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後工作被調動?別慌!您的權益律點通來幫您釐清!
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卻不幸在職場上發生意外,導致身體受傷。好不容易經過漫長的治療復健,準備重回職場,卻收到公司調動您工作職務的命令,這讓您心裡七上八下嗎?擔心新工作不適合自己的身體狀況?害怕薪水福利會受影響?
別擔心!身為中年職災勞工,您有權利了解自己在職災後工作調動上的法律保障。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相關法規,並透過生活化的案例,教您如何判斷雇主調動是否合法,以及當權益受損時,該如何聰明自保!
職災後工作調動,雇主必須遵守這些規定!
雇主調動員工工作,並非想怎麼調就怎麼調,尤其對於職災勞工,法律有更嚴格的保護。以下是您必須知道的關鍵法條:
1. 勞動基準法:所有工作調動的「五大原則」
無論您是否因職災受傷,只要雇主要調動您的工作,都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五大原則」。這是判斷調動是否合法的最基本標準。
《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白話解釋:
- 公司真的有必要嗎? 雇主調動您,必須是公司營運真的有需求,例如組織調整、業務縮減或擴大等,而且不能是為了懲罰您、報復您或歧視您。
- 薪水福利不能變差! 調動後,您的薪水、獎金、職務加給、工作時間、休假、升遷機會等,都不能比以前差。即使薪水一樣,但工作內容專業性大幅降低,也可能算是不利變更。
- 新工作您能做嗎? 雇主必須確保新工作是您的身體狀況、專業技能都能勝任的。對於職災勞工,這點特別重要,必須充分考量您受傷後的身體限制。
- 調太遠要幫忙! 如果調動地點太遠,造成您通勤困難,雇主應該提供交通津貼、住宿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 要考量您的家庭! 雇主調動時,也要考慮到對您家庭生活(例如子女就學、照顧長輩、配偶工作等)的影響,並盡力減少不便。
2.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職災勞工的專屬保障
如果您是職災勞工,除了上述五原則,雇主還必須遵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7條的特殊保護規定,這對您來說是更重要的保障!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7條:「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應依前條第一項所定復工計畫,並協助其恢復原工作;無法恢復原工作者,經勞雇雙方協議,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為使職業災害勞工恢復原工作或安置於適當之工作,雇主應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包括恢復、維持或強化就業能力之器具、工作環境、設備及機具之改善等。」
白話解釋:
- 先回原工作,不行再協議! 當您的職災傷勢穩定(法律上稱「醫療終止」)後,雇主應該優先協助您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如果真的無法回到原職,雇主必須跟您好好協商,根據您的健康狀況和能力,安排一份「適當」的工作。
- 提供「輔助設施」是義務! 這是職災勞工獨有的權利!為了讓您能順利復工或適應新工作,雇主必須提供必要的協助,例如:調整工作環境(無障礙設施)、提供輔具(符合人體工學的工具)、改善機具,甚至重新設計工作內容(職務再設計)等。
實際案例告訴您:這樣調動合法嗎?
光看條文可能還是有點抽象,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的案例,讓您更清楚雇主調動的合法性判斷標準。
案例一:老王被調到倉庫,公司還想逼他走?(雇主違法)
老王是一位資深業務經理,在公司打拼多年,卻不幸在一次外出公務中發生車禍,導致腿部受傷,需要一段時間復健。好不容易康復回公司報到,公司卻將他從業務經理調到總經理室當「綜合助理」,工作內容變成看管倉庫、環境清潔,還要求他簽署一份不合理的工作規則。老王覺得這是公司想變相逼他離職,於是決定尋求法律協助。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公司將老王從業務經理調任為倉庫管理員兼清潔工,這明顯降低了老王的工作專業性與職務內容,即使薪水表面上沒變,也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五大原則」,特別是「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以及「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法院判定公司調動不合法,老王可以合法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給您的啟示: 如果雇主將您調到一個明顯降低職務內容、專業性,或帶有懲罰性質的職位,即使薪水不變,您也有權利主張調動不合法。
案例二:小陳生病被調職,法院卻說合法?(雇主合法)
小陳是一名保險理賠員,因為長期工作壓力大,罹患了多種疾病。公司因為連年虧損,決定進行組織調整,將小陳從內勤理賠員調到保險行銷部門。小陳認為自己身體狀況不佳,不適合做行銷業務,而且原先的工作內容也包含外勤,所以主張公司調職對他的健康有危害,並未考量他的身體狀況。
法院怎麼說?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原先的理賠工作並非單純內勤,本身就有外勤需求,因此調動到行銷部門,並沒有實質增加對他健康的危害。此外,公司調動是基於企業經營的必要性(轉虧為盈),且小陳並非完全不具行銷能力,新工作仍是他的技術體能所能勝任,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也未作不利變更。因此,法院判定公司這次調動是合法的。
給您的啟示: 即使您有健康問題,但如果雇主能證明新職務仍是您能力所及,且調動符合公司經營必要性及調動五原則,法院仍可能認定調動合法。因此,您在主張調動不合法時,必須具體證明新職務確實超出您的健康或能力負荷,或雇主未提供必要協助。
職災勞工自保三步驟
面對職災後的調動,您可以這樣做來保護自己:
1. 仔細評估新職務:
收到調職命令時,不要立刻答應或拒絕。請仔細檢視新職務的:
- 工作內容: 與您職災後的身體狀況和能力是否相符?會不會加重您的負擔?
