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本是與家人團聚或享受悠閒時光的日子,但對於許多勞工而言,卻可能是需要堅守崗位、繼續付出的工作日。當您在國定假日出勤時,是否曾疑惑過,這天的薪水究竟該怎麼算?會不會比平日多?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別擔心!律點通為您整理了國定假日出勤的薪資計算重點,讓您輕鬆搞懂《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確保您的辛勞能獲得應有的合理報酬。
國定假日出勤,薪水加倍怎麼算?關鍵在「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不同於平日延長工時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國定假日出勤有其特別的工資加給標準。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國定假日出勤,您的工資應加倍發給。
國定假日工資加給標準
關於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計算,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或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所定之休假出勤之必要者,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第二十四條規定加給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一百。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白話解釋: 國定假日(屬於《勞基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出勤,雇主除了要給予您當天原有薪資外,還需「加倍」發給一日工資。這表示,當您在國定假日工作時,總共會拿到「兩倍」的薪水。而這個「加倍」的基礎,就是您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什麼是「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是計算所有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工資的基礎,它的定義來自《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白話解釋: 這條文明確界定了「工資」的範圍,強調只要是勞工因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且具有「經常性給與」性質者,不論其名義是本薪、職務津貼、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都應計入工資,作為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基礎。這對於確保您的國定假日出勤薪資計算正確至關重要。
如何計算: 實務上,法院多認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以勞工因工作經常性獲得的報酬為基礎。最常見的計算方式是將您的月薪總額(包含所有經常性給與)除以當月日數,再除以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即可得出您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國定假日薪水常見陷阱:當心「統包式薪資」
許多勞工可能會遇到一種情況,公司聲稱月薪已經包含了所有假日出勤的費用,不再額外給付。這就是所謂的「統包式薪資」。
案例故事:小陳的國定假日薪資困惑
小陳在一家連鎖咖啡店擔任店長,月薪35,000元。勞動契約中寫明「月薪包含所有法定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工資」。某次國慶日,小陳被要求上班,但他月底領薪水時,卻發現薪資並未額外增加。他向律點通諮詢後才明白,老闆的這種「統包式」約定可能不合法。
法院怎麼說?
根據法院判決(參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勞上字第147號民事判決),《勞動基準法》關於工時、加班費及休假工資的規定是強制最低標準。如果雇主以「統包式」薪資計算方式,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平日加班費)、第39條(休假日工資)等規定明確區分並獨立計算給付加班費及休假工資,這種約定就會被認定為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法院強調,計算加班費或假日工資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必須以勞工因工作經常獲得的報酬為基礎,包含本薪、職務津貼、全勤獎金等,不能隨意排除。
給你的提醒: 如果您的薪資結構是「統包式」,務必仔細檢視勞動契約內容與實際發放金額,確保國定假日出勤的薪資不低於法定標準。若有疑慮,應主動向雇主詢問或尋求專業協助。
你的假日權益,法律強制保障!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及第39條關於延長工時及休假日工資加給的規定,都屬於強制最低標準。這意味著勞雇雙方所約定的勞動條件,絕對不能低於這些法律規定。即使您與雇主有約定,若約定內容低於法定標準,該約定仍屬無效,雇主仍應依法補足差額。
國定假日出勤者必看!實用權益保障指南
為了保障您在國定假日出勤的權益,律點通提供以下實用建議:
- 搞懂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仔細檢視您的薪資單,確認所有具「經常性給與」性質的報酬(如本薪、職務津貼、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是否都納入計算基礎。若不確定,可要求雇主提供詳細計算方式。
- 認清國定假日薪資標準: 國定假日出勤,除了當天原有薪資外,雇主應加倍發給一日工資。這表示您當天工作,總共會拿到兩倍的薪水。
- 檢視薪資結構,拒絕「統包式」模糊帳: 雇主應在薪資明細中,明確區分正常工資與國定假日出勤工資,避免籠統的「統包式」約定,以免權益受損。
- 妥善保存出勤紀錄: 雇主有義務置備並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五年,逐日記載至分鐘。您也應自行記錄每日、每週的出勤時間,包括國定假日出勤時數,作為證明依據。
- 了解加班費請求權時效: 勞工請求加班費(包括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差額)的時效為五年。務必在時效內收集證據並提出主張,以免權利消滅。
- 平日加班費計算別混淆: 雖然本文主要討論國定假日,但平日加班也有其法定倍率,前2小時加給三分之一(1.33倍),再延長2小時加給三分之二(1.66倍)。特別提醒,對於再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二小時的部分,實務上多採類推適用《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款規定,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即1.66倍)。
結論
國定假日出勤是為公司付出,您的努力應得到法律保障的合理報酬。掌握「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正確計算方式、國定假日加倍工資的規定,並留意薪資結構與出勤紀錄,是保障自身權益的不二法門。理解這些法律知識,讓您在為工作奮鬥的同時,也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國定假日出勤,我原本的月薪會不會被扣掉?
A: 不會。國定假日出勤,雇主除了要給您當天原本就該領的薪水外,還要額外「加倍發給」一日工資。這表示您當天工作,總共會拿到兩倍的薪水,而不是扣掉原本薪水再給一倍。
Q: 我的公司說月薪已經包含國定假日加班費了,這樣合法嗎?
A: 這就是所謂的「統包式薪資」。如果公司的月薪約定中,沒有明確區分各項工資項目,且最終給付的金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最低標準(例如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發給),那麼這種約定是無效的。雇主仍應依法補足差額。
Q: 如果我的薪資有各種津貼,這些津貼會被算進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基礎嗎?
A: 是的,只要這些津貼是您因工作而「經常性」獲得的報酬,無論名目為何,都應計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來計算國定假日出勤的加倍工資。例如職務津貼、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通常都屬於經常性給與。
Q: 我發現公司給的國定假日薪資算錯了,我可以追溯多久的差額?
A: 根據法律規定,勞工請求加班費(包括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差額)的時效為五年。因此,您可以向公司請求過去五年內未足額給付的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差額。務必盡快收集證據並提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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