必知法律權益與求助指南
當親人遭受職場霸凌,特別是言語上的公然侮辱時,家屬往往心急如焚卻不知所措。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法律中關於職場公然侮辱的相關法條、構成要件,並透過實際案例,教導您如何蒐集證據、尋求協助,以及了解雇主的責任,讓您能為受害者爭取應有的權益,不再孤單面對。
政府補助案的法律眉角:銷售必懂的津貼性質與風險
政府津貼補助是市場機會,但也潛藏法律風險。本文將深入淺出解析津貼補助是「行政處分」還是「行政契約」的關鍵區別,並透過實務案例,教導銷售人員如何識別潛在風險、保護交易,並在與政府或受補助客戶合作時,做出更明智的判斷,確保您的訂單與客戶關係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