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計件報酬與抽成:保障你的錢包,避開合約陷阱

計件報酬與抽成:保障你的錢包,避開合約陷阱

律點通
2025-09-12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合約糾紛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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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工作者,你的抽成報酬真的安全嗎?

身為計件工作者,你的收入往往與「抽成」或「佣金」息息相關。但你是否曾疑惑,這些抽成在法律上到底算什麼?老闆可以隨意扣款嗎?離職後預支的佣金需要返還嗎?

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為你徹底解析台灣抽成制度的法律眉角,讓你聰明計件,權益不打折!

認識你的報酬:是「工資」還是「承攬/委任報酬」?

首先,釐清你的抽成報酬在法律上的性質非常重要,這會影響你享有的權利與保障。

1. 如果你的抽成是「工資」

如果你的工作有較高的「從屬性」(例如:需要聽從公司指揮、遵守工作時間、使用公司設備等),那麼你的抽成很可能被認定為《勞動基準法》上的「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白話解釋: 只要你的抽成是「因工作而來」,而且具有「經常性」(例如每月穩定發放,即使金額浮動),即使公司稱它為「獎金」或「津貼」,在法律上都可能被視為工資。這對你的勞健保投保薪資、資遣費、退休金計算等權益有重大影響。如果老闆不依約給付,你甚至可以合法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

2. 如果你的抽成是「委任報酬」或「承攬報酬」

如果你是獨立工作者,不聽從公司指揮,自己決定工作方式和時間,那麼你的抽成可能屬於《民法》上的「委任報酬」或「承攬報酬」。

  • 委任報酬(《民法》第528條):你受託處理事務,完成後收取報酬。例如:保險業務員為客戶處理保單事務,獲得佣金。
  • 承攬報酬(《民法》第490條):你為對方完成特定工作,例如:設計師完成一個設計案,收取報酬。

白話解釋: 在這兩種情況下,你與公司之間沒有僱傭關係,因此《勞動基準法》的保障(如勞健保、資遣費、最低工資等)就不適用,你的權益主要依據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因此,合約內容的約定就更顯重要。

抽成報酬,老闆可以隨意扣嗎?

這是許多計件工作者最關心的問題。答案是:不行! 法律對於雇主預扣工資有嚴格限制。

《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明文禁止雇主在勞工還沒發生違約或損害前,就預先扣留工資。即使損害已經發生,如果責任歸屬和金額都還沒確定,雇主也不能單方面從你的工資中扣除。這項規定是為了保障勞工能全額領取應得的工資,避免雇主濫用權力。即便你的抽成被認定為委任或承攬報酬,如果合約條款過於嚴苛,例如約定過高的違約金或不合理的扣款,也可能依《民法》第247條之1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實務案例解析:這些情況你可能也遇過!

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這些法律規定是如何應用的。

案例一:預付佣金,離職後要還嗎?

小李是一名財務顧問,他與公司簽訂合約,公司會預先支付他一部分佣金。合約中寫道,如果客戶沒有續繳保費,小李就需要返還已預付的佣金。後來小李離職了,公司主張小李應該返還所有未到期的預付佣金。但小李認為,他招攬的客戶都按時繳費,並沒有造成公司損失,所以不應該返還。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合約中明確規定預付佣金的返還條件是「客戶未續繳保費」。既然小李的客戶都正常繳費,公司就沒有權利要求小李返還預付佣金。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合約條款必須明確,且應探求雙方的真實意思,不能隨意解釋。

案例二:口頭約定佣金,說了算數嗎?

