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不只傷心,更可能傷身!了解你的職災權益
您是否正身處職場霸凌的陰影下,每天面對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感覺身體健康亮起了紅燈?許多人以為「職業災害」只與工廠意外、身體傷害有關,但事實上,長時間承受職場霸凌所導致的精神壓力、過勞,甚至引發的身心疾病,在某些情況下,也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
身為律點通,我了解您目前可能面臨的困境與無助。這篇文章將從台灣法律的角度,為您解析當職場霸凌導致身心健康受損時,如何理解「職業災害」的認定,以及您身為勞工所擁有的權益與雇主應負的責任,幫助您在黑暗中找到一絲光亮,保護自己。
什麼是「職業災害」?職場霸凌造成的傷害也算嗎?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職業災害 (Occupational Disaster)。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的定義,職業災害是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關鍵在於「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這表示,職災的範圍不限於傳統的物理性傷害,也包括因工作環境、工作內容或工作壓力所導致的疾病。要被認定為職災,需要符合兩個主要構成要件:
- 業務遂行性 (Work-relatedness): 災害發生時,您正在執行職務或從事與職務相關的活動。
- 業務起因性 (Causation by Work): 災害的發生與您所從事的工作或工作環境有相當的因果關係。這包含了職場霸凌所造成的精神壓力與身心疾病。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明確要求雇主預防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的疾病: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
這條文至關重要!職場霸凌往往會導致被害人承受超乎尋常的心理壓力、工作量被不合理增加、或是面臨排擠導致工作困難重重,這些都可能構成「異常工作負荷」,進而促發身心疾病。若因此導致疾病,甚至不幸發生「過勞死」(因長時間工作、異常工作負荷導致腦血管或心臟疾病發作而死亡),都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
雇主責任:當職場霸凌導致身心受創,雇主能置身事外嗎?
雇主對於勞工的安全與健康負有重大的法律義務。當職場霸凌導致您身心受創時,雇主可能面臨以下責任:
1. 預防職災的義務
雇主有責任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這也包含了心理層面的安全。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應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預防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這項義務延伸到預防職場霸凌所導致的心理壓力與健康危害。
2. 職災補償與損害賠償責任
若您被認定為職業災害,雇主需負起補償責任。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這是一種無過失補償責任,也就是說,不論雇主是否有過失,都必須依法補償: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此外,如果能證明雇主有過失(例如:明知有霸凌行為卻未積極處理、未提供安全的申訴管道等),您或您的家屬還可以依《民法》向雇主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喪失勞動能力損失、以及重要的「精神慰撫金」。
3. 刑事責任
在極端情況下,若雇主嚴重違反安全衛生義務,導致勞工死亡(例如長期漠視霸凌導致勞工過勞死),雇主或其負責人可能構成《刑法》上的業務過失致死罪,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刑事責任。
案例分享:過度工作壓力如何被認定為職災
雖然本篇文章主要針對職場霸凌,但其導致的身心壓力與「過勞」的認定原則有許多共通之處。讓我們看一個真實案例,了解長期工作壓力如何被法院認定為職災:
案例:長期超時工作釀過勞死,雇主須賠償
曾有一位勞工,長期在公司承受著極高的工作壓力,工時嚴重超標。儘管他多次反映身體不適,公司卻未予重視,也未採取任何減輕工作負荷的措施。最終,這位勞工因心臟疾病發作而不幸離世。家屬主張其死因為「過勞死」,要求公司負起職災補償及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後發現,根據勞動部發布的「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該勞工在發病前確實存在長期工作負荷過重的情形。法院認定,公司的超時工作安排與勞工的死亡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因此裁定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定,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儘管該勞工本身有高血壓病史且未按時就醫控制,法院仍認定雇主有過失,並依比例分擔責任。
這個案例給我們的啟示是: 即使是無形的「壓力」或「異常工作負荷」 ,只要能證明與健康損害有因果關係,就有機會被認定為職災。職場霸凌所造成的長期心理壓力,同樣可能導致身心疾病,進而適用職災的認定標準。關鍵在於完整的證據保留與專業的醫學評估。
職場霸凌被害人自保指南:留下證據,保護自己!
面對職場霸凌,您的身心健康是首要考量。請務必採取以下行動,為自己爭取權益:
- 詳實記錄所有霸凌行為:
- 時間、地點、人物、具體言行、在場證人。
- 霸凌內容的截圖、錄音、錄影、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
- 這些都是未來主張權益的關鍵證據。
- 記錄工作負荷與身心狀況:
- 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加班時數。
- 因霸凌導致的失眠、焦慮、憂鬱、身體不適等狀況,以及對工作表現的影響。
- 這些紀錄有助於證明「異常工作負荷」與「業務起因性」。
- 及時就醫並保留紀錄:
- 若因霸凌壓力導致身心不適,請務必尋求身心科、精神科或其他相關科別的專業協助。
- 告知醫師您的工作情況與壓力來源,讓醫師能將您的症狀與工作壓力連結。
- 保留所有的診斷證明、病歷、藥單及醫療收據,這些是申請職災認定的重要醫學證據。
- 了解自身權益並尋求協助:
- 熟悉《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中關於職災補償及雇主責任的規定。
- 可向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工會、當地勞工局或勞動檢查機構求助。
- 必要時,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您的案件並協助您爭取權益。
結語:您的健康與尊嚴不容侵犯
職場霸凌對身心的傷害是巨大的,但您不是孤單一人。請務必記住,您的健康與尊嚴不容侵犯。透過了解法律、保留證據、及時求助,您可以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並讓不法行為者負起責任。勇敢站出來,保護自己,是您現在最重要的任務。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職場霸凌造成的精神壓力,也能算是職業災害嗎?
A: 是的,職場霸凌所導致的嚴重精神壓力,若經醫師診斷確診為精神疾病(如憂鬱症、焦慮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且能證明其發病與職場霸凌有「相當因果關係」,就有機會被認定為職業災害。關鍵在於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霸凌行為、工作壓力與疾病之間的關聯性。
Q: 我該如何證明我的身心疾病是因職場霸凌造成的職災?
A: 證明職場霸凌導致的職災需要多方面證據:1. 霸凌行為證據:對話紀錄、錄音、錄影、郵件、證人證詞等。2. 工作負荷證據:工作時間紀錄、主管不合理要求、任務分配不公等。3. 醫療證明:身心科醫師的診斷證明、病歷、用藥紀錄,並請醫師協助說明疾病與工作壓力(霸凌)的關聯性。4. 其他佐證:同事證詞、向公司申訴的紀錄等。越完整的證據鏈,越有助於認定。
Q: 如果我的雇主對我的霸凌申訴置之不理,我該怎麼辦?
A: 若雇主對霸凌申訴置之不理,您應考慮向外部機構求助:1. 向當地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會介入調查,並可能要求雇主改善。2. 尋求工會協助:若您是工會會員,工會可提供法律諮詢和協助。3. 尋求法律專業協助:諮詢律師,了解提起民事訴訟或向勞動檢查機構舉發的可能性。雇主有義務處理職場霸凌,若未盡責,可能面臨行政罰鍰或法律責任。
Q: 我因為職場霸凌壓力太大,已經無法正常工作了,可以請領職災給付嗎?
A: 若您的身心疾病經認定為職業災害,且導致您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您可以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向雇主或勞工保險局申請相關職災給付。這可能包括醫療費用、原領工資補償、失能給付等。建議您先取得醫師診斷證明,並向勞工保險局或勞工局諮詢具體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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