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計件工資權益指南:基本薪資、加班費一次懂

計件工資權益指南:基本薪資、加班費一次懂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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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辛苦,法律來保障!計件制、抽成制薪資權益大解析

身為計件制或抽成制的員工,你的薪水是依據完成的數量或業績來計算,這讓你充滿彈性,但也可能讓你對自己的勞動權益感到模糊。加班費怎麼算?如果當月業績不好,薪水會不會低於基本工資?辛苦工作幾十年後,退休金又該怎麼計算?

別擔心!「律點通」今天就來為你釐清這些疑問,帶你深入了解《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如何保障你的薪資權益,讓你不再霧煞煞,聰明捍衛自己的荷包!

你的薪水,法律怎麼看?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工資」。《勞動基準法》對工資的定義很廣泛: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簡單來說,只要是你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且是經常性發放的,無論名稱是獎金、津貼或抽成,都算是「工資」。這點非常重要,因為它會影響到你的基本工資、加班費、退休金等各種計算!

1. 基本工資的保障:計件制也適用!

即使你的薪水是按件計酬或抽成,法律也明確規定,你的工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這是所有勞工的最低保障!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那麼,計件制員工要怎麼判斷有沒有達到基本工資呢?《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提供了換算標準: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2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基本工資,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亦適用之。其工資計算方式,準用本法第三十條所定工時將其換算為以每日工作八小時之生產額或工作量。」

這表示,你的雇主必須確保你在每日工作8小時內,所能完成的生產量或工作量,換算出來的薪水,不能低於基本工資。如果低於,雇主就必須補足差額。

2. 加班費與休假日,你該領多少?

當你為了趕工或多賺一點而延長工時,或是假日出勤,雇主都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加倍工資。這可不是一句「薪水內含加班費」就能打發的!

《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應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四、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這條法規明確了加班費的計算倍率。即使是計件制,雇主也必須計算出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來加給加班費。如果雇主無法明確區分,法院通常會將你當月的總工資(扣除非工資項目)除以當月總工作時數,來推算你的平均每小時工資。

此外,如果你在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出勤,雇主也必須依法給予加倍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實際案例:別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看看這些規定如何影響你的權益:

案例一:計件制薪資未達基本工資與退休金補足

小陳在一家紙廠做烘紙工作,薪水是按件計酬。他每天工作常常超過8小時,但有幾個月發現自己的薪水連基本工資都不到。後來他要退休時,發現公司計算退休金的「平均工資」也沒把這些不足的薪水補齊,導致他領到的退休金比預期的少。

判決結果:法院判決公司必須補足小陳的工資差額和退休金差額。法院強調,即使是計件制,也必須符合基本工資的最低標準。如果勞工在正常工時下所得工資低於基本工資,雇主有義務補足。同時,計算退休金的「平均工資」時,如果某個月的工資低於基本工資,也應先補足至基本工資後再行計算。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無論你是不是計件制,基本工資的保障是絕對的!計算退休金或資遣費時,也會以「平均工資」為基礎,而平均工資的計算,必須確保每月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

案例二:「薪水內含加班費」行不通!

貨運司機阿明,薪水是按趟計酬。他常常為了趕貨,每天工作時間遠超過正常八小時。公司卻說,他們的薪水已經「內含加班費」,總額不低於法定標準。但主管機關對此開罰,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結果:行政法院最終駁回了公司的訴訟。法院再次重申,《勞動基準法》第24條關於加班費的規定是強制性的,不容勞雇雙方以契約自由來規避。即使約定工資總額不低於基本工資加計加班費的總和,若公司無法明確區分正常工時工資和延長工時工資數額,並在工資清冊中載明,仍屬違法。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非常重要!它明確指出,雇主不能只用一句「薪水內含加班費」來規避法律責任。你的加班費必須依法定倍率獨立計算並清楚標示,才能保障你的權益。概括性的約定風險極高!

自我檢視:保障薪資的實用建議

了解了這些法律規定和案例後,身為計件制或抽成制員工的你,可以這樣做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1. 確認基本工資達標:定期檢視自己的月收入,是否在正常工時下達到當年度的基本工資標準。如果發現不足,可以向雇主提出補足要求。
  2. 要求工資明細: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務必向雇主索取詳細的薪資單,確認上面是否清楚載明正常工時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各項目的金額。
  3. 記錄工時:養成記錄自己每日工作時間的習慣,包括開始、結束時間,以及是否有延長工時。這將是你未來爭取權益的重要證據。
  4. 了解「平均工資」的重要性:你的「平均工資」是計算退休金、資遣費、職業災害補償等的重要基礎。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和第55條規定,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確保你的每月工資都符合基本工資標準,才能讓平均工資的計算更為正確,保障你未來的福利。

結論

計件制或抽成制的工作型態雖然彈性,但你的勞動權益依然受到《勞動基準法》的嚴格保障。從基本工資、加班費到休假出勤,每一項都不能打折。了解這些法律規定,學會自我檢視與記錄,才能讓你的辛苦付出,獲得應有的合法報酬。別讓你的權益睡著了,主動出擊,保障自己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計件工資或抽成薪水,如何判斷有沒有達到基本工資?

A: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2條,雇主應將您「每日工作8小時」所能完成的生產量或工作量,換算成工資。您應檢視這個換算後的金額,是否低於當年度的基本工資標準。如果您的實際月收入在正常工時下,換算後仍低於基本工資,雇主有義務補足差額。您可以要求雇主提供詳細的計算方式來核對。

Q: 我的薪資單上寫著「薪水已內含加班費」,這樣合法嗎?

A: 根據行政法院的最新見解,《勞動基準法》第24條關於加班費的規定是強制性的。雇主不能僅以「薪資總額不低於法定標準」或「薪水已內含加班費」來規避依法給付加班費的責任。雇主必須明確區分正常工時工資和延長工時工資的數額,並依規定的倍率加給,且在工資清冊中清楚載明。若沒有明確區分,此約定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Q: 如果我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我的加班費應該怎麼計算?

A: 對於計件制或抽成制勞工,計算加班費的關鍵是「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如果雇主沒有明確定義這個金額,法院實務上可能會採用「平均法」:將您當月總工資(扣除非工資項目,如差旅費)除以當月總工作時數(包含正常工時和延長工時),得出平均每小時工資。再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的倍率(前2小時加給三分之一,再2小時加給三分之二)計算加班費。

Q: 我在等待客戶或等待任務的「待命時間」算不算工作時間?

A: 這是一個常見的爭議點。法院會判斷您在待命期間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以及能否自由支配時間。如果您的待命時間是處於隨時準備提供勞務的狀態,無法自由利用,例如必須在特定地點等候、隨時接聽電話或準備出發,那麼即使您沒有實際工作,這段時間也可能被認定為工作時間,應計入工時並給予報酬。雇主應有明確的休息時間規定和證明,否則容易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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