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上班薪水怎麼算?餐飲員工必懂的加班費權益
各位在餐飲業辛苦打拼的夥伴們,當大家在歡慶國定假日的時候,你可能正忙著為客人服務,端上一道道美味佳餚。你可曾想過,這些「國定假日」出勤,你的薪水真的有按照法律規定「加倍」給付嗎?別擔心,律點通今天就來為你解惑,讓你輕鬆搞懂自己的權益,不再讓辛勞白費!
什麼是國定假日?為何特別?
首先,我們要知道哪些日子是「國定假日」。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公告的那些紀念日、節日(例如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國慶日等),還有專屬於勞工的「勞動節」,這些日子你本來就應該放假,而且雇主必須照給薪水。這就是國定假日的特別之處!
國定假日上班,薪水到底怎麼算?
當雇主因為營運需求,需要你犧牲國定假日來上班時,你的薪水可不是平常的單倍計價喔!這時候,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就派上用場了,它是保障你國定假日加班費的核心法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這條法規的意思是:如果你在國定假日(也就是第37條說的「休假」)出勤,而且雇主有事先徵得你的同意,那麼除了你原本這一天就該領的薪水之外,雇主還要再多給你一倍的薪水!所以,你國定假日上班一天,總共會拿到兩倍的薪水。這可不是額外加一倍就變成總共一倍半,而是「原本的薪水」再加上「額外的一倍」,總共是兩倍喔!
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怎麼算?
要計算加班費,首先要知道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很多人以為只有底薪才算,但其實不然!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對「工資」的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這表示,只要是你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具有 「經常性給與」 性質的報酬,不論名目是底薪、全勤獎金、跑班津貼、職務加給等等,都應該納入「工資」來計算。所以,在計算國定假日加班費時,這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基礎,會比你想像的還要廣泛,可別讓自己的權益縮水了!
兩個餐飲業常見的加班費陷阱
在餐飲業,有兩種情況特別容易讓員工的國定假日加班費權益受損,你一定要特別留意:
陷阱一:薪水「統包」了所有加班費?
【情境故事】 小陳在一家熱門餐廳擔任外場服務人員,月薪是固定3萬7千元,每天工作12小時,一個月休5天。他發現自己常常在國定假日也要上班,但薪資單上卻沒有額外顯示國定假日加班費。當他向老闆詢問時,老闆卻說:「你的月薪已經是『統包』所有加班費和假日工資了,所以不用另外算。」
【律點通解析】 這種「統包式」薪資的說法,在法律上很可能站不住腳!《勞動基準法》對於國定假日加班費的給付有明確的強制性規定,雇主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清楚計算並給付加班費。如果雇主只是籠統地將薪水「包」在一起,而沒有明確區分並達到法定標準,這種約定是無效的。法院實務上,也曾有判決認定這種「統包式」薪資違反勞基法,雇主最終仍需補發短少的加班費及假日工資。所以,即使你的月薪總額看起來不低,但如果沒有依法分項計算,你的權益還是可能受損喔!
陷阱二:國定假日「調移」了,就沒加倍費?
【情境故事】 小芬在一家連鎖咖啡店工作,有一次店長在排班時,口頭告知因為連假人手不足,所以把某個國定假日跟平日對調了,那天上班就沒有加倍薪水。小芬雖然覺得怪怪的,但也不敢多問。事後她發現,根本沒有任何書面文件說明這個調移,也沒有明確告知她哪一天是替代的休假日。
【律點通解析】 雇主確實可以與勞工協商,將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但這並非雇主單方面說了算!法律要求這種調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個別勞工同意: 必須徵得你本人的同意,不能只由雇主單方面公告。
- 明確約定調移日期: 必須「明確」約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是哪一天,不能只是模糊帶過或沒有替代休假。
如果雇主無法證明已經與你明確約定調移日期,且未經你的同意,那麼你當天在國定假日出勤,雇主仍然要依法給你兩倍的工資。所以,下次遇到假日調移,記得要確認是否有明確的書面約定,並且知道自己哪一天可以補休,才能保障權益!
聰明餐飲人,這樣做保護自己!
- 仔細核對薪資單: 每個月拿到薪資單,務必檢查是否有清楚列出「國定假日加班費」的項目,金額是否正確。
- 保留出勤紀錄: 養成記錄自己上下班時間的習慣,例如用手機拍照、打卡紀錄截圖,或保留班表,這些都是未來保障權益的重要證據。
- 了解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搞清楚哪些獎金、津貼有被計入你的基本工資計算基礎,確保你的加班費不會被低估。
- 勇敢提出疑問: 如果對薪資計算有任何疑慮,不要害怕向雇主詢問,並要求清楚的解釋。
結語
在餐飲業,你的辛勞值得被公平對待。了解國定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保障自己權益的第一步。記住,國定假日上班應該拿到兩倍薪水,而「統包薪資」和不明確的「假日調移」都是常見的陷阱。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成為一個更聰明、更有保障的餐飲業勞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國定假日上班,雇主沒問我同不同意就排班,這樣可以嗎?
A: 不行喔!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雇主讓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必須事先徵得勞工同意。如果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排班,你當天出勤,雇主仍應依法給付加倍工資。你也可以拒絕出勤,雇主不能因此懲罰你。
Q: 我的月薪是3萬元,國定假日上班一天,應該多領多少錢?
A: 這需要先計算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假設你的月薪3萬元,每月正常工時為176小時(例如每天8小時,月休8天,則每月工作22天 x 8小時 = 176小時)。 那麼,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約為 30000元 / 176小時 ≈ 170.45元。 國定假日上班一天,除了原本的薪水,還要「加發一倍」。所以,如果你當天工作8小時,應多領 170.45元/小時 8小時 = 1363.6元。 總計當天薪水為:原本的 1363.6元 + 加發的 1363.6元 = 2727.2元。 重點提醒: 這個計算方式僅為參考,實際應以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和當天工作時數為準。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包含所有經常性給與,例如全勤獎金、職務津貼等。
Q: 如果雇主說國定假日上班,可以補休代替加倍工資嗎?
A: 可以,但前提是必須經過你的同意。根據勞動部函釋,國定假日出勤經勞工同意後,可以選擇補休,但補休時數應比照國定假日出勤時數。如果選擇補休,雇主就不用再給付加倍工資。但如果雇主沒有徵得你同意就強制補休,那仍然是違法的,你仍有權要求加倍工資。
Q: 我發現薪水被短少了,該怎麼辦?
A: 首先,你可以帶著你的出勤紀錄(班表、打卡紀錄等)和薪資單,向雇主提出疑慮,要求對方補發。如果雇主拒絕或不理會,你可以向你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例如各縣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會協助你與雇主進行協商,保障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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