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抽成制員工必看:海外派遣薪資權益,你該知道的法律眉角!

抽成制員工必看:海外派遣薪資權益,你該知道的法律眉角!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薪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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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成制員工必看:海外派遣薪資權益,你該知道的法律眉角!

身為衝鋒陷陣的抽成制員工,您的努力直接反映在收入上。但當公司決定將您派駐海外,或調整工作條件時,您是否曾擔心自己的佣金、獎金和各種津貼,會不會在法律上被「縮水」,進而影響到資遣費、退休金,甚至加班費的計算?別擔心,律點通將帶您一步步釐清這些關鍵問題,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

什麼是你的「工資」?不只底薪這麼簡單!

對於抽成制員工來說,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哪些收入才算法律上的「工資」?這不僅影響您每月的實質收入,更關係到未來資遣費、退休金,甚至加班費的計算基礎。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的明確定義,工資的範圍比您想像的更廣: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簡單來說,判斷一筆給付是不是「工資」,有兩個關鍵要素:

  • 勞務對價性: 這筆錢是不是因為您提供勞務(工作)而獲得的?
  • 給與經常性: 這筆錢是不是在一般情況下經常可以領到,而且在制度上是固定或規律發放的?

這表示,除了您的底薪,許多具有「勞務對價性」和「給與經常性」的抽成佣金、績效獎金、海外服務津貼、駐外津貼、租屋津貼等,都可能被認定為工資,應該計入「平均工資」的計算。這對於計算資遣費和退休金至關重要!

「借調」還是「轉籍」?釐清你的雇主是誰!

當您被派駐海外,您與原公司的僱傭關係是否還存在?還是已經轉移到海外的子公司或關係企業?這對您的權益影響甚鉅。法律上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 借調: 您仍然維持與原台灣公司的勞動關係,只是暫時被派往海外工作。您的原公司仍負擔主要的勞動契約義務,例如年資的累積、退休金提撥等。
  • 轉籍: 您與原台灣公司的勞動關係終止,並與新的海外公司建立新的勞動關係。這通常意味著原公司的年資會結清,所有權益將依海外新公司的規定辦理。

實務上,法院會根據多項因素來判斷,例如:是否有終止原勞動契約的合意、原公司是否仍為您投保勞保、申報薪資所得、發布人事命令,以及您是否仍受原公司的指揮監督等。即使您同時與海外公司簽訂合約,也可能被認定與原公司存在多重雇主關係,這對您請求資遣費等權益非常重要。

抽成制員工的海外派遣情境:法律案例教訓

以下兩個改編自真實判決的情境故事,讓您更了解海外派遣可能面臨的法律挑戰:

情境故事一:海外津貼,算不算我的平均工資?

小陳是一位資深業務主管,長年被台灣總公司派駐海外分公司,負責重要市場開發。除了台灣總公司支付的本薪,海外分公司每月還會給付一筆高額的「駐外津貼」和「租屋津貼」,以彌補海外生活成本。幾年後,小陳因公司組織調整被資遣,他主張資遣費應以「本薪加上海外津貼」的總額來計算平均工資。

  • 法院怎麼看? 法院認為,雖然小陳長期在海外分公司工作,但台灣總公司仍持續為他投保勞保、申報薪資所得,證明兩者間的僱傭關係並未終止,甚至可能存在「多重雇主」關係。然而,對於「平均工資」的計算,法院會嚴格審查哪些薪資是由本案雇主(即台灣總公司)所給付。本案中,海外分公司給付的駐外津貼,被視為由海外關係企業發放,因此不計入台灣總公司應給付的平均工資計算基礎。這意味著,小陳向台灣總公司請求資遣費時,只能以總公司支付的本薪來計算。

給抽成制員工的啟示: 您的佣金或獎金,若是由台灣公司直接發放且具經常性,通常會被計入平均工資。但若海外關係企業另行給付的津貼,可能不會被計入原台灣公司的平均工資計算。務必釐清發放主體!

情境故事二:高薪已含加班費?你該如何自保?

