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職場,您的退休金與資遣費該如何聰明節稅?
親愛的朋友,當您走到人生的中場,面臨職場的轉換或結束,心中難免會有些不安與徬徨。除了重新尋找方向,手上的這筆退休金或資遣費,該怎麼處理才能讓它最大化,不被稅務吃掉一大截,是許多中年離職勞工最關心的問題。別擔心,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台灣關於退休金與資遣費的稅務規定,讓您在人生的新階段,能更從容地掌握自己的財富。
您的退休金與資遣費:不再全額免稅,但有專屬優惠!
過去,許多人可能聽過「勞工退休金、資遣費免稅」的說法。這其實是源於 《所得稅法》第4條第4款的舊規定。然而,現行法規已將該條款中關於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的全額免稅規定移除。這代表著,現在大多數勞工所領取的退休金或資遣費,已不再享有全額免稅的待遇。
那麼,現在該怎麼辦呢?別慌!雖然不再是全額免稅,但政府仍為退休金與資遣費這類所得,設計了專屬的稅務優惠,將其歸類為 「退職所得」 ,享有定額免稅的福利。這表示在一定金額內,您的這筆錢仍然可以免繳所得稅。
認識「退職所得」:您的專屬稅務大禮包
根據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的規定,您所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以及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等,都屬於「退職所得」。這類所得的特別之處,就在於它有專屬的免稅額度,讓您在一定金額內可以免繳所得稅。
如何計算您的退職所得?一次領、分期領大不同!
退職所得的免稅額度會隨著您領取的方式(一次領取或分期領取)以及您的「退職服務年資」而有所不同。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告最新的免稅額度,以下我們以**最近一次(113年度,適用於112年度所得)**的公告金額為例說明:
- 如果您是「一次領取」退休金或資遣費:
- 第一級距: 總額在 18.8萬元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下的部分,免稅。
- 第二級距: 超過 18.8萬元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但未達 37.7萬元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部分,以其半數計入所得額。
- 第三級距: 超過 37.7萬元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部分,則全數計入所得額。
小提醒: 退職服務年資的計算,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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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分期領取」退休金或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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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81.4萬元 後的餘額,作為您的所得額。換句話說,每年領取金額在81.4萬元以下的部分,是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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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兼領」一次及分期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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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減除的金額,應依您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這個比例一旦確定,往後年度通常會維持不變。
重要提醒: 這些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而調整,建議您每年報稅前,務必查閱財政部公告的最新標準,才能精準掌握您的免稅權益。
實務案例:這些情況您可能遇到
為了讓您更清楚了解,我們將透過兩個常見的實務情境,來看看這些規定如何應用:
情境一:公營事業轉民營後的年資計算挑戰
老王在某公營銀行服務多年,在銀行轉為民營企業時,他選擇領取了一筆「年資結算金」。幾年後,老王再次因公司推動的優退專案而退休,並領取了一筆退休金。老王認為,他第二次退休的服務年資應該要把民營化前的年資也算進去,這樣免稅額會更高。
然而,稅務機關解釋,由於老王在民營化時已經結算過一次年資並領取了相關款項,依據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規定,他民營化後的服務年資需要「重新起算」。因此,第二次退休金的免稅額度,只能依民營化後的實際服務年資來計算。
律點通提醒: 如果您曾任職公營事業,並在轉民營時結算過年資,請特別留意,後續的退職所得年資計算,可能需要重新起算,避免重複計算免稅額度,影響您的稅務規劃。
情境二:不同公司給付的離職金,不能隨意合併計算!
小陳年輕時曾在一家外商公司服務,離職時領到一筆離職金,並在當年依法申報了所得稅。多年後,小陳在另一家公司退休,公司在計算退休金時,將他當年從外商公司領取的離職金從其應給付的退休金中扣除,導致他實際領到的退休金變少。小陳很困惑,這兩筆錢到底該怎麼算稅?
