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看過來!你的薪水權益,自己要顧好!
嘿,各位正在努力學習、為未來打拼的實習生們!是不是有時候覺得公司的薪資發放方式怪怪的?或者,薪水被扣東扣西,卻不知道這樣合不合法?別擔心!今天律點通就來幫你釐清,在台灣的《勞動基準法》下,你的實習薪資到底該怎麼給、怎麼算,才能確保你的辛勞不會白費!
很多實習生可能覺得自己只是「學習」,對薪資權益就比較不敢聲張。但請記住,只要你付出了勞務,就應該獲得合法的報酬!搞懂這些基本常識,能讓你更有底氣地保護自己。
什麼是「工資」?不只薪水,獎金津貼也算!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才算是《勞動基準法》所說的「工資」?這可不只是你每個月領到的「薪水」那麼簡單喔!
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的規定: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白話來說,只要是「因為你工作而得到」的報酬,而且是「經常性」會拿到的,不管公司用什麼名義(例如: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夜班津貼、交通津貼等),都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工資」!
但也有例外,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就列舉了一些不屬於「經常性給與」的項目,例如年終獎金、競賽獎金、三節獎金、醫療補助費等,這些通常被視為公司給的恩惠或鼓勵,就不會計入工資。判斷的關鍵在於,這筆錢是不是你「因為工作」而「經常」會拿到的。
薪水要「全額直接」給你,不能亂扣!
這是保護勞工薪資權益最重要的原則之一!公司發薪水時,必須把錢「全額」且「直接」地交到你手上。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明確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全額: 意思是公司不能隨便亂扣你的薪水。除非是法律有規定(例如代扣勞健保費、所得稅)或者你和公司有「明確約定」(例如預借薪水要扣抵),否則公司不能用任何理由從你的薪水中扣錢,包括罰款、賠償金等等。
- 直接: 意思是薪水必須直接發給你本人,不能發給你的家人、朋友,也不能隨意轉到別人的帳戶。通常都是直接匯入你的銀行帳戶,或是親自發給你。
案例故事一:被公司亂扣獎金,這樣合法嗎?
小陳在一家客運公司實習,每個月除了基本薪水,還有全勤獎金和績效獎金。有一次,因為他上班不小心遲到了一點,公司就依據他們的工作規定,扣掉了他當月的全勤獎金和部分績效獎金。小陳覺得很疑惑,這些獎金不是他努力工作得來的嗎?公司可以這樣隨意扣發嗎?
律點通解析: 在這個案例中,全勤獎金和績效獎金,如果具有「勞務對價性」和「經常性」,其實都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公司雖然有工作規則,但如果工作規則的內容違反了《勞動基準法》「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的強制規定,那這些扣發獎金的條款就是無效的!公司不能單方面制定規定就隨意扣減工資,這會違反法律。
案例故事二:公司說我同意延後發薪,是真的嗎?
小美在一家新創公司實習,公司因為資金周轉問題,某個月突然告知她,希望這個月的薪水可以延後一個月發。小美雖然心裡不舒服,但因為是實習生,也不敢說什麼,只是默默聽著。後來公司真的延後發薪了,小美去問的時候,公司卻說:「你當時沒有反對,就是默認同意了啊!」
律點通解析: 薪資的發放方式或期限,屬於勞動契約的重要內容。如果公司想要變更,必須要取得勞工「明確的同意」。小美的「沉默」或沒有即時反對,通常不代表她已經「默示同意」了!公司必須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小美有清楚地同意延後發薪,否則公司延後發薪的行為,仍然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的規定。
薪水用「實物」給付?小心陷阱!
原則上,薪水必須用「法定通用貨幣」(也就是新台幣)來支付。但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1項有個例外: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這表示,除非是「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而且有在「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公司才能用部分實物(例如餐券、公司產品等)來代替部分薪水。而且,這些實物的價值必須「公平合理」,並且「適合你和家人實際的需求」。
例如,如果你的實習薪水有一部分是發給你根本用不到的產品,或是產品的價值被公司灌水,那就不符合規定了!
給實習生的實用建議:保護自己的薪資權益!
- 仔細閱讀你的實習契約: 在簽約前,務必看清楚薪資、獎金、津貼的計算方式、發放日期和形式。有疑問就問!
- 保留所有相關證據: 薪資單、打卡紀錄、與公司溝通的訊息(Email、Line)、工作契約等,都是重要的證據。如果薪水有問題,這些都能派上用場。
- 了解你的薪資組成: 搞清楚哪些是「工資」,哪些是福利或恩惠性給與。這會影響到你的加班費、勞保投保薪資等權益。
- 遇到問題別害怕: 如果你發現公司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可以先嘗試與公司溝通。如果溝通無效,可以向各地的勞工局或勞動檢查機構諮詢或申訴。他們會提供專業的協助。
結論:實習不代表沒有權益!
實習是學習和成長的重要階段,但這不代表你的勞動權益可以被忽視。了解《勞動基準法》關於工資給付的基本規定,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勇敢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讓你的實習經驗更加充實和有保障!
記住,你的勞動是寶貴的,你的薪水值得被公平對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實習期間,公司可以隨意扣我的薪水嗎?
A: 不行!根據《勞動基準法》「全額直接給付」原則,公司不得任意扣減你的工資。除非是法律有明確規定(例如代扣勞健保費、所得稅),或是你與公司有「明確且合法的約定」(例如預支薪水後扣抵),否則公司不能以任何名義(例如罰款、賠償損害、未經同意的職工福利金提撥等)扣減你的薪水。如果公司片面扣薪,你就可能被侵害了權益。
Q: 公司說我的「績效獎金」不算工資,所以不用計入加班費或退休金計算,是真的嗎?
A: 不一定!判斷一筆給付是否為「工資」,不是看公司給的名目,而是看它的「實質內容」。如果這筆績效獎金是「因你工作而獲得」且「經常性」會領到的,即便公司稱它為「獎金」,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為工資。一旦被認定為工資,它就必須計入加班費、退休金、資遣費等計算基礎。你可以檢視獎金發放的條件和頻率來判斷其性質。
Q: 如果公司用禮券或公司產品來發我的部分薪水,這樣合法嗎?
A: 原則上不合法,除非符合嚴格的例外條件。工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新台幣)支付。只有在「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並且「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且「實物作價公平合理」,同時「適合勞工及其家屬需要」的情況下,才能以實物給付部分工資。如果公司沒有符合這些條件,或發放的實物不符需求、價值被灌水,你就可能被侵害了權益。
Q: 我只是個實習生,如果對薪資有疑問或被不公平對待,該怎麼辦?
A: 首先,你可以嘗試與公司的人資部門或主管溝通,禮貌地提出你的疑問。同時,務必保留所有與薪資相關的證據,例如實習契約、薪資單、打卡紀錄、與公司溝通的電子郵件或訊息截圖等。如果溝通無效,或你擔心遭受報復,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或勞動檢查機構尋求諮詢與協助。他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並協助你進行申訴或調解,保護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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