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律點通,專為新制轉換勞工提供法律與行銷的專業洞見。面對複雜的退休金和資遣費稅務規定,許多轉換跑道的勞工朋友常常感到無所適從。別擔心!今天,我們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這些關鍵的法律條文,並透過實際案例,幫助您一次搞懂退職所得的稅務眉角,確保您的努力和權益都能獲得最佳保障。
搞懂你的「退休金、資遣費」:稅怎麼算?
當您離開職場或退休時,領到的不論是退休金、資遣費、離職金等,在稅法上統稱為「退職所得」。這些所得的課稅方式與一般薪資不同,有其獨特的免稅額度計算方式,這正是保障您退休生活的重要設計。
什麼是「退職所得」?
簡單來說,「退職所得」就是您因為結束工作關係(如退休、資遣、離職)而領取的一次性或分期給付。它不是您每個月領的薪水,因此稅法給予了不同的處理方式。這部分主要依據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來計算應稅金額: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第九類: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收入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收入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三)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白話解釋:
- 一次領取:如果您是一次性領取退休金或資遣費,稅法會根據您的「退職服務年資」來計算免稅額。這個免稅額是三級累進的:
- 第一級:總額在「15萬元 × 服務年資」以下的部分,完全免稅。
- 第二級:超過「15萬元 × 服務年資」,但未達「30萬元 × 服務年資」的部分,只算一半的金額課稅。
- 第三級:超過「30萬元 × 服務年資」的部分,則全部計入所得課稅。
- 服務年資計算:年資的尾數如果未滿6個月,算半年;滿6個月就算一年。例如,您服務了10年3個月,算10.5年;服務10年7個月,算11年。
- 分期領取:如果您是分期領取(例如月退俸),每年領取的總額,扣除一個固定的免稅額(目前是65萬元)後,剩下的才算所得課稅。
- 兼領:如果同時領取一次金和分期金,免稅額會按比例計算。
此外, 《所得稅法》第4條第4款也規定,如果是因執行職務而死亡,遺族領取的撫卹金或死亡補償是免稅的。若非因職務死亡,則需與退職所得合併計算,但有其減除上限。
轉換跑道後,年資怎麼算?真實案例告訴你!
對於新制轉換勞工來說,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我在不同公司或公家機關服務過的年資,到底能不能合併計算,來提高我的免稅額呢?我們來看兩個實際案例。
案例一:小陳的公私部門年資合併夢
小陳原本在一個政府機關服務多年,後來因為機關裁撤,他轉職到了一家民營公司。幾年後,小陳從這家民營公司離職,領取了一筆離職金。他心想,我在公家機關和民營公司的服務年資加起來很長,應該可以合併計算來適用更高的退職所得免稅額吧?
然而,法院的判決卻是:不行!法院認為,小陳在政府機關的年資已經結算過,並領取了相關給付。而且,公務機關與私人公司的工作性質和退撫制度不同,兩者的服務年資不能合併計算。 因此,民營公司在計算小陳的退職所得免稅額時,只能以他在該民營公司的實際服務年資為準。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如果您曾跨足公務機關與私人企業,即使服務年資很長,但在稅務上,這兩段年資通常是獨立計算的,特別是當前段年資已結算並領取給付時。
案例二:王律師的勞退自提稅務優惠
王律師是一位法律事務所的獨資負責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自營作業者」。他為了自己的退休生活,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每月從他的執行業務所得中自願提繳一筆退休金。他在申報所得稅時,把這筆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列報為事務所的執行業務費用,希望能享有稅務優惠。
一開始,稅務機關否決了王律師的申請,認為《勞工退休金條例》中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稅賦優惠只適用於「勞工」,不適用於像王律師這樣的「執行業務者」。
但王律師不服,提起訴訟。法院最終判決王律師勝訴!法院認為,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4項明文規定,對於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例如王律師這樣的獨資負責人),準用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規定。立法的目的就是要鼓勵所有「實際從事勞動者」為老年生活預作準備,不應該因為收入形式(是薪資還是執行業務所得)而有差別待遇。因此,王律師自願提繳的退休金,確實可以享有不計入提繳年度收入課稅的優惠。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對許多自營作業者或小型企業主來說是個好消息!它明確了只要您是「實際從事勞動者」,在法定範圍內自願提繳勞退金,就能享有遞延課稅的優惠。
勞工自提退休金,原來有這些稅務福利!
