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你的薪水有「基本」保障!
身為實習生,你是不是也曾疑惑,自己的薪水到底有沒有達到標準?公司可以隨意調整我的薪資嗎?在台灣,即使是實習生,只要你與公司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例如:公司對你有指揮監督權,你需要遵守公司規定上下班,並提供勞務換取報酬),你的權益就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障!
這表示你的薪資絕不能低於國家訂定的「基本工資」。這不僅是法律的強制規定,更是你基本生活權益的底線。如果你的公司給付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或者在沒有經過你同意的情況下片面減薪,這都是違法的行為!
你的薪水,法律有「最低標準」!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基本工資」的規定。這不是公司可以隨意議價的項目,而是國家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訂定的最低標準。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這條法規白話來說就是:雖然你和公司可以談薪水,但談出來的數字,絕對不能比政府公告的「基本工資」還低!一旦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公告了新的基本工資,公司就必須遵守。如果公司給你低於基本工資的薪水,就已經觸法了。
此外,《勞動基準法》第1條也明定,勞雇雙方所訂定的勞動條件,都不能低於本法所規定的最低標準,這也包括了你的薪資。
公司可以隨便減我的薪水嗎?「合意」是關鍵!
薪資是勞動契約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公司不能想減就減,必須經過你的同意!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這條規定強調,公司應該把你的薪水「全額」給你,不能隨便扣東扣西。除非有法律規定(例如勞健保費)或是你和公司「明確約定」好的情況,否則任何減薪行為,如果沒有經過你的同意,都是違法的。即使公司內部有什麼規定或辦法,只要你沒有個別同意,都不能作為單方面減薪的依據。
案例故事:當實習薪資遇上不公
故事一:小明的減薪風波
小明在一家新創公司實習,原本談好的月薪是3萬元。實習了幾個月後,公司突然以「營運不佳」為由,單方面宣布所有實習生的薪水都將減為2萬5千元,並要求大家簽署一份新的同意書。小明覺得很不合理,但又擔心不簽會影響實習機會。
法律解析: 根據法院的判決(參考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勞上易字第75號民事判決),公司未經勞工同意就片面調降薪資,是違反勞動契約的行為。薪資是勞動契約的重要條件,任何變更都必須經過勞工「明示同意」或雙方「重新約定」。即使公司有經營困難,也不能單方面減薪。小明有權拒絕這份減薪協議,如果公司堅持減薪,小明可以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和積欠的薪資差額。
故事二:阿華的「低薪」困境
阿華在一家小型工作室擔任設計實習生,月薪只有2萬元。他聽朋友說基本工資已經調整到2萬7千4百70元了,才意識到自己的薪水遠低於法定標準。他向老闆反映,老闆卻說實習生本來就比較低,而且他有時候請假,所以沒達到基本工資很正常。
法律解析: 法院判決(參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335號判決)明確指出,即使勞工到職未滿一個月,或因請假導致扣薪,公司給付的「實際工資」也不能低於按比例計算的基本工資。阿華的月薪2萬元明顯低於當時的基本工資,公司已經嚴重違法。主管機關可以對這樣違法的雇主裁處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
實習生,當權益受損時,你可以這樣做!
當你發現自己的薪資權益可能受損時,請不要害怕,你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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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所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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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 仔細核對契約上約定的薪資、工作內容、工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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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單: 每個月的薪資明細都要留存,確認薪資計算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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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紀錄、出勤紀錄: 證明你的實際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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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溝通紀錄: 任何關於薪資調整、工作內容變更的對話,無論是電子郵件、通訊軟體訊息,都應截圖或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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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簽署不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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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要求你簽署任何涉及減薪、不利於你的勞動條件變更文件,請務必仔細閱讀。若不同意,絕對不要簽署。簽了就可能被視為你已同意該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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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契約並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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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司有以下情況時,你可以不經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及積欠的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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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如果公司不按契約給薪、片面減薪,或給你低於基本工資的薪水,導致你的權益受損,你就可以主動解除實習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請求資遣費。記得,你必須在知道公司違法情事後的30天內行使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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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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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你所在縣市的勞工局或勞動局提出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行政機關會介入調查,並協助你與公司進行協商。如果公司確實違法,勞工局也會依法對公司裁處罰鍰(《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結論:保護自己,從了解權益開始
實習是學習和成長的寶貴機會,但不代表你的勞動權益可以被犧牲。請記住以下幾點,保護好自己的實習生活:
- 隨時注意基本工資的調整: 確保你的薪水符合最低標準。
- 薪資變更必須經過你的同意: 任何減薪或不利的調整,都必須有你的明確點頭。
- 保留所有證明文件: 這是你未來爭取權益最重要的武器。
- 勇於發聲與求助: 不要獨自承受不公平,勞工行政機關是你的後盾。
你的權益,由你來守護!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所有實習生,在職場上更有自信地保護自己,不再讓不肖雇主有機可乘。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實習薪水可以比基本工資低嗎?
A: 不行!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無論是正職員工還是實習生,只要與公司存在僱傭關係,公司給付的工資就不能低於政府公告的基本工資。即使你有請假,扣除未發工資後,其餘額也必須符合按比例計算的基本工資標準。
Q: 如果公司突然說要減我的實習薪水,我該怎麼辦?
A: 公司單方面減薪是違法的。薪資是勞動契約的重要內容,任何變更都必須經過你「明示同意」。如果你不同意,請堅決拒絕簽署任何減薪文件。同時,保留所有薪資單、勞動契約及與公司溝通的紀錄,這些都是你未來維護權益的重要證據。
Q: 我發現公司給我的薪水不對,要怎麼蒐集證據?
A: 蒐證的重點是證明你的工作內容、工時及實際領取的薪資。建議保留:1. 勞動契約或錄取通知書;2. 每月薪資單或銀行匯款紀錄;3. 打卡紀錄或出勤表;4. 工作內容證明(如工作成果、專案文件);5. 與公司主管或人資部門關於薪資問題的對話紀錄(例如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截圖)。
Q: 我因為薪資問題決定終止實習契約,可以要求資遣費嗎?
A: 可以!如果公司有《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不依約給付工資)或第6款(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致損害勞工權益之虞)的情況,例如片面減薪或給付低於基本工資,你可以在知悉這些情況的30天內,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向公司請求資遣費及積欠工資。這是一種法律賦予勞工的自力救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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