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權益大解析:企業不給退休金,我該怎麼辦?
「退休金」是每位勞工辛苦工作大半輩子的重要保障,攸關退休後的生活品質。然而,您是否曾擔心,萬一雇主沒有依法給付或提繳退休金,您的權益該如何保障?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帶您了解台灣的退休金制度,以及當雇主違法時,法律如何保障您的權益,讓您能安心規劃退休生活。
認識你的退休金制度:舊制與新制大不同
首先,您需要了解台灣目前有兩種主要的退休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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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勞工退休金 (依《勞動基準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前到職,且選擇舊制的勞工。這是一種由雇主每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至專戶,待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再由雇主從該專戶中支付退休金的制度。雇主應確保專戶內有足夠的錢來支付所有符合條件的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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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勞工退休金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後到職的勞工,或選擇轉換為新制的舊制勞工。這是一種雇主每月按勞工薪資提繳至少6%的退休金,直接存入勞工個人專戶的制度。這筆錢屬於勞工個人所有,即使換工作也能帶著走。
無論您適用哪種制度,雇主都有其應盡的法律義務。若雇主未依法行事,將面臨嚴厲的罰則。
企業不給退休金?這些法規保障你!
當雇主未依規定給付或提繳退休金時,法律對雇主有明確的罰則,這是保障您權益的重要防線。
1. 未給付舊制退休金的重罰
若您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退休條件(例如: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雇主應在您退休之日起30日內一次給付退休金。若雇主未依期限給付,將面臨高額罰鍰。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5條之1第1款:「雇主違反第11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未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退休金、資遣費之標準或期限給付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這表示,雇主若不按時給付舊制退休金,不僅會被處以30萬元至150萬元的罰鍰,主管機關還會要求其限期改善。如果逾期仍未給付,將會按次連續處罰,直到雇主履行義務為止。此外,《勞動基準法》也規定,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每年估算補足差額,以確保未來有足夠資金支付退休金。
2. 未按月提繳新制勞退金的罰則
對於適用新制的勞工,雇主應按月為您提繳退休金至個人專戶。如果雇主沒有申報提繳,或未按時提繳,同樣會受到處罰。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9條:「雇主違反第18條規定,未辦理申報提繳、停繳手續等,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
這代表,雇主若未依法為您辦理新制勞工退休金的提繳手續,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後仍未改正,將被處以2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並且會按月連續處罰,直到雇主確實為您提繳為止。
真實案例看懂你的權益
這些法規聽起來有些抽象,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情境故事,來了解這些規定如何實際運作:
案例一:王先生的舊制退休金困境
王先生在一間傳產公司工作了30年,符合舊制退休條件後辦理退休。然而,公司卻遲遲不給付他應得的舊制退休金,理由是「找不到人」或「計算有爭議」。王先生向勞工局申訴後,主管機關介入調查,確認公司確實未依限給付。儘管公司辯稱有困難,法院最終仍判決公司敗訴,裁罰新臺幣30萬元,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給您的啟示:雇主給付退休金是法律強制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託。即使有爭議,雇主也應就無爭議部分先行給付。若您遇到類似情況,請務必向勞工局申訴,保障您的權益。
案例二:小陳的勞退金疑雲
小陳是一名保險業務員,公司一直聲稱他是「承攬」性質,因此從未為他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小陳發現自己的勞退專戶是空的後,向勞保局提出申訴。經勞保局調查,發現小陳的工作內容、受指揮監督程度、報酬計算方式等,都符合「勞工」的定義,而非公司所稱的承攬。因此,勞保局認定公司違法,限期改善後仍未提繳,於是按月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並公布公司名稱。公司雖提起訴訟,但法院最終仍駁回其訴求。
給您的啟示:判斷您是否為「勞工」,不是看契約的名稱,而是看實際工作內容和從屬關係。即使公司與您簽訂的是承攬或委任契約,若實質上您仍受公司指揮監督,您的勞工權益(包括新制勞工退休金)依然受到保障。若有疑慮,可向勞保局或勞工局諮詢。
你的權益,你可以這樣做!
了解這些法規和案例後,您知道如何主動保障自己的退休金權益嗎?
- 定期查詢勞退專戶明細:新制勞工可透過勞保局網站、勞保局行動服務APP或親臨勞保局查詢個人勞工退休金專戶的提繳狀況與累積金額。
- 核對薪資單:確認雇主是否有依法從您的薪資中扣除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若有自願提繳),並核對提繳金額是否正確。
- 若發現異常,主動與雇主溝通:先禮後兵,有時可能是行政疏失。您可以先向雇主詢問並要求補正。
- 若溝通無效,向主管機關申訴:您可以向各縣市的勞工局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處理。主管機關會介入調查並依法處置。
結論:掌握權益,安心退休
企業退休金制度是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的重要基石。了解舊制與新制的差異、雇主應盡的法律義務,以及當雇主違法時您可採取的行動,是確保您退休權益不受侵害的關鍵。法律對雇主的違法行為設有嚴厲的罰則,旨在督促企業合法經營,保障勞工的辛勞成果。主動關心您的退休金狀況,是為自己美好退休生活負責的第一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舊制退休金?我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適用舊制?
A: 舊制退休金是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前已在職且選擇舊制的勞工。若您是在該日期前到職,且未轉換為新制,通常就適用舊制。其退休金由雇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符合特定工作年資與年齡條件時可申請領取。
Q: 什麼是新制勞工退休金?雇主應該提繳多少?
A: 新制勞工退休金是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後到職的勞工。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存入勞保局設立的勞工個人專戶。這筆錢屬於勞工個人所有,即使轉換工作也能累積。
Q: 如果雇主沒有依法提繳或給付退休金,會有什麼後果?
A: 雇主若未依法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經限期改善仍未改正,將被處以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按月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若雇主未依限給付舊制退休金,將面臨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同樣會被限期給付,逾期則按次處罰。此外,主管機關還會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
Q: 我發現我的勞工退休金帳戶有問題,該怎麼辦?
A: 您可以先透過勞保局網站、勞保局行動服務APP或親臨勞保局查詢您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明細。若發現提繳金額不符或有漏繳情況,建議您先與雇主或公司人資部門溝通了解狀況。若溝通無效或雇主不願處理,您可以向各縣市的勞工局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請求主管機關介入調查與協助。
Q: 我是業務員或自由工作者,公司說我不是勞工,所以沒有勞退金,這是對的嗎?
A: 不一定。判斷您是否為「勞工」,並非單看契約名稱(例如承攬或委任),而是要綜合評估您與公司之間實際的「從屬性」。如果您的工作時間、地點、方式受公司指揮監督,報酬具勞務對價性,且納入公司組織體系,即使契約名稱不同,您仍可能被認定為勞工,享有勞工退休金等權益。若有疑慮,建議您向勞工局諮詢,確認您的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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