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工會財務監督者,您肩負著工會財務健全與透明的重責大任。特別是會費的收取與使用,更是工會運作的基石。瞭解相關法律規範,是您有效履行職責的關鍵。本文將深入解析這些規定,助您確保工會財務合法合規。
工會會費:合法收取與穩健運用的關鍵
經費來源與收取規範
工會的經費來源多元,其中入會費與經常會費是主要且穩定的收入。根據《工會法》的明確規定:
《工會法》第28條:「工會經費來源如下:一、入會費。二、經常會費。三、基金及其孳息。四、舉辦事業之利益。五、委託收入。六、捐款。七、政府補助。八、其他收入。前項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一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
這條文不僅列舉了八大經費來源,更為入會費與經常會費設定了最低標準。作為財務監督者,您需確保工會的會費收取符合這些基本規範。此外,《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6條也允許工會章程自行訂定收費分級表,增加了會費收取的彈性,可依會員的收入等合理標準制定差異化辦法。
雇主代扣會費:法定義務與同意認定
對於企業工會而言,雇主代扣會費不僅便利,更是法定義務。這項義務的依據是:
《工會法》第28條第3項:「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
這表示只要會員同意,雇主就必須協助代扣。而「經會員同意」的形式多元,根據《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5條,可以是:
- 會員個別同意
-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 工會章程規定
- 團體協約之約定
- 工會與雇主有代扣會費之約定或慣例者
您應確認工會取得會員同意的方式合法且明確,並確保能提供雇主充足的證明資料,以利其履行代扣義務。
財務管理與支出透明化
會費收進來後,如何妥善運用與管理,更是財務監督的重點。《工會財務處理準則》對此有明確規範:
- 憑證管理:《工會財務處理準則》第20條規定,工會經費收入應有正式收據存根,所有憑證、單據均需妥善保存。提領存款時,更需由理事長、秘書長及會計出納人員共同蓋章,確保財務透明與健全。
- 支出比例:《工會財務處理準則》第21條要求,工會年度事業費及辦公費支出不得少於總支出百分之四十,旨在確保工會經費有效運用於會務運作。
實務案例解析:從爭議中學習
案例一:雇主單方停止代扣的警訊
某科技公司長期為其企業工會代扣會員會費。然而,公司卻在未與工會協商的情況下,單方面停止了部分會費的代扣。工會認為此舉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嚴重影響工會運作。
判決啟示:法院最終認定雇主行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此案提醒我們,雇主一旦開始代扣工會會費,除非會員合法退出工會,否則不得單方任意停止。任何企圖透過停止代扣來影響工會活動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作為財務監督者,您應密切關注雇主代扣情況,若有異常,應立即與理事會溝通並尋求法律協助。
案例二:工會提供證明資料的重要性
某金融控股公司工會要求其關係企業代扣會員會費,但公司拒絕,理由是工會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明文件,證明會員身分及代扣同意。工會因此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裁決,認為雇主拒絕代扣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判決啟示:法院最終判決公司勝訴。此案強調,雇主雖然有代扣會費的義務,但並非無條件執行。雇主有權要求工會提供證明會員身分及代扣同意的必要資料。因此,作為財務監督者,您必須確保工會能提供完整、清晰的會員名單、會費金額及會員同意代扣的相關文件(例如會員大會決議紀錄或個別同意書),這是確保雇主順利履行代扣義務的關鍵。
工會財務監督者的實用建議
- 章程明確化:確保工會章程詳細規範入會費與經常會費的收取標準、方式及分級表,並符合法規最低限制。
- 同意程序完備:確認所有會員代扣會費的同意方式合法且可追溯,例如留存會員大會紀錄或個別同意書。
- 財務憑證健全:要求所有會費收入務必開立正式收據,並妥善保存存根。所有支出均應有合法憑證,並依《工會財務處理準則》規定核銷。
- 定期查核與報告:定期審查工會財務報表與憑證,確保經費收支透明、合理,並向會員大會報告監督結果。
- 警惕不當勞動行為:密切留意雇主是否有不當干預會費代扣的行為,若有疑慮,應及時向理事會反映並尋求專業意見。
結語
工會財務監督者是工會健全運作的重要守護者。透過了解並落實上述法律規範與實務指引,您將能有效確保工會會費的合法收取與透明運用,維護會員權益,讓工會力量更加穩固。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確保工會會費的收取符合法律規定?
A: 首先,請確認工會章程中明確訂定了入會費與經常會費的收取標準與方式,且符合《工會法》第28條規定的最低限制。其次,對於雇主代扣會費,務必確認已合法取得會員同意,例如透過會員大會決議或個別書面同意,並留存相關證明文件。
Q: 雇主是否有權拒絕代扣工會會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拒絕?
A: 根據《工會法》第28條第3項,只要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就有代扣會費的法定義務,不得任意拒絕或停止。然而,雇主有權要求工會提供證明會員身分及代扣同意的必要資料,若工會無法提供充分證明,雇主有權要求補正。若雇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代扣,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Q: 工會會費的收取標準可以有差異嗎?會不會違反會員平等原則?
A: 可以有差異。《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6條允許工會章程訂定收費分級表。只要差異化的標準是基於合理、客觀的因素(例如會員收入、職級),且適用於全體會員,通常不會被認定違反會員平等原則。重要的是,相關規定應在章程中明確載明,並經合法程序議決。
Q: 作為財務監督者,我該如何確保工會會費的支出透明且合法?
A: 您應要求工會所有經費收入務必開立正式收據並妥善保存存根,所有支出均應有合法憑證。提領存款時,需確認由理事長、秘書長及會計出納人員共同蓋章。此外,應監督工會的年度事業費及辦公費支出是否符合《工會財務處理準則》第21條「不得少於總支出百分之四十」的規定,並定期審查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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