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職場上,曾因年齡感到被「差別待遇」嗎?
隨著人生閱歷的增長,我們的經驗與智慧也日益豐富。然而,在台灣的職場上,中高齡與高齡的夥伴們有時會面臨一種隱形的挑戰——「年齡歧視」。無論是求職時被婉拒,或是工作中升遷、培訓機會受阻,這些不公平的待遇都可能讓您感到沮喪。別擔心,您並不孤單!台灣有專門的法律來保障您的權益,今天「律點通」將帶您一次搞懂,如何勇敢捍衛自己的職場價值!
認識您的「法律靠山」:保障中高齡就業的兩大法寶
在台灣,主要有兩部法律為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提供就業保障,讓雇主不能隨意以年齡為由,對您做出不公平的對待:
1.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簡稱「中高齡就業法」)
這部法律是專為中高齡者(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逾65歲)量身打造的特別法。它的宗旨就是為了提升中高齡者的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並保障大家的經濟安全。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明確禁止年齡歧視: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第1項:「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
這條文清楚指出,雇主不能因為您的年齡,而在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陞遷、教育訓練、薪資給付、福利措施、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等任何就業環節上,對您造成直接或間接的不利對待。
2. 《就業服務法》
這部法律則是更廣泛地保障所有國民的就業機會平等,其中也明確包含了「年齡」這一項: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這代表無論您幾歲,雇主都不能因為您的年齡而歧視您。如果雇主違反了這條規定,依照《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可是會被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的!
什麼是「年齡歧視」?直接或間接都算!
年齡歧視不只是指雇主直接說「你年紀太大,我們不要你」。它其實分為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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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歧視:最明顯的狀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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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廣告上直接註明「限35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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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直接告知您因為「年齡不符」而無法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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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過去曾有某研究機構,直接回覆求職者「因年齡限制無法接受申請」,這就是最直接的年齡歧視,被政府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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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歧視:這種情況比較隱晦,表面上看起來很公平,但實際上卻對特定年齡層的人造成不利影響。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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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航空公司曾因公司重整裁員,他們以「薪資水準」作為裁員考量。結果發現,年資較長、薪資較高的資深空服員,往往年齡也較高,因此他們優先被解職。法院認為,這種表面上是成本考量,實質上卻對年齡較長的員工造成不利影響,因此也被認定為間接的年齡歧視。
所以,即使雇主沒有明說,但如果他們的政策或做法,導致年齡較長的您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這也可能構成年齡歧視!
當您感到被歧視時,該怎麼辦?
《中高齡就業法》提供了一條明確的申訴途徑: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5條第1項:「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發現雇主違反第12條第1項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這表示,如果您覺得自己因為年齡受到不公平待遇,您可以向您所在地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例如: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主管機關會組成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來進行調查和認定。
更棒的是,《中高齡就業法》第14條還規定了「舉證責任轉換」: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4條:「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年齡因素負舉證責任。」
這對勞工非常有利!您只需要「初步證明」可能存在差別待遇的事實(例如,保留招募廣告、對話紀錄、電子郵件等),接下來,雇主就必須提出證據,證明他們做出決策並不是因為您的年齡,而是基於其他合理、客觀的因素(例如:專業能力、績效表現等)。
政府也提供您多面向的支持!
台灣政府為了鼓勵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也積極推動許多措施:
- 就業計畫與服務據點:中央主管機關會定期制定就業計畫,內容包括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職業訓練、獎勵雇主僱用等。地方政府也會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提供職涯諮詢、就業媒合、訓練課程等服務(《中高齡就業法》第7條、第33條、第34條)。
- 退休準備與再就業協助:雇主也可以依據《中高齡就業法》第29條,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的相關協助措施。
這些都是為了讓您在職場上能有更友善、更完善的環境,讓您的經驗與智慧能繼續發光發熱!
結論:您的經驗是寶藏,別讓年齡成為限制!
面對職場年齡歧視,您不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為您提供了堅實的後盾,政府也積極推動各項支持措施。請記住以下幾點:
- 了解權益:熟悉《中高齡就業法》和《就業服務法》中關於年齡歧視的規定。
- 保留證據:如果懷疑遭受歧視,務必保留所有相關證據(對話紀錄、電子郵件、招募廣告等)。
- 勇敢申訴: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讓專業委員會為您評斷。
- 善用資源:積極利用政府提供的職涯諮詢、職業訓練和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提升自身競爭力。
您的豐富經驗是職場上無可取代的寶藏,值得被看見、被珍惜。勇敢站出來,捍衛您的就業權益,讓年齡成為智慧的象徵,而非職場的限制!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看到徵才廣告上寫「限35歲以下」,這合法嗎?
A: 不合法。《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都明確禁止雇主以年齡為由進行差別待遇。除非有法律明文規定或基於職務需求有合理例外(例如:某些特殊職務),否則直接在招募廣告上設定年齡限制是違法的。您可以保留該廣告作為證據,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Q: 我懷疑公司因為我年紀大而故意不給我升遷機會,該怎麼辦?
A: 您可以先收集相關證據,例如:過去的考績紀錄、公司晉升標準、其他同事的升遷情況、與主管或人資部門的對話紀錄等。根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4條,您只需初步釋明有差別待遇的事實,雇主就需要證明其決策是基於非年齡因素。收集證據後,您可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Q: 公司以「成本考量」為由裁員,結果都是資深員工被裁,這算年齡歧視嗎?
A: 這很可能構成「間接年齡歧視」。雖然雇主聲稱是基於成本考量,但如果裁員結果不成比例地影響到年齡較長、薪資較高的資深員工,法院實務上曾有判決認定這屬於年齡歧視。您可以收集公司裁員的標準、被裁員工的年齡及年資分佈等資訊,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由委員會進行認定。
Q: 如果我覺得自己被歧視了,但沒有很明確的證據,還能申訴嗎?
A: 仍然可以申訴。根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4條,您只需「釋明」差別待遇的事實,也就是提出初步的、合理的懷疑。例如,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您可以說明您符合職位要求,卻在面試中被問及與年齡相關的問題,或觀察到公司對年長員工的待遇模式。申訴後,舉證責任將轉由雇主承擔,他們需要證明其決策與年齡無關。
Q: 政府有哪些資源可以幫助我找工作或提升技能?
A: 政府為了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提供了許多資源。您可以到各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尋求協助。這些地方會提供職涯諮詢、就業媒合、職業訓練課程(例如:職務再設計、新技能培訓等),甚至有獎勵雇主僱用中高齡者的方案。積極利用這些資源,能幫助您提升競爭力,找到適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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