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年資勞工必讀:退休金、資遣費的稅務眉角一次搞懂!
親愛的舊制年資勞工朋友,您辛苦了大半輩子,終於到了準備退休或面臨轉換跑道的時候。當您領取退休金或資遣費時,心中是否曾浮現疑問:「這筆錢要不要繳稅?要怎麼計算?」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為您深入解析這些與您權益息息相關的稅務規定,讓您對自己的血汗錢有更清晰的掌握!
什麼是「退職所得」?為何您需要了解?
首先,我們要認識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退職所得。《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明確指出,凡是您因為終止僱傭關係或服務關係而領取的款項,例如: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等,都屬於「退職所得」。
了解「退職所得」至關重要,因為它有一套特別的課稅規定,與一般薪資所得不同,政府為了體恤勞工,特別設計了免稅額度,讓您在一定金額內可以免繳所得稅。
您的退休金、資遣費,課稅方式大不同!
針對退職所得的課稅方式,主要分為「一次領取」和「分期領取」兩種,計算方式如下: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的免稅額這樣算
如果您選擇一次性領取退休金或資遣費,那麼您的免稅額度會根據您的退職服務年資來計算。這部分是您最需要仔細了解的: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
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1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0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30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四、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
白話文解釋:
這個條文的意思是,您的退職所得會分成三段來計算:
- 第一段:完全免稅。 只要您領取的總金額,沒有超過「15萬元 × 您的服務年資」,這部分是完全不用繳稅的。
- 第二段:半數課稅。 如果您領取的總金額,超過了第一段的免稅額,但還沒達到「30萬元 × 您的服務年資」,那麼超過第一段的金額,只有一半會被列入您的所得額課稅。
- 第三段:全數課稅。 如果您領取的總金額,連第二段的上限都超過了,那麼超過第二段上限的金額,將會全數被列入您的所得額課稅。
服務年資計算小提醒: 如果您的服務年資有零頭,未滿半年算半年,滿半年就算一年。例如,如果您服務了20年又3個月,就以20.5年計算;如果是20年又8個月,就以21年計算。
分期領取退職所得的免稅額
如果您是分期領取退休金,例如每月領取終身俸,那麼《所得稅法》規定,您的全年領取總額,可以先減除一個固定的65萬元。減除後的餘額,才會被列為您的所得額課稅。
資遣費的稅務處理:別搞混公務人員的特例!
很多舊制年資勞工朋友會問:「資遣費也算退職所得嗎?」答案是肯定的!資遣費在稅法上被歸類為退職所得,適用與退休金相同的免稅額度及課稅規定。
然而,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區別需要釐清:一般營利事業的勞工所領取的資遣費,與公務人員的資遣費在稅務處理上有所不同。 公務人員的資遣給與在特定條件下(例如:屬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繳付基金費用年資所計得部分,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可能享有免稅優惠,但這項優惠不適用於一般私人企業的勞工。
真實案例分享:小陳的資遣費風波
早年,一位在私人公司服務的小陳被資遣了。他認為自己的資遣費應該可以比照公務人員的退休金,享有減半課稅的優惠。於是,他向國稅局提出申請。然而,國稅局審核後卻認為,小陳是私人企業的員工,不能適用公務人員的免稅規定,因此要求他全額課稅。小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小陳的請求,明確指出公務人員與一般營利事業員工的資遣費稅務處理規定是不同的。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雖然資遣費也屬於退職所得,但私人企業員工不能直接套用公務人員的免稅規定來減稅喔!
和解金、補償金的性質認定:小心「其他所得」!
有時候,勞工朋友可能因為勞資糾紛,最終與公司達成和解,領取一筆和解金。這筆和解金的性質是什麼?會不會被課稅?這也是一個常見的疑問。
真實案例分享:老王的和解金之謎
老王因為被公司資遣,覺得權益受損,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一番協商,他最終與公司達成和解,領取了一筆360萬元的和解金。老王認為,這筆錢是因資遣而來,應該屬於「退職所得」,可以享有免稅額度。但國稅局卻認定這筆和解金是「其他所得」,必須全額課稅。老王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老王與公司的僱傭關係在資遣時就已終止,且老王當時並不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退休資格,因此這筆和解金並非基於退休或資遣的法定給付。法院最終判決,這360萬元和解金屬於補償性質的「其他所得」 ,而非退職所得。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是與離職相關的款項,如果其性質不符合「退職所得」的法定要件,就可能被歸類為「其他所得」,課稅方式就會完全不同。
這個案例強調了所得性質認定的重要性。即使款項與離職相關,若不符合退職所得的法定構成要件,例如:僱傭關係已終止且不符退休資格,則可能被歸類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所稱的「其他所得」,其稅務處理方式將有所不同。
優惠存款利息,真的免稅嗎?