小陳是一位不動產仲介營業員,他聲稱公司主管曾口頭承諾他的報酬是總佣收的70%,但公司實際上只給他65%,並暫扣5%作為年終發放。但小陳離職後,這5%卻沒有拿到。公司則反駁,他們的佣金制度就是65%,且從未公布70%的規定。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最終駁回了小陳的請求。法院認為,小陳無法提出書面證據證明公司有70%的佣金約定,雖然有證人提到主管曾口頭說過,但缺乏正式的書面約定。而且,小陳長期領取65%佣金卻未及時提出異議,也不符合常理。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口頭承諾在法律上證明力較弱,務必以書面約定為準。

計件工作者必看!保障抽成權益的實用指南

為了確保你的努力不會白費,請務必掌握以下幾個關鍵點:

1. 簽訂書面合約,越詳細越好

  • 明確約定報酬計算方式: 抽成的比例、計算基礎(例如:稅前或稅後、是否扣除成本)、發放時間、發放條件等,都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 釐清報酬性質: 合約中應盡量明確你的報酬是「工資」還是「承攬/委任報酬」,這將影響你的法律保障。
  • 預付佣金的返還條件: 如果有預付佣金,務必詳細約定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返還,以及返還的金額和期限。條件越具體,越能避免爭議。
  • 服務期限與違約金: 如果合約有綁定服務期限或違約金條款,請仔細審閱是否公平合理,避免簽下顯失公平的條款。

2. 保留所有溝通與交易紀錄

  • 書面溝通優先: 盡量使用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等留下文字紀錄,避免口頭承諾。所有重要的約定、變更都應書面確認。
  • 留存薪資單、對帳單: 定期核對你的收入明細,如果發現與約定不符,應立即提出異議並保留相關證據。

3. 警惕不合理扣款與非法吸金

  • 全額給付原則: 除了法律明確規定或你書面同意的項目外,公司不能隨意從你的報酬中扣款。
  • 高報酬誘惑: 若抽成制度與投資方案結合,且承諾的回報率遠高於市場行情,務必提高警覺,這可能涉及非法吸金或變質多層次傳銷,切勿輕易投入。

結論:聰明計件,權益不打折!

計件工作雖然彈性高,但也潛藏著報酬爭議的風險。透過這篇文章,你應該對抽成制度的法律限制有了更全面的認識。記住,簽訂明確的書面合約、保留所有溝通紀錄、並警惕不合理扣款與高報酬陷阱,是保障你自己權益的不二法門。當你掌握這些知識,就能更安心、更有保障地衝刺你的事業!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抽成獎金算是《勞基法》規定的「工資」嗎?

A: 判斷你的抽成獎金是否為「工資」,關鍵在於它是否具有「經常性給與」的性質。如果這份抽成是你提供勞務後,公司會固定或有條件地、反覆性地發放,且是你維持生計的重要收入來源,即使金額浮動,也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工資。例如:每月發放的業績獎金、佣金等。如果被認定為工資,你的勞健保投保薪資、資遣費、退休金都會受到影響,權益會更有保障。

Q: 公司說我造成損失,可以直接從我的佣金裡扣錢嗎?

A: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即使你真的造成了公司損失,公司也不能未經你的同意或法院判決,就單方面從你的佣金或薪資中扣款。公司應該循合法途徑(如協商、訴訟)向你請求賠償。如果你是非勞工身分的承攬或委任關係,雖然不受《勞基法》保障,但若合約沒有明確約定扣款方式,公司也難以單方面扣款,且過於嚴苛的扣款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

Q: 如果我離職了,之前預支的佣金需要全部還給公司嗎?

A: 這要看你當初與公司簽訂的合約內容。如果合約明確約定預支佣金的性質是「先行給付未到期佣金」,並且約定在特定條件下(如:離職、客戶未續約、未達業績標準)需要返還,那麼通常你需要依約返還。但法院也會審查這些約定是否公平合理,並考量佣金的實際性質(例如:你是否已實際完成服務)。建議仔細閱讀合約條款,並確認返還條件是否已成就。

Q: 我跟公司只有口頭約定抽成比例,沒有書面合約,這樣有保障嗎?

A: 口頭約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證明力較弱。當發生爭議時,你需要舉證證明口頭約定的內容,這通常比較困難。因此,強烈建議所有關於抽成比例、計算方式、發放條件等重要事項,都務必以書面形式約定清楚,例如簽訂正式合約、電子郵件往來、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書面證據能大幅提升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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