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責任與職安風險:主管職員工必知的法律紅線
身為主管、幹部或專業領域的員工,您是否曾思考過,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完成任務、追求績效之外,還可能肩負著哪些法律責任?台灣社會對職場安全與專業倫理的要求日益提高,一不小心,您的專業判斷或管理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主管職員工在台灣工作環境中,可能面臨的專業責任與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
釐清您的法律責任:不只看職稱,更看職務
許多人誤以為只有公司負責人才需承擔法律責任,但事實並非如此。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無論您的職稱是主管、專案經理、工地主任,甚至是具備專業證照的工程師或技師,只要您的職務涉及特定的專業判斷、監督管理或安全措施,都可能因此負擔比一般人更高的「注意義務」。一旦因疏忽導致危害,就可能面臨刑事、行政甚至民事責任。
一、業務過失的刑事責任:疏忽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
當您從事的業務,因未盡應有的注意義務而導致他人死傷,就可能構成「業務過失」罪。這裡的「業務」定義非常廣泛,泛指反覆從事同種類活動,並以之為主要或輔助生活來源者。
《刑法》第276條第2項 (業務過失致死):「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84條第2項後段 (業務過失致重傷害):「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釋: 簡單來說,如果您在執行職務時,應該注意到、也能注意到某個潛在危險,卻因為疏忽沒有注意,導致同事或第三方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您就可能因此吃上官司,面臨有期徒刑或罰金。
二、專業義務的行政責任:專業人士的行為準則
對於持有專業證照的技師、工程師等專業人員,除了刑法責任外,還有其所屬專業法規的規範。以技師為例,若違反其專業義務,可能面臨行政懲戒。
《技師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技師不得有下列行為:二、違反或廢弛其業務應盡之義務。」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要求技師必須遵守其專業領域的法規、倫理規範、技術標準及作業流程。一旦被認定未盡到這些義務,即使沒有造成死傷,也可能面臨停止業務等行政處罰。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的雇主與主管責任:工作場所的守護者
《職業安全衛生法》旨在保障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雖然「雇主」指的是事業主或經營負責人,但實務上,具有指揮監督權限的主管、工地主任等,也會被要求負擔一定的職業安全衛生義務。
《職業安全衛生法》 明定雇主應採取必要預防設備或措施 (第5條、第6條),並對勞工施以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32條)。若雇主違反這些規定導致嚴重災害,甚至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第40條)。
白話解釋: 即使您不是公司的老闆,但若您是現場的最高主管,或對某項作業有實質的指揮監督權,您就必須確保工作場所符合安全規範,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並讓員工接受安全訓練。如果因為您的疏忽導致職災,公司可能會受罰,您個人也可能因業務過失而承擔刑事責任。
案例解析:從判決看責任邊界
法律條文或許抽象,但透過實際案例,更能理解這些責任如何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情境一:工地主任的疏忽與代價
某營造公司的工地主任老徐,負責一處鐵皮屋工程。他僱用了一位起重機操作員小鄭。在施工過程中,起重機吊臂不慎碰觸到高壓電線,導致小鄭觸電身亡。調查發現,老徐並未在高壓電線上設置絕緣防護設備,也未採取其他安全措施。法院審理後認為,儘管老徐不是公司的「雇主」,不直接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中對雇主的行政罰則,但作為工地主任,他對工地勞工的安全措施負有業務上應盡的注意義務。最終,老徐因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刑。
啟示: 這個案例明確指出,即使您不是公司的法定負責人,只要您的職務涉及現場管理與安全監督,就必須對工作場所的安全負責。您的「業務」行為所導致的疏忽,可能直接構成刑事責任。
情境二:專案主管的監督責任