法院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課徵是以「年度所得實現」為準,凡是已收取現金或替代現金的報酬都應列為核課對象。小陳當年從外商公司領取的離職金,係屬當年已實現的退職所得,與他現在從另一家公司領取的退休金,給付單位不同,且在不同年度實現,兩者並無關聯,殊無合併計算之可言。即使現在的公司將來應給付這筆款項,也應該在實際取得的年度課稅,而非併入現在的退休金一起計算。
律點通提醒: 即使您有多段工作經歷,領取過不同公司的離職金或退休金,每筆所得都應在實際領取年度申報。不同來源或不同年度的所得,不能隨意合併計算,以免造成稅務錯誤。
實務操作建議:聰明規劃,節稅不踩雷!
- 分清所得類別: 仔細確認您領到的款項是屬於「退休金」、「資遣費」等退職所得,還是「薪資所得」或「其他所得」。這會直接影響您的免稅規定和計算方式。
- 保存年資證明: 妥善保管您的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等文件,這些都是計算退職服務年資的重要依據,尤其在涉及多次轉職或特殊年資計算時更為關鍵。
- 注意免稅額調整: 退職所得的免稅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而每年調整!請務必查詢財政部最新公告的額度,以免錯估您的應稅所得。
- 優惠存款利息要課稅: 如果您的退休金辦理了優惠存款,所產生的利息目前實務上不被視為 《所得稅法》第4條第6款所稱的「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因此這筆利息仍然需要併入您的綜合所得,課徵利息所得稅。
- 確認公司扣繳: 您的前雇主(扣繳義務人)在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時,應依 《所得稅法第88條》 及 《第89條》 規定,依法替您扣繳稅款並申報。您可以向公司索取扣繳憑單,核對金額是否正確。
結語:為您的下半場人生做好準備
中年離職,是挑戰也是轉機。了解並善用稅務規定,能讓您的退休金、資遣費發揮最大效益,為您的人生下半場提供更堅實的經濟基礎。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撥開稅務迷霧,做出最有利於自己的財務決策。祝您一切順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退休金或資遣費是不是完全不用繳稅?
A: 不完全是。根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退休金和資遣費屬於「退職所得」,雖然不再像過去一樣全額免稅,但享有專屬的「定額免稅」優惠。在免稅額度內的金額是不用繳稅的,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才需要依規定計算所得額並課稅。具體免稅額度會根據您領取的方式(一次領或分期領)和服務年資而定,且每年會由財政部公告調整。
Q: 我的服務年資怎麼計算才對?會影響免稅額嗎?
A: 服務年資對於一次領取退職所得的免稅額計算至關重要。原則上是從您開始工作到離職的完整年資。但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留意:例如,如果您在公營事業轉民營時已結算過年資並領取過相關款項,那麼轉民營後的年資可能會重新起算。此外,不同公司之間的年資合併計算,也需要看是否有特別的約定或法規依據。正確計算年資能確保您享有應有的免稅額度。
Q: 如果我一次領和分期領退休金,稅怎麼算?
A: 如果您是「一次領取」,免稅額是「每年公告的定額乘以退職服務年資」,超過部分依級距課稅。如果您是「分期領取」,免稅額是「每年公告的定額」(目前為81.4萬元),超過部分課稅。如果您是「兼領」一次及分期,則您的可減除金額會依您一次領和分期領的比例分別計算,這個比例一旦確定,往後年度通常會維持不變。
Q: 除了退休金,還有其他離職所得需要繳稅嗎?
A: 是的。除了退休金、資遣費屬於退職所得,其他因離職而獲得的款項,例如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離職金等,也都被歸類為退職所得。但有些情況下,例如因勞資爭議和解而獲得的補償金,如果其性質不符合退休或資遣的條件,則可能被認定為「其他所得」,其稅務處理方式與退職所得不同,通常沒有退職所得的免稅優惠。
Q: 我的退休金存進銀行有優惠存款利息,這筆利息要繳稅嗎?
A: 是的,目前實務上,退休金辦理優惠存款所產生的利息,即使利率較高,也不被認定為《所得稅法》第4條第6款所稱的「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因此這筆利息仍然需要併入您的綜合所得,課徵利息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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