- 薪資福利: 是否有任何不利變更?
- 工作地點: 通勤距離是否過遠?雇主是否有提供協助?
- 對家庭的影響: 是否會對您的家庭生活造成難以承受的衝擊?
2. 書面表達異議並尋求協商:
如果您認為調動不合法或不適當,請務必以書面方式向雇主表達您的異議,並清楚說明理由。同時要求與雇主協商,看看是否有其他更適合的職務安排,或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所有溝通紀錄都要妥善保存。
3. 尋求外部協助:
如果與雇主協商無果,您可以:
- 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這是最常見且成本較低的解決方式。
- 考慮提起確認調動無效之訴: 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勞動事件法》第50條,您甚至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在判決確定前,暫時回復您原本的職務,避免在訴訟期間權益受損。
- 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如果雇主的調動行為確實嚴重違法,造成您權益受損,您可以在知悉違法行為之日起30日內,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合法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結論:了解權益,勇敢發聲
職災後的復工之路已經不容易,如果還要面對不合理的職務調動,更是雪上加霜。但請記住,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勞工的,特別是對職災勞工有更多元的保障。了解您的權益,勇敢且有策略地與雇主溝通、協商,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是您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 讓律點通與您一同,守護您的職場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醫療終止」是什麼意思?我的傷勢還沒完全好,算是醫療終止嗎?
A: 「醫療終止」是指您的職災傷病狀況已經穩定,不再需要積極的治療,或者已經達到最大的醫療效益。這不代表您的傷勢已經完全康復,可能仍有部分失能或功能受限。判斷是否達到醫療終止,通常會參考醫師的診斷證明、職業醫學專家的評估等。即使還沒完全好,但若醫師評估已無積極治療必要,就可能被認定為醫療終止。此時雇主才有義務啟動復工計畫或安置適當工作。
Q: 雇主說公司沒有適合我職災後身體狀況的職位,我該怎麼辦?
A: 雇主不能只說「沒有適合的職位」就置之不理。根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7條,雇主有積極義務協助您復工。如果真的無法恢復原工作,雇主應與您協議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您可以要求雇主具體說明為何沒有適合職位,並主動提出您的能力限制與可勝任的工作範圍。必要時,您可以要求公司尋求職業醫學或職能復健專業人員的評估,協助公司進行職務再設計,找出適合您的工作,或提供輔具改善工作環境。
Q: 如果雇主調職後,我的薪水變少或福利縮水,我可以拒絕嗎?
A: 是的,您可以拒絕。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第二款,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如果調職導致您的薪水、獎金、職務加給、晉升機會、工作時間、休假等任何勞動條件有實質上的不利變更,雇主的調動就是違法的。您可以書面表達異議,要求雇主撤回調動或恢復原有勞動條件。若雇主堅持,您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甚至考慮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Q: 我被調到新職務,但雇主不願意提供我需要的輔助設施,我該怎麼辦?
A: 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是雇主對職災勞工的強制性義務,這包括改善工作環境、設備、機具,或提供恢復、維持、強化就業能力的器具等。如果雇主拒絕提供,您可以先以書面方式正式要求雇主履行此義務,並說明您需要的具體設施及其原因。若雇主仍不願配合,您可以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這可能構成雇主違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行為,主管機關可對雇主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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