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上班,你的薪水加倍了嗎?計時人員必看權益指南!
哈囉,各位努力打拚的計時夥伴們!每當遇到國定假日,心裡是不是總會想:「這天上班,我的薪水到底該怎麼算?會不會跟平常一樣?」別擔心!律點通知道這是許多計時人員的共同疑問。今天,我們就要來好好聊聊,關於國定假日出勤的薪資權益,讓你的每一分辛苦都有應得的報酬!
國定假日,你該有的「薪」福!
首先,我們要知道,國定假日對所有勞工(包括計時人員)來說,都是一個「有薪假」。也就是說,就算你那天沒上班,雇主也應該照常給你一天的工資。這是《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的最低標準,任何人都不能隨意剝奪你的權益!
《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這兩條法規告訴我們,國定假日是你的法定休假日,雇主必須給你薪水。如果你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工作,那麼你的工資就應該「加倍發給」!
什麼是「加倍發給」?你的工資怎麼算?
這裡的「加倍發給」,在實務上是指,除了原本國定假日當天你應領的工資外,雇主還要「再多給你一天的工資」。簡單來說,就是你那天上班可以拿到 兩倍的薪水!
而這個計算的基礎,就是你的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那麼,哪些錢會算進「工資」裡呢?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這條法規很關鍵!它說明了「工資」的定義非常廣泛。只要是你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而且是「經常性給與」的性質,不論名目是什麼,都應該被算進工資裡。這可能包括你的基本時薪、全勤獎金、夜點費等等。這會直接影響到你國定假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喔!
國定假日可以隨便調移嗎?計時人員要注意!
有些老闆可能會說:「我們把國定假日跟其他工作日對調了,所以你那天上班就不是國定假日了!」聽起來好像沒問題,但其實國定假日調移有非常嚴格的規定:
- 必須經過你「個人」的同意:不能是老闆單方面決定,也不是公司跟工會約定就好。
- 要明確約定好哪一天是新的休假日:不能只是口頭說說,最好有書面紀錄。
- 全年休假日總數不能減少:調移後,你一年該有的休假日總天數不能變少。
- 合法調移後,原國定假日變工作日:若國定假日經合法調移,原國定假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不生加倍給付工資問題。雇主應於勞工於約定調移後的休假日出勤時,依法加倍給付工資。
- 若調移不合法,原國定假日仍是休假日:如果調移程序不合法,那原來的國定假日依然是國定假日,你那天上班,雇主還是要給你加倍工資。
律點通提醒:對於計時人員來說,更要特別留意!有些雇主可能會故意把你的「休息日」排在國定假日,想藉此規避給付國定假日工資的義務。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可是會被認定為「故意脫法」,是違法的喔!
案例分享:計時人員的真實故事
故事一:小吳的兒童節薪水去哪了?
小吳在一家飲料店打工,是個兼職的計時人員。兒童節、清明節連假時,老闆沒有排小吳上班,但發薪水時,卻沒有給小吳這兩天的工資。老闆說:「你沒上班就沒錢啊!」小吳覺得怪怪的,來問律點通。
律點通解析: 法院判決指出,像小吳這樣的計時人員,在國定假日雖然沒上班,但雇主還是應該照給當日的工資!《勞動基準法》第37條和第39條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勞工,不分全職或兼職。雇主不能用「沒排班」當理由,把國定假日變成無薪假。所以,小吳的老闆是違法的,必須補發工資。
故事二:小陳的夜點費和全勤獎金算不算工資?
小陳在一家工廠當計時人員,有時候會輪夜班,所以會有夜點費,而且他表現好,常常領到全勤獎金。結果國定假日加班時,他發現老闆計算加班費時,只算了基本時薪,夜點費和全勤獎金都沒算進去。小陳不服氣。
律點通解析: 法院判決認為,只要是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而且是「經常性給與」的性質,就應該算進「工資」裡。夜點費是因為夜班工作而領取,具有常態性;全勤獎金也是因為出勤狀況而發給,都屬於工資的一部分。所以,老闆在計算國定假日加班費時,必須把夜點費和全勤獎金也納入計算,否則就是短少給付了。
律點通給計時人員的實用建議
- 了解你的權益:國定假日是你的有薪假,出勤要領雙倍薪水。
- 保留出勤紀錄:自己記錄每天的上下班時間,特別是國定假日出勤的狀況。
- 仔細核對薪資明細:收到薪水時,檢查國定假日工資和加班費是否正確。
- 留意休假日調移:如果老闆要調移國定假日,確認是否經過你同意,以及是否有明確的補休日期。
- 有疑問就發問:發現薪資計算有問題,先向雇主詢問。如果溝通無效,可以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
記住,你的勞動權益是受法律保障的!了解這些規定,才能確保你的辛勞獲得應有的回報。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國定假日我沒上班,計時人員有薪水嗎?
A: 有的!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國定假日是所有勞工的「有薪假」,即使你那天沒有出勤,雇主也應該照常給你當天的工資。這是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雇主不能因為你是計時人員就例外。
Q: 國定假日出勤,我的薪水該怎麼算?
A: 如果你在國定假日出勤,雇主除了要給你當天的工資外,還要「再加發一日工資」,也就是說,你那天上班可以拿到兩倍的薪水。計算基礎是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這個金額會包含你的基本時薪以及其他經常性給與,例如全勤獎金、夜點費等。
Q: 老闆說要把國定假日跟其他天對調,這樣合法嗎?
A: 國定假日調移是允許的,但必須符合嚴格條件。首先,必須經過你「個人」的書面同意,而且要明確約定好哪一天是新的休假日。最重要的是,調移後你全年的休假日總數不能減少。如果合法調移,原國定假日就變成工作日,你當天上班領正常薪水;若你在約定調移後的新休假日出勤,雇主才需加倍給付。如果調移程序不合法,原國定假日仍是休假日,你當天上班仍應加倍給付。
Q: 我發現老闆國定假日薪水算錯了,我該怎麼辦?
A: 你可以先收集相關證據,例如出勤紀錄、薪資明細、勞動契約等。然後,可以先向雇主禮貌性地詢問並要求更正。如果雇主拒絕或不予理會,你可以向你工作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例如各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訴,尋求他們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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