除了上述的退職所得免稅額,對於新制轉換勞工,特別是那些積極為退休生活規劃的朋友,您更應該了解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所提供的稅務優惠: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第7條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4項:「第7條第2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執行業務收入課稅。」
白話解釋:
- 不論您是領薪水的勞工,還是像王律師一樣的自營作業者,只要您在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的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到您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這筆錢在您提繳的當年度,是不會被計入您的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收入課稅的!
- 這是一種「遞延課稅」的優惠,意思是現在不課稅,而是等到您未來領取退休金時,才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的退職所得規定課稅。這不僅能減輕您當年度的所得稅負擔,也鼓勵您為退休生活提早儲蓄。
掌握關鍵!新制轉換勞工的實用建議
理解了這些規定,對於您的退休金和資遣費規劃,有以下幾個實用建議:
- 確認所得性質: 領取任何款項時,務必確認它是資遣費、退休金、離職金還是獎金。不同性質的款項,稅務處理方式可能大不相同。
- 精確計算服務年資: 您的服務年資是計算退職所得免稅額的關鍵。請仔細核對所有服務期間,並記得年資尾數未滿6個月算半年,滿6個月算一年。
- 公私部門年資獨立計算: 如果您曾跨足公務機關與私人企業,請認知這兩段年資在稅務上通常無法合併計算,尤其當前段年資已結算時。
- 善用勞退自願提繳優惠: 無論您是受僱勞工還是自營作業者,都應充分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的自願提繳退休金稅務優惠,在法定範圍內提繳,享有遞延課稅的效益。
- 保留完整證明文件: 妥善保存所有與您的服務年資、薪資、退休金、資遣費、離職金等相關的契約、證明、扣繳憑單及給付明細,以備不時之需。
- 關注法令變動: 退休金與資遣費的稅務規定可能隨法令修正而調整,請隨時關注最新規定,確保您的權益。
結論
退休金和資遣費是您職涯奮鬥的果實,妥善了解其稅務處理方式,不僅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更能聰明地最大化您的所得。作為新制轉換勞工,掌握這些資訊,將讓您在職場轉換的過程中,更有底氣、更有保障。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幫助您對自己的退休規劃更有信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在不同私人公司服務過的年資,可以合併計算退職所得免稅額嗎?
A: 這要看情況。如果前一個公司已經結清您的年資並發放了資遣費或退休金,那麼通常後一個公司會重新計算年資,不能將前段年資合併。但如果兩家公司之間有特殊關係(例如集團內轉調),且年資未曾結清,則有機會合併計算。最保險的做法是確認您與各公司的勞動契約及離職時的給付細節。
Q: 除了《所得稅法》提到的免稅額,還有其他退休金免稅的規定嗎?
A: 有的。例如,對於公務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職員,如果您的退休金、退職酬勞金等給與是屬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繳付基金費用年資所計得的部分,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是免納所得稅的。此外,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下的退撫給與,其相關收支及運用收益也免納營業稅及所得稅。這些是針對特定身份的免稅優惠。
Q: 「遞延課稅」對我來說有什麼實際好處?
A: 遞延課稅最大的好處是讓您在提繳退休金的當年度,可以減少應稅所得,進而降低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負擔。這筆錢等於是延後到未來領取退休金時才課稅。對於薪資較高的勞工,這有助於避免因所得跳級而適用較高的稅率,同時鼓勵您長期儲蓄,為退休生活預做準備。
Q: 如果我在公司改組時領了一筆「離職金」,這筆錢會影響我未來領取資遣費或退休金的計算嗎?
A: 這筆「離職金」的性質非常關鍵。如果這筆錢被認定為是公司提前結清您年資所給付的款項(例如具有資遣費的性質),那麼根據法院實務見解,未來公司在計算您應得的資遣費或退休金時,可能會從中扣除這筆已給付的金額。因此,務必確認當初領取這筆錢時的合約或文件,明確其性質,避免未來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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