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受益人必讀:資遣費被欠?假扣押保住你的血汗錢!
辛勤工作了大半輩子,終於迎來退休生活,本應安享晚年,卻發現雇主積欠資遣費或退休金,讓您的退休規劃蒙上陰影?面對這樣的困境,您是否擔心辛苦累積的血汗錢會因此泡湯,甚至雇主會趁機脫產,讓您求償無門?別擔心,律點通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一項重要的法律武器——假扣押,教您如何在雇主脫產前,有效保全您的債權,守護您的退休保障。
為什麼資遣費對退休生活這麼重要?
資遣費是勞工因雇主因素終止勞動契約時,依法應得的經濟補償,是許多勞工退休金規劃的重要一環。無論您適用的是《勞動基準法》的舊制退休金制度,或是《勞工退休金條例》的新制退休金制度,資遣費的給付都受到法律保障。然而,現實中卻常有雇主因經營不善、惡意倒閉或拖延等原因,不願或無法給付資遣費,讓勞工權益受損。此時,如何快速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權益,就成了當務之急。
雇主不給資遣費?「假扣押」是您的保命符!
當您發現雇主有積欠資遣費的跡象,或懷疑雇主可能會有脫產行為時,假扣押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保全程序。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在您還沒拿到確定判決前,先將雇主的財產「凍結」起來,防止雇主將財產脫手、轉移,確保您未來勝訴後,能順利討回屬於您的資遣費。
假扣押的兩個關鍵要件
要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您必須讓法院相信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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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確實有權利拿到這筆錢(請求權的「釋明」): 這表示您需要提出初步證據,讓法院對您應得的資遣費、工資等債權產生一個「大概是這樣」的薄弱心證。例如,您的勞動契約、薪資單、打卡紀錄、離職證明、勞資爭議調解紀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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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假扣押原因的「釋明」): 這是最核心的要件,您需要證明如果現在不先凍結雇主的財產,將來即便您勝訴了,也很難或根本拿不到錢。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實務上,法院會綜合考量以下情況來認定:
- 財務狀況惡化:例如會計師報告顯示公司負債累累,資不抵債。
- 拒絕或拖延給付:雇主明確表示不給錢,或一直找藉口拖延。
- 積極處分資產:雇主有大量出清存貨、轉移經銷權、裁撤駐點、資產外移等行為。
- 經營狀況異常:公司停業、歇業、業務緊縮、員工人數驟減等。
- 資力與債權懸殊:雇主現有財產明顯不足以清償您的債務。
- 多數債權人追討:雇主同時面臨許多債權人的追討。
勞工專屬優惠:擔保金只要十分之一!
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法律特別給予勞工聲請假扣押的優惠。一般民眾聲請假扣押,通常需要提供請求金額三分之一的擔保金,但勞工就工資、資遣費等請求聲請假扣押時,法院所命供擔保的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的十分之一! 這大大降低了勞工聲請假扣押的經濟門檻。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8條:「勞工就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等給付,為保全強制執行而對雇主聲請假扣押者,法院依民事訴訟法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之十分之一。」 《勞動事件法》第47條第1項:「勞工就其請求給付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等,為保全強制執行而聲請假扣押,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之十分之一。」 這兩條法條的規定,讓您在面對雇主欠款時,能以更低的成本迅速採取行動,保障您的權益。
生活情境案例:看看他們如何保住資遣費
案例一:醫院面臨財務危機,張醫師如何自保?
張醫師在一家醫院服務多年,卻發現醫院近年來財務狀況持續惡化,不僅傳出積欠廠商貨款,甚至會計師報告也顯示醫院負債累累,流動負債遠超過流動資產,已經沒有能力償還債務。張醫師擔心自己將來的資遣費會拿不到,於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審理後認為,醫院的財務狀況確實危急,構成假扣押的原因,因此裁准了張醫師的聲請,並依勞工的優惠規定,只要求張醫師提供請求金額十分之一的擔保金。最終,張醫師透過假扣押成功保住了他應得的資遣費。
案例二:公司惡意拖延給付,李先生如何應對?
