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勞工,您在職場上受夠霸凌了嗎?
您是否曾感覺在工作場所中,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持續性的言語攻擊、孤立,甚至因此感到身心俱疲?對於派遣勞工而言,由於工作關係的特殊性,面對職場霸凌時,往往感到更加無助與徬徨。別擔心,律點通將帶您了解台灣法律如何保障您的權益,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
什麼是職場霸凌與精神職災?
首先,我們來釐清兩個重要概念:
1. 職場霸凌 (Workplace Bullying)
職場霸凌並非單純的工作摩擦或意見不合。它通常是指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或不對等的關係,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威脅,進而對身心造成傷害。雖然目前台灣沒有專門針對一般勞工的職場霸凌專法,但我們可以參考《公務人員保障法》的定義來理解其構成要件:
- 負面行為:刻意傷害的敵對行為。
- 持續性:不斷重複發生,維持一段時間。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 權力濫用:行為人利用職務或組織上的優勢地位。
- 造成身心傷害:對受凌者造成生理、心理等負向結果。
2. 精神職災 (Mental Occupational Injury)
精神職災,顧名思義就是因執行職務(工作)所導致的精神疾病。如果您的精神疾病,經醫師診斷並證明與職場霸凌等工作壓力有相當因果關係,例如罹患重度憂鬱症等,就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病。這需要專業醫師的評估,並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來進行認定。
您的法律靠山:有哪些法規保護您?
當您遭遇職場霸凌並導致精神職災時,有以下法律條文可以作為您的後盾:
1. 《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的預防義務
這部法律要求雇主必須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包含預防職場霸凌等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1款:「雇主對執行職務之人員,應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防止下列行為之發生:一、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
這代表無論是您的派遣公司(派遣事業單位)還是實際工作的公司(要派單位),都有責任採取措施,避免您遭受職場霸凌。
2. 《勞動基準法》:職災補償的無過失責任
如果您的精神疾病被認定為職業災害,您的雇主(通常是派遣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補償,這是一種無過失責任,意思是即使雇主沒有過錯,只要是職災,就必須補償。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
補償內容包括醫療費用及醫療期間無法工作的原領工資。
3. 《民法》:損害賠償的依據
如果職場霸凌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侵害了您的權利,您可以依《民法》向行為人或其雇主請求損害賠償。這屬於過失責任,您需要證明對方有過失。
- 《民法》第184條第1項: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的權利,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民法》第188條第1項:如果霸凌者是您的同事或主管,且是在執行職務時侵害您的權利,他們的雇主(派遣公司或要派單位)可能需要與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第188條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或監督受僱人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這表示,若雇主無法證明其在選任或監督員工方面已盡到應有的注意,就可能要與霸凌者一起賠償。
- 《民法》第193條第1項:您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因職災喪失或減少的勞動能力等財產上損害。
- 《民法》第195條第1項:因身心受創,您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案例解析:派遣勞工的職場霸凌挑戰
小陳是一名派遣駐廠保全人員,在要派單位工作時,他覺得自己遭受了要派單位員工的職場霸凌,包括言語上的不友善和工作上的刁難。小陳認為這些行為導致他精神受損,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要派單位賠償。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所提出的證據(例如工作對話紀錄)僅顯示為工作上的溝通或狀況確認,並未達到濫用權力、侮辱或威脅等構成職場霸凌的程度。此外,小陳也未能提出具體客觀的醫療證明,來證明其精神損害與要派單位的行為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法院最終駁回了小陳的請求。
給派遣勞工的啟示:這個案例提醒我們,並非所有工作上的摩擦或不愉快都構成職場霸凌。在主張權益時,具體且客觀的證據是至關重要的。同時,派遣勞工需要清楚了解自己與派遣公司及要派單位之間的法律關係,因為這會影響到責任歸屬。
我該怎麼做?派遣勞工的自保指南
如果您不幸遭遇職場霸凌,請務必採取以下行動:
- 完整蒐集證據:
- 詳細記錄:將霸凌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具體言行、內容、在場證人、對自身造成的影響等,越詳細越好。
- 保留物證:保存相關的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如LINE、WhatsApp)、錄音、錄影、書面文件、工作紀錄、績效考核等。
- 醫療證明:及時尋求精神科醫師的診斷,取得診斷證明書,載明病名、發病原因、治療經過及與職場霸凌的關聯性。
- 心理諮商紀錄:保留心理諮商的相關紀錄。
- 啟動內部申訴:
- 首先向您的派遣公司或要派單位內部規定的申訴管道(如人資部門、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等)提出申訴。許多公司會設有相關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 尋求外部協助:
- 若內部申訴無效或您不滿意處理結果,可以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申訴,主張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未能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 考慮法律途徑:
- 在內部申訴無效或不滿意結果時,可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用、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精神慰撫金等),或依《勞動基準法》請求職業災害補償。
結論:勇敢面對,守護您的權益
職場霸凌對身心健康的危害不容小覷。作為派遣勞工,您同樣享有法律保障,不應默默承受。了解您的權利,學會如何蒐證、申訴,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勇敢為自己發聲,尋求協助,才能有效遏止霸凌行為,重拾健康的工作環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派遣勞工遭遇職場霸凌,應該向誰申訴?
A: 派遣勞工應同時向您的「派遣公司」(派遣事業單位)以及您實際工作的「要派單位」申訴。因為派遣公司是您的直接雇主,而要派單位則對您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義務。兩者都有責任處理職場霸凌問題,建議您同時或優先向派遣公司申訴,並要求他們協助處理與要派單位的協調。
Q: 如果我因為職場霸凌得了憂鬱症,這算是精神職災嗎?
A: 是的,如果您的憂鬱症是因職場霸凌等工作壓力所引起,且經專業醫師診斷證明與執行職務有「相當因果關係」,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精神職災。這需要您提供完整的醫療紀錄,並可能需要勞動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一旦認定為職災,您便可依《勞動基準法》向雇主請求醫療費用和工資補償。
Q: 派遣公司或要派單位,誰要為職場霸凌負責?
A: 兩者都可能需要負責。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派遣公司和要派單位都有義務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包含預防職場霸凌。若要派單位員工霸凌您,要派單位可能需負《民法》上的雇主連帶責任;若派遣公司未盡管理監督責任,也可能需負責。具體責任歸屬會依個案情況和舉證而定。
Q: 我擔心申訴後會被公司報復,該怎麼辦?
A: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規定,雇主不得對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如果公司因為您申訴而對您不利,這可能構成違法報復,您可以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檢舉。同時,盡可能保留所有申訴過程的紀錄,包括申訴時間、對象、內容及後續公司的回應,作為未來維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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