李經理和陳經理是某大型鐵路計畫專案管理單位的主管。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監造單位和承攬廠商,確保工程符合規定並安全進行。然而,在一次重大事故發生後,調查發現他們未確實落實對監造單位的監督,現場督導頻率不足,甚至未察覺工地主任的資格不符規定。法院認為,作為專案管理計畫主持人,他們代表公司履行契約義務,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確保公共安全。因此,他們被認定廢弛了技師應盡的義務,受到了行政懲戒。
啟示: 此案強調,專業人員即使身為受雇者擔任專案管理職務,其義務不僅限於技術執行,更擴及到監督、管理與審查等層面。主管職位意味著更廣泛的監督責任,必須確保下級單位和合作夥伴符合規範,否則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自保與盡責
面對日益複雜的法律責任,主管職員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保護自己並確保團隊安全:
- 明確契約與職責範圍: 在簽訂勞動契約或承接專案時,務必詳細了解您的職務範圍、權限及責任。對於不明確的條款,應主動與公司確認,避免概括性條款讓責任無限擴大。
- 嚴格遵守專業規範: 遵循您所屬專業領域的法律法規、公會章程、倫理規範及相關作業手冊。任何偏離都可能被認定為「廢弛業務應盡之義務」。
- 落實安全衛生管理: 如果您有管理或監督職責,請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提供必要的安全設備、措施,並定期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建立明確的工作守則,並確保員工知悉且遵守。
- 加強監督與查核: 對於您所監督的團隊、承攬商或合作夥伴,應建立有效的監督與查核機制。定期檢查其作業流程、人員資格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規定,並留下書面紀錄。
- 妥善保存文件紀錄: 所有重要的決策、會議記錄、安全檢查報告、教育訓練紀錄、現場照片或影像等,都應妥善保存。這些都是在發生爭議時,證明您已盡注意義務的重要證據。
結論
在現代職場中,主管職員工的法律責任已不再是遙不可及的議題。從業務過失的刑事責任,到專業義務的行政懲戒,再到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的監督責任,這些都與您的日常工作息息相關。了解這些法律風險,並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不僅能保護您個人免於法律糾紛,更能為您的團隊和公司建立一個更安全、更負責的工作環境。主動學習、謹慎行事,是每位主管職員工在職場上不可或缺的防護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業務過失」?我身為一般職員也可能構成嗎?
A: 「業務過失」是指您在從事某項經常性業務時,因疏忽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導致他人死傷的結果。這裡的「業務」範圍很廣,不限於專業人士,只要是反覆從事的工作,都可能被認定為業務。因此,即使是一般職員,若在職務範圍內因過失造成他人損害,仍可能構成業務過失罪。例如,操作機械的員工未依規定操作導致同事受傷,也可能構成業務過失。
Q: 我身為主管,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下有哪些責任?與公司雇主的責任有何不同?
A: 《職業安全衛生法》主要將責任歸屬給「雇主」(事業主或經營負責人)。然而,身為主管,您通常被視為雇主的「代理人」或「執行者」,對您所指揮監督的範圍負有實質的職安義務。這包括確保工作場所安全、提供必要防護設備、實施安全教育訓練等。雖然您不直接承擔雇主的行政罰鍰,但若因您的過失導致職災,仍可能依《刑法》負業務過失致死或致重傷害的刑事責任,或依公司內部規定受懲處。公司與您個人的責任是可能並存的。
Q: 如果公司將工程外包給承攬商,我作為專案經理,對承攬商的過失有責任嗎?
A: 是的,您仍可能有責任。如果您的職務是專案經理,代表公司對承攬商進行監督管理,您就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這包括確認承攬商具備合法資格、人員符合要求、施工計畫符合安全規範,並確保監造單位確實履行職責。若您未盡到這些監督義務,導致承攬商的過失造成災害,您可能被認定為「廢弛業務應盡之義務」,依《技師法》等專業法規面臨行政懲戒,甚至在有死傷結果時,依《刑法》負業務過失責任。
Q: 如何避免因一時疏忽而觸犯《技師法》或《刑法》?
A: 預防勝於治療。您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 1. 熟悉法規與專業規範: 定期進修,了解最新法規、公會章程、行業標準和作業手冊。 2. 明確職責與權限: 確保您的職務範圍、權限及責任有明確書面界定,避免模糊地帶。 3. 建立SOP與查核機制: 對於關鍵作業,建立標準作業流程(SOP),並確實執行。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查核,並留下紀錄。 4. 不輕易妥協安全: 當面對時間壓力或成本考量時,堅持安全原則,不輕易妥協。 5. 文件化所有決策: 重要的判斷、溝通、指示、檢查結果等,都應以書面形式記錄並歸檔,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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