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退休新階段,您的退休金算對了嗎?
辛勤工作大半輩子,終於要迎接人生的新階段——退休。但您是否曾想過,自己的退休金究竟該怎麼算?特別是那些適用《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舊制退休金的勞工朋友,這筆錢的計算方式可不簡單,稍不留意,可能就會影響您的退休權益。別擔心,律點通將帶您一步步拆解複雜的法律規定,讓您清楚掌握自己的退休金,安心規劃精彩的退休生活!
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度大不同
在台灣,勞工退休金主要分為兩種制度:勞基法舊制退休金和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勞退新制是個人帳戶制,雇主每月提撥6%到您的個人專戶,您年滿60歲即可領取。而本文將著重探討勞基法舊制退休金,這對於許多資深勞工而言,是一筆重要的退休保障。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涉及幾個關鍵概念,讓我們一起來了解。
勞基法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核心
舊制退休金的計算依據,是《勞動基準法》第55條與第2條。這兩條法規明確了您的退休金基數與給與標準:
《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2項:「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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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退休金基數」? 這是計算退休金的單位。您的總工作年資在前15年,每年可領2個基數;超過15年的部分,每年則領1個基數,但總基數最高上限是45個基數。未滿半年算半年,滿半年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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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平均工資」? 這是決定每個基數價值的關鍵。它指的是您核准退休時,前六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的金額。請注意,這裡的「工資」不只底薪,還包括各種「經常性給與」,例如:全勤獎金、職務加給、專業加給等,只要是您因工作而獲得的、具有常態性質的報酬,都應該算進去!
年資怎麼算?「分段計算」原則很重要!
許多資深勞工的工作年資可能橫跨《勞動基準法》實施前後(民國73年8月1日)。這時候,您的退休金會採取「分段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2:「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簡單來說,勞基法實施前的年資,會依照當時的法令或您公司自己的退休規定來算;而勞基法實施後的年資,則依照勞基法第55條來計算。而且,法規所說的「前15年」兩基數,是從您受僱的第一天開始算起,而不是從勞基法實施後才重新計算。同時,勞基法第55條所規定的最高45個基數上限,是針對您「適用勞基法後」的年資部分,與勞基法實施前的年資是分開計算的。這點非常重要,直接影響您的基數數量!
生活化案例:退休金權益不打折
讓我們用兩個實際案例來幫助您理解這些複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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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王先生的「平均工資」爭議 王先生在一間公司服務了30年,準備光榮退休。公司在計算他的退休金時,只用了他的底薪來計算「平均工資」。但王先生記得,他每月除了底薪,還有固定的職務加給和全勤獎金。他向公司提出異議,認為這些也應該算進去。 法院在類似案件中指出,只要是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給與」,不論名目為何,都應該計入「工資」來計算平均工資。最終,王先生的職務加給和全勤獎金也被納入計算,讓他的退休金金額獲得了應有的提升。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核對「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是保障您權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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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陳阿姨的「分段年資」計算困惑 陳阿姨在一家工廠工作了將近40年,她的工作年資橫跨了《勞動基準法》實施前後。公司在計算她的退休金時,將勞基法實施前的年資依公司內部的舊規定計算,而實施後的年資則依勞基法第55條計算。陳阿姨疑惑,這樣分開算,會不會影響她「前15年兩基數」的權益? 法院在類似案件中明確表示,勞工的總工作年資應該從受僱之日起算,而勞基法第55條的「前15年」兩基數,也是從您受僱的第一天開始計算。這表示,即使年資分段,您總服務年資的「前15年」仍享有較高的基數計算標準。陳阿姨最終也確認,公司這樣分段計算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且她的「前15年」權益並未受損。
這些案例顯示,退休金的計算並非一刀切,了解細節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給退休準備勞工的實用建議
準備退休的您,可以這樣做來確保自己的退休金權益:
- 了解您的退休金制度: 確認您適用的是勞基法舊制還是勞退新制。
- 仔細核對年資: 從您受僱的第一天開始,仔細計算您的總工作年資。特別是年資跨越勞基法施行前後的勞工,更要確認公司是否有依「分段計算」原則處理。
- 確認「平均工資」: 拿到退休金計算書時,務必核對「平均工資」是否包含了所有您應得的「經常性給與」(如獎金、津貼、加給等)。
- 注意給付期限: 雇主應在您退休之日起30天內給付退休金。若有延遲或分期給付,必須經主管機關核定。
- 保存相關文件: 妥善保存您的勞動契約、薪資單、工作規則等文件,這些都是未來核對退休金的重要依據。
結語
退休金是您辛苦一輩子的重要成果,值得您花時間去了解、去核對。透過掌握《勞動基準法》關於退休金的規定,特別是「退休金基數」、「平均工資」與「分段計算」這些關鍵概念,您就能更自信地與雇主溝通,確保您的退休權益不打折扣。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為您的退休生活奠定穩固的財務基礎!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計算我的「平均工資」時,是不是只能算我的底薪?
A: 不!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因此,只要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具有常態性質的報酬,例如職務加給、專業加給、全勤獎金等,都應該計入「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
Q: 我的工作年資很長,有部分在《勞動基準法》實施前,我的退休金會怎麼計算?
A: 您的退休金會採取「分段計算」原則。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2,勞基法實施前的年資會依當時的法令或公司自訂的優於法令規定計算;勞基法實施後的年資則依勞基法第55條計算。重要的是,勞基法第55條規定的「前15年」兩基數,是從您受僱的第一天開始算起,而非從勞基法實施後才重新計算。同時,勞基法第55條所規定的最高45個基數上限,是針對您「適用勞基法後」的年資部分,與勞基法實施前的年資是分開計算的。
Q: 如果我退休後,雇主沒有在30天內給我退休金怎麼辦?
A: 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3項規定,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退休金。如果雇主無法一次給付,必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分期給付。若雇主未經核定就延遲或分期給付,您可以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勞工局)提出申訴,請求協助。
Q: 我過去曾有段時間是論件計酬或斷斷續續工作,這樣我的「工作年資」怎麼計算?
A: 對於非連續性工作的勞工,例如論件計酬或按日計酬,實務上會將實際工作時間換算為日數,並加上休假日、休息時間及可請假日數,以累計滿365日計算為工作一年。這種方式旨在保障非典型勞工的退休權益,確保您的實際付出能被計入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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