許多舊制年資的退休人員,會將退休金存入優惠存款帳戶,享有較高的利息。這筆優惠存款利息是否免稅呢?
《所得稅法》第4條第6款規定:
《所得稅法》第4條第6款:
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免納所得稅。
白話文解釋:
這條文指的是,如果某種存款是「依法令規定」且「具有強制性質」,那麼它的利息才免稅。然而,實務上法院多數認為,公務人員退休金的優惠存款利息,並不具備「強制性質」 。因為退休人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將退休金存入優惠存款,也可以隨時提領本金。因此,這筆優惠存款利息通常不適用免稅規定,仍應課徵所得稅。這與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本身及其孳息在特定年資內免稅是不同的概念,舊制年資的勞工朋友應特別留意。
給舊制年資勞工的實用提醒
- 區分所得性質: 領取任何與離職相關的款項時,務必清楚其性質是退休金、資遣費、離職金,還是其他性質的補償金。不同性質的所得適用不同的稅務規定。
- 仔細計算服務年資: 您的服務年資是計算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免稅額的關鍵,務必確認公司提供的年資計算是否正確。
- 保留所有證明文件: 妥善保存所有與退休、資遣相關的文件,包括服務證明、給付明細、和解協議書等,以備稅務機關查核。
- 注意優惠存款利息: 了解優惠存款利息通常仍需課稅的實務見解,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結論
舊制年資勞工的退休金與資遣費,是您辛勤工作一輩子的成果,了解其稅務規定,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重要一步。透過本文的解析,希望能幫助您釐清相關疑問,在領取這些款項時,能夠更有信心、更安心。記住,掌握法規,才能讓您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舊制退休金是一次領取的,要怎麼知道我會不會被課稅?
A: 您需要計算您的「退職服務年資」。首先,計算出「1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這部分是完全免稅的。接著,計算「30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如果您的總領取金額: 1. 在「15萬元乘以服務年資」以下:所得額為零,完全免稅。 2. 超過「15萬元乘以服務年資」,但未達「30萬元乘以服務年資」:超過的部分,只有一半會被課稅。 3. 超過「30萬元乘以服務年資」:超過的部分將全數被課稅。 建議您向公司或稅務機關確認您的正確服務年資,並依此計算。
Q: 我被資遣領到的資遣費,稅務處理方式跟退休金一樣嗎?
A: 是的,根據《所得稅法》規定,資遣費在稅務上被歸類為「退職所得」,因此其課稅方式與退休金相同,都適用相同的免稅額度計算方式(依服務年資計算)。但請注意,一般私人企業勞工的資遣費,不能比照公務人員的資遣給與享有特殊的免稅優惠。
Q: 如果我因為勞資糾紛,和公司達成和解並領了一筆和解金,這筆錢會怎麼被課稅?
A: 和解金的課稅方式取決於其「性質認定」。如果這筆和解金是因為您已終止僱傭關係且符合法定退休或資遣條件而給付,則可能被認定為「退職所得」。但若和解金是屬於補償性質,且您當時不符合退休或資遣的法定條件,則很可能被認定為《所得稅法》上的「其他所得」,這類所得通常是全額課稅,沒有退職所得的免稅額度。建議您保留和解協議書等文件,並諮詢專業意見以釐清其性質。
Q: 我領取的退休金有存入優惠存款,那筆利息會免稅嗎?
A: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6款規定,只有「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才免納所得稅。然而,實務上法院多數認為,公務人員退休金的優惠存款利息,因為退休人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存入及提領,不具備「強制性質」,因此通常不適用免稅規定,仍應課徵所得稅。舊制年資勞工的優惠存款利息,也應依照此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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