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正準備迎接退休生活,或是已經退休,卻對自己的退休金究竟該怎麼算、能領多少感到一頭霧水呢?在台灣,退休金制度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幾個關鍵點,您就能清楚理解自己的權益。身為律點通,我將帶您深入淺出地了解台灣勞工「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確保您的退休生活無後顧之憂!
您的退休金,適用哪種制度?
首先,我們要了解台灣勞工退休金主要有兩種制度:
- 《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 這是一種「恩給制」,由雇主負擔,適用於在2005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前就已受僱,且當時選擇繼續適用舊制的勞工。當您符合法定退休條件(例如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等)時,雇主會一次性給付退休金。
-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退休金: 自2005年7月1日施行,採「個人帳戶制」。雇主每月會提繳不低於您工資6%的金額到您的個人專戶。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者可領月退休金;未滿15年者可領一次退休金。
本篇文章將主要聚焦在許多資深勞工關心的 《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
舊制退休金三大核心:年資、基數與平均工資
要計算舊制退休金,有三個核心要素您必須了解:
1. 工作年資怎麼算?跨越法令更要留意!
您的工作年資是計算退休金的基礎。特別是如果您的工作年資橫跨《勞動基準法》適用前後,計算方式會有所不同。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2:「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這條文告訴我們,您的年資會被「分段計算」:
- 適用《勞動基準法》前的年資: 依當時的法令、公司自訂規定或勞雇雙方協商來計算。
- 適用《勞動基準法》後的年資: 則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計算。
此外,年資計算還有一個小細節: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2. 退休金基數有多少?最高總數有限制!
基數是計算舊制退休金的單位。
《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1項:「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簡單來說:
- 前15年的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您兩個基數。
- 超過15年的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您一個基數。
- 最高總數: 不論您工作多久,基數總數最多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3. 「平均工資」如何決定每個基數的價值?
每個基數的價值,就是由「平均工資」來決定,這是退休金金額的關鍵。
《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2項:「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從法條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幾點:
- 時間點: 以核准退休時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
- 工資範圍: 不僅是您的本薪,只要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具有「勞務對價性」且「經常性」的給與,例如獎金、津貼等,都應該被計入。實務上,法院會嚴格審查這些給與是否符合「經常性」的定義。
4. 公司規定優於勞基法,從其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4項:「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
如果您服務的公司在《勞動基準法》施行前,就已經訂有比勞基法更優惠的退休金標準,而且這些規定持續有效,那麼您就有權利依照公司更優的標準來領取退休金。這點對於資深員工尤其重要,記得確認公司是否有這類規定。
實際案例看懂退休金計算眉角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案例,讓您更清楚這些規定如何影響您的退休金。
案例一:資深員工的年資分段計算與平均工資時點
陳伯伯自1982年起就在同一家公司服務,直到2006年才退休。由於《勞動基準法》是在1984年實施,他的工作年資橫跨了法令實施前後。公司在計算他的舊制退休金時,對於1984年以前的年資,應依當時公司的「職工退休辦法」計算;而1984年以後的年資,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計算。
法院最終判決指出,不論是適用公司規定或勞基法,計算退休金基數所依據的「平均工資」,都應該以陳伯伯實際核准退休時(2006年)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而不是以《勞動基準法》實施時(1984年)的工資來計算。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年資分段計算的重要性,以及平均工資計算時點的正確性,都會直接影響您能領到的退休金金額。
案例二:獎金津貼,到底算不算平均工資?
李阿姨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將近30年,在1996年申請退休。公司在計算她的退休金時,只用了基本薪資來計算「平均工資」,並未將她每個月固定領取的房屋津貼、職務加給和全勤獎金算進去。李阿姨覺得不合理,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只要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具有「經常性」的給與,不論名義為何,都應該計入「工資」來計算平均工資。因此,法院判決李阿姨的房屋津貼、職務加給、全勤獎金等都應該被納入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不要輕忽任何一筆「經常性」的收入,它們都可能是您退休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退休金受益人必看:實用建議與權益保障
為了確保您的退休金權益不受損害,以下幾點建議提供給您:
- 妥善保存文件: 您的薪資單、勞保投保紀錄、出勤紀錄,甚至公司內部的退休辦法文件,都是核對退休金的重要依據。
- 仔細核對計算明細: 當公司提供退休金計算明細時,請務必仔細核對您的工作年資、基數是否正確,特別是「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是否完整。
- 了解給付期限: 雇主應在您退休之日起30日內一次給付退休金。如果雇主有財務困難需要分期給付,必須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 不確定就發問: 如果您對退休金的計算有任何疑問,或覺得金額不對,可以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工會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結語
退休金是您辛勞一生應得的報酬,也是您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了解舊制退休金的計算眉角,包括年資分段、基數限制與平均工資的廣泛定義,將讓您更有底氣地爭取自己的權益。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地掌握自己的退休金,享受安穩的退休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確認我的退休金適用哪種制度?
A: 您可以回想自己是在哪一年開始工作。若您在2005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前就已受僱於同一公司,且當時沒有選擇轉換到新制,那麼您的退休金很可能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門確認,或查詢您的勞保投保紀錄,看是否有舊制年資的記載。
Q: 雇主計算我的平均工資時,哪些項目應該被算進去?
A: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只要是您因為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給與」,都應該計入平均工資。這不僅限於您的本薪,還包括許多固定或定期發放的獎金、津貼,例如全勤獎金、職務加給、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等。如果您的獎金是每季或每年固定發放,且與您的工作表現直接相關,也可能被認定為經常性給與。
Q: 如果雇主說財務困難要分期給付,我該怎麼辦?
A: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在您退休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給付退休金。如果雇主因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給付,必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分期給付。如果雇主沒有取得主管機關核定就要求分期,您可以拒絕,並要求雇主一次性給付。若雇主仍不給付,您可以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Q: 如果我對雇主計算的退休金有疑問,可以找誰協助?
A: 您可以先向公司的人事或會計部門要求提供詳細的退休金計算明細,並詢問清楚每個項目的依據。如果仍有疑慮,您可以向各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勞工局)尋求協助,他們提供勞資爭議調解服務。此外,工會也是一個很好的諮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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