李先生被公司資遣後,公司卻遲遲不願給付資遣費,即使經過多次催告,公司仍堅決拒絕或找各種理由拖延。李先生也發現公司近期有業務緊縮、裁員等異常情況,擔心公司會將資產轉移。他因此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認為,公司經催告後仍拒絕給付,且財務狀況有難以清償債務之虞,已構成假扣押原因。法院同樣依勞工優惠規定,裁准了李先生的假扣押聲請,協助他確保了資遣費的追討。
律點通的實用建議:保全資遣費的行動指南
- 證據要齊全: 您需要證明勞動關係存在、資遣費的金額以及雇主有脫產的疑慮。請務必蒐集以下資料:
- 勞動契約、薪資單、打卡紀錄、工作證明:證明您的勞動關係和薪資計算依據。
- 離職證明、資遣通知書:證明您是被資遣。
- 存證信函、勞資爭議調解紀錄:證明您曾向雇主請求,但雇主拒絕或拖延。
- 雇主財務報表、新聞報導、公司內部公告、其他員工證詞:證明雇主有財務危機或脫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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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要迅速: 一旦發現雇主有財務危機或脫產跡象,請立即採取行動。時間是關鍵,越早聲請假扣押,越能有效防止雇主轉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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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擔保金: 雖然勞工有十分之一的擔保金優惠,但這筆錢仍需預先準備。法院會根據您的請求金額來核定具體數額。
結論:主動出擊,守護您的退休保障
資遣費是您辛勞付出的應得回報,更是您退休生活的重要支柱。當雇主出現積欠或脫產疑慮時,請務必主動運用法律賦予您的權利——假扣押,來確保您的債權。提早準備、迅速行動,才能有效保障您的血汗錢,讓您的退休生活無後顧之憂!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假扣押是什麼?
A: 假扣押是一種法律上的「暫時凍結」程序。當您擔心雇主會將財產轉移或隱匿,導致將來就算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時,可以向法院聲請,預先將雇主名下的財產(如銀行存款、不動產、車輛等)暫時扣住,以確保您未來能順利執行判決,取回資遣費。
Q: 聲請假扣押需要準備多少錢?
A: 一般民眾聲請假扣押通常需要提供請求金額三分之一的擔保金。但對於勞工來說,法律有特別優惠!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8條及《勞動事件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勞工就資遣費等請求聲請假扣押時,法院所命供擔保的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的十分之一。這大大減輕了勞工的經濟負擔。
Q: 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才能聲請假扣押?
A: 您需要準備能證明您應得資遣費的證據,以及雇主有脫產疑慮的證據。例如:勞動契約、薪資單、打卡紀錄、離職證明書、資遣通知書、存證信函、勞資爭議調解紀錄、雇主的財務報表、公司停業或裁員的新聞報導、內部公告、其他員工的證詞等。證據越充分,法院越容易相信您的主張。
Q: 如果雇主說他有足夠資產,假扣押還會成功嗎?
A: 雇主聲稱有足夠資產並不代表假扣押一定會失敗。法院會綜合判斷雇主是否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如果雇主雖然有資產,但有積極處分財產、拒絕給付、經營狀況異常等行為,仍可能被認定有脫產風險。此時,您仍可聲請假扣押,由法院來判斷。
Q: 假扣押和假執行有什麼不同?
A: 假扣押是一種「保全程序」,目的是在判決確定前,先凍結債務人的財產,防止其脫產,以確保將來能順利執行。它本身不直接實現債權。 假執行則是一種「暫時性執行程序」,通常發生在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後,判決尚未確定前,允許債權人先行對債務人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以實現債權。簡單來說,假扣押是為了「保住」財產,假執行是為了「先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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