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論您是因工受傷、生病,甚至面臨更大的不幸,職災對您和家庭的影響都難以言喻。在遭遇職災後,除了身體的痛苦,法律問題也常讓您感到徬徨無助。別擔心,這篇文章將為您詳細解析職災民事求償的法律途徑,幫助您釐清權益、掌握策略,勇敢爭取應得的補償與賠償。
職災受害,您擁有的法律權利
當職災不幸發生,您主要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和《民法》來主張權利。這兩部法律各有不同,但能相互補充,為您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1. 《勞動基準法》:雇主的「無過失補償責任」
《勞動基準法》第59條是職災勞工最基本的保障,它規定雇主對職災負有無過失補償責任。這意味著,不論雇主是否有錯,只要您在執行職務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就必須依法給予補償。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其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這條文保障了您的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期間的工資、失能補償,以及不幸死亡時的喪葬費與死亡補償。請注意,如果雇主已幫您投保勞工保險,並已支付相關費用,這些金額是可以從雇主應給的補償中扣除的。
2. 《民法》:雇主或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如果職災的發生是因為雇主或其他人有過失(例如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規定),您還可以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這部分不僅能請求財產上的損失,還能請求精神上的慰藉金。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如果雇主或同事的疏忽導致您受傷,他們就必須為此負責。常見的賠償項目包括:
- 醫療費用:所有因職災產生的必要醫療開銷。
- 勞動能力減損:因傷勢導致工作能力下降或喪失的損失。
- 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例如看護費、交通費、輔具費等。
- 精神慰撫金:因職災所承受的精神痛苦,您可以請求一筆合理的金額。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當您的身體或健康受到不法侵害,即使沒有直接的財物損失,但因此產生的精神痛苦(如恐懼、焦慮、憂鬱等),您也可以請求一筆合理的金額來彌補。金額多寡會由法院綜合考量雙方的身份、地位、經濟狀況、受傷程度以及加害行為的影響等因素來決定。
重要提醒: 《勞動基準法》的補償不適用「過失相抵」,也就是說,即便您在職災發生時有部分過失,雇主仍需負全額補償責任。但若依《民法》請求侵權賠償,如果法院認定您也有過失,則賠償金額可能會依您的過失比例而減少(即《民法》第217條的過失相抵原則)。
實際案例解析:我的情況該怎麼辦?
了解法條後,我們透過幾個生活化的情境來看看這些法律如何實際應用。
案例一:雙重求償,權益不打折!
情境故事: 阿龍在工地工作時,因雇主未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不慎從高處墜落,導致嚴重受傷。雇主雖然依勞保給付了一些醫療費和工資,但阿龍覺得這些遠遠不足以彌補他的損失,特別是未來的工作能力可能大受影響。
律點通解析: 阿龍的情況,正可以同時依《勞動基準法》請求無過失補償,並依《民法》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在審理後會認定,雇主因未提供安全環境而有過失,應負侵權賠償責任。但為了避免重複受償,法院會將雇主已支付的勞保給付或職災補償金額,從最終判定的損害賠償總額中扣除。這確保了阿龍能獲得最全面的賠償,包括勞動能力減損和精神慰撫金,而雇主也無需重複支付。
案例二:職災發生,我的過失會影響賠償嗎?
情境故事: 小李在工廠操作機器時,因機器老舊且雇主未提供足夠的職前訓練,導致他操作不慎,左手被機器夾傷。雇主卻說,小李自己操作時不夠小心,所以不願意全額賠償。
律點通解析: 在這個案例中,法院可能會認定雇主未提供安全設備和足夠訓練,確實有過失。但同時,如果小李在操作上也有明顯的疏忽,法院便會依《民法》第217條的「過失相抵」原則,評估雙方的過失比例。例如,法院可能判決雇主負65%的責任,小李負35%的責任,那麼雇主應賠償的金額就會減少35%。這與《勞動基準法》的無過失補償不同,後者不受勞工過失影響。
職災訴訟,我能獲得哪些協助?
打官司對許多人來說是沉重的負擔,但職災勞工有特別的法律保障:
1. 訴訟救助,免除訴訟費用
根據《勞動事件法》第14條第2項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2條第1項,職災勞工聲請訴訟救助,法院應准予,不以無資力為必要。這意味著,只要您的職災訴訟並非「顯無勝訴之望」,法院就應核准您免繳訴訟費用,大幅降低您的訴訟門檻。
2. 法律扶助,專業律師協助
如果您經濟困難,也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經核准後,將有免費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諮詢、撰寫書狀,甚至代理訴訟,讓您在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時不再孤單。
結語:勇敢主張,守護自身權益
遭遇職災是身心俱疲的經歷,但請您務必了解,法律為您提供了多重保障。從蒐集證據、釐清權利,到善用訴訟救助,每一步都至關重要。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帶來一些方向與力量,讓您在職災求償的路上不再迷茫,勇敢為自己和家人爭取應得的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職災發生後,我第一時間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A: 職災發生後,請務必先就醫治療,並保留所有醫療單據、診斷證明。同時,盡快向雇主報告事故,並要求雇主填寫職災報告書。如果可以,請拍下現場照片、錄影,並記下目擊證人的聯絡方式。這些都是未來求償的重要證據。
Q: 雇主已經幫我申請勞保職災給付了,我還能向雇主請求其他賠償嗎?
A: 可以的。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雇主對職災有「無過失補償責任」,勞保給付是其中一部分。但如果雇主有疏失(例如未提供安全環境),您還可以依《民法》向雇主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這可能包含勞保給付不足的醫療費、工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甚至精神慰撫金。兩者請求後,雇主已支付的或您已領取的勞保給付會從總賠償金額中扣除,避免重複受償。
Q: 如果職災是同事不小心造成的,我可以告同事嗎?雇主有責任嗎?
A: 如果職災是同事在執行職務時不小心造成的,您可以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向雇主請求連帶賠償。原則上,雇主對受僱人執行職務的不法行為負連帶責任,除非雇主能證明他選任和監督同事時已盡了相當的注意義務。您通常會直接向雇主求償,因為雇主通常更有能力賠償。
Q: 我需要請律師才能打職災官司嗎?費用會很高嗎?
A: 職災官司涉及的法律條文和證據蒐集較為複雜,有律師協助會更有利。但您不需擔心費用問題,根據《勞動事件法》第14條第2項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2條第1項,職災勞工聲請訴訟救助,法院應准許,這表示您可以免繳訴訟費用。此外,您也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的法律諮詢或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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