小李是一名被台灣公司借調至海外關係企業的工程師。在海外期間,他經常超時工作,但公司規定駐外人員「原則不報支加班費」,且已給予高額薪酬作為補償。小李曾簽署一份同意書,表明知悉並同意相關駐外待遇要點。他回國後向公司請求加班費。

  • 法院怎麼看? 法院檢視了小李簽署的「借調同意書」以及公司公告的「派駐國外工作人員待遇及差旅費支給要點」。由於這些文件明確載明駐外人員原則不報支加班費,且小李所領取的總薪資已遠高於國內同仁數倍,法院認定雙方已達成「薪資總額包含加班費」的合意。經過計算,小李的總薪資已超過《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基本工資加計延長工時工資總額,因此駁回了小李的加班費請求。

給抽成制員工的啟示: 如果您的薪資結構中包含「高薪已含加班費」的約定,務必仔細檢視總薪資是否真的足以涵蓋法定基本工資與應得的加班費。否則,即使有約定,該約定也可能因違反勞基法強制規定而無效。同時,任何簽署的文件都可能成為日後判斷的依據。

掌握你的勞動權益,保護辛苦錢!

為了確保您的權益,特別是抽成制員工在海外派遣或工作條件變動時,請務必做到以下幾點:

  • 仔細審閱契約文件: 無論是海外派遣同意書、勞動契約、駐外待遇要點,都要仔細閱讀,特別是關於薪資結構(佣金、津貼、獎金)、加班費、休假、保險、退休金和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有疑慮就提出,不要輕易簽署。
  • 釐清僱傭關係主體: 了解自己是仍然受僱於原台灣公司(借調),還是已轉至海外關係企業(轉籍)。這會直接影響您未來權益請求的對象。
  • 確認薪資計算方式: 了解您的佣金、獎金、海外津貼等是否計入平均工資,以及加班費、休假工資的計算方式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 保留工作紀錄: 妥善保存所有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包括派遣命令、勞動契約、薪資單、出勤紀錄、工作日誌、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這些都是未來爭議時的重要證據。

結論:別讓權益睡著了!

抽成制員工的收入結構多變,加上海外派遣的複雜性,更容易讓權益產生模糊地帶。透過了解《勞動基準法》對「工資」的定義、釐清僱傭關係的實質,並從實務案例中汲取教訓,您就能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薪資與勞動權益。記住,主動了解、仔細審閱並妥善保存證據,是您在職場上最堅實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佣金或績效獎金,會被算作「工資」嗎?

A: 您的佣金或績效獎金如果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中「勞務對價性」和「給與經常性」的原則,就會被認定為工資。例如,如果佣金是您每月或每季因達成業績而固定領取,且是制度化給予的報酬,那麼它就應該計入工資,進而影響您的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資遣費、退休金和加班費等。

Q: 如果我的海外派遣合約寫明「高薪已含加班費」,這合法嗎?

A: 這種約定不一定完全合法。法院會審查您的總薪資是否已足額涵蓋《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基本工資,以及依照實際延長工時計算的加班費。如果總薪資不足以支付法定最低工資和應得的加班費,那麼該約定中「含加班費」的部分可能被認定無效,您仍有權請求不足額的加班費。因此,務必仔細核對您的薪資明細與實際工時。

Q: 被派駐海外後,我的年資會怎麼計算?對資遣費和退休金有影響嗎?

A: 這取決於您是屬於「借調」還是「轉籍」。如果是「借調」,您與原台灣公司的僱傭關係仍存在,年資會持續累積,資遣費和退休金仍依台灣勞動法規計算。但如果是「轉籍」,您與原公司關係終止,年資可能會被結清,並重新與海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務必確認派遣協議,釐清年資計算方式和雇主主體,這對您的長期權益影響重大。

Q: 公司把我從海外調回台灣後,突然大幅調降我的職務和薪資,我該怎麼辦?

A: 雇主單方調整職務或薪資,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1條的「調動五原則」,包括基於企業經營所必須、無不當動機、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變更等。若公司未經協商就惡意調動或大幅調降勞動條件,導致您的權益受損,您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務必保留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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