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生活是許多人辛苦一輩子的夢想,而當退休金入袋時,隨之而來的稅務問題,卻常讓許多人感到困惑。究竟退休金是不是完全免稅?一次領和分期領的稅務處理有什麼不同?「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台灣退休金的稅務申報規定,讓您的退休所得申報不再霧煞煞!
退休所得,您繳稅了嗎?先搞懂「退職所得」
您所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或是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等,在稅法上都統稱為「退職所得」。這些所得並非全部免稅,而是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的規定,計算出應稅的所得額。
關鍵法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收入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收入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這條法規是退休金課稅的核心,它將退休金分為「一次領取」與「分期領取」兩種方式,並提供不同的免稅額度或減除額度。簡單來說:
1. 一次領取退休金
如果您選擇一次領取所有退休金,應稅所得額的計算會與您的「服務年資」掛鉤,並採分級累進減除的方式。服務年資的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以下為112年度的免稅額度參考:
| 領取總額級距 | 所得額計算方式 |
|---|---|
| 總額 ≤ 15萬元 x 服務年資 | 所得額為零(免稅) |
| 15萬元 x 年資 < 總額 ≤ 30萬元 x 年資 | 超過部分以半數為所得額 |
| 總額 > 30萬元 x 服務年資 | 超過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
舉例來說,若您服務了25年,一次領取退休金:
- 前375萬元(15萬 x 25年)免稅。
- 超過375萬元至750萬元(30萬 x 25年)的部分,一半需要課稅。
- 超過750萬元的部分,則全數需要課稅。
2. 分期領取退休金
若您選擇分期(例如每月)領取退休金,計算方式相對單純。每年領取的總額中,可以減除一個固定的金額(目前為65萬元),減除後的餘額才需要計入所得額課稅。
3. 兼領一次及分期退休金
如果您同時領取部分一次性退休金,又領取部分分期退休金,那麼上述兩種方式的可減除金額,會依照您一次領取與分期領取的比例來分別計算。這個比例一旦確定,往後年度即使您只領取分期退休金,也必須維持相同的比例來計算可減除金額。
- 情境案例:兼領退休金的比例原則
張伯伯在某公司服務多年後退休,選擇同時領取部分一次性退休金,並從隔年開始每月領取月退休金。在首次申報時,他依照一次領與分期領的比例計算了可減除金額。然而,到了第二年,張伯伯想說他只領月退休金了,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減除分期領的65萬元全額?
根據法院的見解,由於張伯伯退休時是「兼領」性質,這個兼領的比例一旦核定,往後年度都必須維持不變。即使他後來只領分期退休金,仍需依當初核定的比例來計算可減除金額,不能直接主張全額減除。
律點通提醒:如果您是兼領退休金,務必記住這個比例原則,以免申報錯誤!
優惠存款利息,免稅還是要繳稅?
許多退休人員會將退休金存入優惠存款帳戶,享有較高的利率。對於這些優惠存款利息,是否免稅一直是常見的疑問。
關鍵法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6款 與 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3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6款:「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
這條規定確實有「免稅」的利息,但僅限於「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的儲蓄存款利息。然而,實務上,法院對於優惠存款利息是否屬於此類,普遍持否定見解。
法院認為,雖然優惠存款利率較高,但其本質是優惠性質的存款,而非「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的儲蓄存款。存款人仍有自由選擇是否存入或提領的權利,不具強制性。因此,優惠存款所產生的利息,不適用免稅規定,仍需計入利息所得申報。
不過,您也別擔心!《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3訂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目前每戶全年扣除數額以27萬元為限。您的優惠存款利息若未超過此限額,仍可透過此扣除額達到實質免稅的效果。
- 情境案例:優惠存款利息的稅務迷思
陳奶奶退休後將一筆退休金存入銀行優惠存款,每年領取豐厚的利息。她聽說退休金相關的錢都免稅,所以沒有申報這筆利息所得。直到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才發現原來優惠存款利息是需要報稅的。
法院解釋,雖然優惠存款有其特殊性,但存款人仍可自由決定是否存入或提領,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強制性質」。因此,這筆利息仍需依法申報為利息所得。幸好,陳奶奶的利息金額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內,因此補稅金額並不多,但這次經驗讓她更了解稅務規定。
律點通提醒:優惠存款利息雖然不免稅,但可以善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來節稅!
提早規劃有優惠!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節稅秘訣
如果您在退休前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繳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這部分在提繳年度享有稅賦優惠!
關鍵法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五、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這表示,勞工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可以不計入提繳年度的薪資收入課稅。這是一個鼓勵大家為退休生活提早儲蓄的節稅管道。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法院判決也擴大了這項優惠的適用範圍,讓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如獨資、合夥事業負責人)也能享有這項稅賦優惠。
公務人員退休金的特別規定
如果您是公務人員,根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在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繳付基金費用年資所計得的退休金、退職酬勞金、撫卹金等及其孳息,是免納所得稅的。這是一個針對公務人員的特定免稅規定,請務必留意您的服務年資區間。
實用報稅小撇步
- 確認退休金領取方式:是「一次領」、還是「分期領」,或是「兼領」?不同方式有不同的計算規則。
- 核對服務年資:一次領的免稅額度與服務年資緊密相關,請務必確認年資計算無誤。
- 留意優惠存款利息:優惠存款利息需申報,但可善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目前為27萬元)。
- 妥善保存文件:退休金領取證明、服務年資證明等,都是報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妥善保存。
- 善用自願提繳優惠:若您在職時有自願提繳退休金,記得確認是否已從薪資所得中扣除。
結論
退休金的稅務申報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退職所得」的定義、一次領與分期領的計算方式,以及優惠存款利息的課稅原則,您就能更清楚地處理您的退休所得。提早了解這些稅務知識,不僅能避免申報錯誤,更能有效規劃您的退休財務,讓您的晚年生活更加無憂!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一次領取退休金的免稅額度是如何計算的?
A: 一次領取退休金的免稅額度與您的「服務年資」相關,並採分級計算。首先,領取總額在「1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下的金額是完全免稅的。超過這個金額但未達「30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部分,會以其半數計入所得額。最後,超過「30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部分,則全數計入所得額。服務年資的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
Q: 分期領取退休金的應稅所得額如何計算?
A: 如果您選擇分期領取退休金(例如每月領取),計算方式相對簡單。每年領取的總額中,可以減除一個固定的金額(目前為65萬元)。減除後的餘額,才需要計入您的綜合所得總額中課稅。
Q: 我的優惠存款利息需要繳稅嗎?可以使用什麼扣除額?
A: 您的優惠存款利息通常是需要繳稅的。雖然《所得稅法》有規定部分強制性質儲蓄存款利息免稅,但優惠存款因其存款人仍可自由選擇存入或提領,不具備法定的「強制性質」,因此其利息不適用免稅規定。不過,您可以善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目前每戶全年扣除數額以27萬元為限,您的優惠存款利息若在此限額內,仍可達到實質免稅的效果。
Q: 我在職時有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這對我現在申報退休所得有什麼影響?
A: 在職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是「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的。這是一個在您提繳時就享有的節稅優惠,與您現在領取退休金時的課稅方式(退職所得)是分開的。這項優惠鼓勵提早為退休儲蓄,但領取時仍需依退職所得規定計算應稅額。
Q: 公務人員的退休金稅務規定有何不同?
A: 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有其特殊規定。根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如果您是在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繳付基金費用年資所計得的退休金、退職酬勞金、撫卹金等及其孳息,這部分是免納所得稅的。因此,公務人員在申報時需要特別留意其服務年資的區間,以判斷是否適用此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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