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薪資被差別待遇?孕婦勞工必知權益與自保術
親愛的孕媽咪們,懷孕是人生中的一大喜悅,但身為職場勞工,您是否曾擔心,或甚至已經遇過因為懷孕而導致薪資、考績或升遷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情況?在台灣,法律其實提供您堅實的保障!作為您的律點通,我將帶您深入了解相關法律規定,教您如何辨識職場歧視,並在權益受損時,知道該如何為自己發聲。
您的薪資權益,法律怎麼說?
台灣為了保障勞工的性別平等權益,特別制定了《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動基準法》。這些法規明確規定,雇主不能因為您的性別或懷孕因素,而在薪資待遇上給予差別待遇。
核心法條:同工同酬與同值同酬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這條文清楚告訴我們,只要您和同事從事的工作內容相同,或是雖然工作內容不同但對公司的「價值」相當(例如所需技能、責任、努力程度等),就應該領取相同的薪資。除非雇主能證明薪資差異是基於年資、獎懲、績效等客觀因素,否則就是違法。
考績與升遷也受保障
除了直接的薪資給付,《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也規定: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這表示,雇主不能因為您懷孕或請產假、育嬰假,就給予您較差的考績,或剝奪您的升遷機會。因為考績和升遷,往往直接影響到您的年終獎金、加薪幅度,甚至是未來的職涯發展,這些都與您的薪資待遇息息相關。
勞基法也有一份力
《勞動基準法》第25條也明確規定:「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這條文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相互呼應,共同保障您的權益。
舉證責任倒置:您的優勢
在處理性別歧視案件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1條提供了一個關鍵的保障:舉證責任倒置。這意味著,您只需要初步「釋明」(也就是提出初步證據,讓主管機關或法院覺得有差別待遇的可能)您遭受了不平等待遇,接下來就由雇主來證明,他們的行為並非基於性別因素。這大大降低了勞工維權的難度。
真實案例:懷孕與育嬰,權益不打折!
這些法律條文聽起來有點抽象?沒關係,讓我們看看真實世界中,孕婦勞工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
案例一:小雅的產假考績風波
小雅是一位認真工作的員工。在懷孕並請了產假和育嬰留職停薪後,她卻發現當年度的考績被打了乙等,導致年終獎金減半,還被記了大過。小雅很疑惑,明明過去表現良好,為何一請產假就受到如此待遇?
經法院審理,發現雇主在考評時確實考量了小雅請產假的事實,甚至有主管坦承「休產假回來的人都被打乙」。法院最終認定,雇主這種行為就是以性別為由,給予小雅不利的對待,違反了《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的規定。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雇主不能因為您請產假或育嬰假,就影響您的考績或獎金。
案例二:美玲的安胎假與獎勵金
美玲在懷孕期間因為身體不適,依規定請了安胎假。沒想到,她卻發現當年度的考績被考列乙等,獎勵金也因此減少。美玲認為,這是因為她懷孕請安胎假所導致的不公平待遇。
雖然這個案子最終法院並未認定歧視成立(因為公務人員有特殊的申訴管道,且雇主有補發部分獎勵金),但其重要的指導意義在於,最高法院明確指出:**女性懷孕而受歧視,屬於性別歧視的一種,且《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考績)及第10條(薪資給付)適用於此類情境。**這提醒我們,懷孕期間請假,雇主仍應公平對待,不能因此影響您的薪資或獎勵金。
當權益受損,我該怎麼辦?
如果您發現自己可能因為懷孕而遭受了薪資或待遇上的不公平對待,請不要害怕,您可以這樣做:
- 收集證據: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保留您的薪資單、勞動契約、職務說明、考績紀錄、獎金發放辦法、與同事薪資比較的資訊(若可得)、主管或同事的口頭承諾或對話紀錄、任何顯示性別或懷孕因素影響待遇的書面或電子郵件等。證據越完整,對您越有利。
- 內部溝通:您可以先嘗試與雇主或人資部門進行溝通,詢問薪資差異的原因,並保留溝通紀錄,例如email或對話錄音(需注意法律規範)。
- 向主管機關申訴:如果內部溝通無效,您可以向您所在地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會啟動調查,並召開性別工作平等會進行評議。
- 提起訴訟:如果主管機關認定歧視成立並處罰雇主,或者您希望請求損害賠償,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
結論:捍衛您的孕期職場權益
懷孕不應該成為您職場發展的絆腳石。了解您的法律權益,並勇敢地為自己發聲,是每位孕婦勞工都應該具備的能力。請記住,台灣的法律是您的後盾,保護您在孕期也能享有公平、尊嚴的職場待遇。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自己的權益,安心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同值同酬」?它和「同工同酬」有什麼不同?
A: 「同工同酬」是指您和同事從事完全相同的工作內容、付出相同努力、具備相同技能時,應獲得相同的薪資。而「同值同酬」則更廣泛,即使您和同事的工作內容不完全一樣,但若這些工作對公司的價值相當(例如都需要高技能、承擔高責任、付出大量努力或在艱苦環境下工作),也應給予同等的報酬。這有助於解決傳統上某些由女性主導的職位薪資被低估的問題。
Q: 我該如何收集證據,證明我受到了薪資歧視?
A: 收集證據是關鍵。您可以保留以下資料: 薪資單與勞動契約:證明您的薪資結構與職務。 職務說明:詳細說明您的工作內容、職責與所需技能。 考績紀錄與獎金發放辦法:顯示您的績效評估與獎金計算方式。 同事薪資資訊:若能合法取得,可作為比較依據。 溝通紀錄:與主管、人資部門討論薪資或待遇問題的電子郵件、訊息、或在合法情況下錄音的對話。 任何顯示歧視意圖的書面或口頭證據:例如主管曾說「懷孕了就別想升遷」等言論。
Q: 如果我請產假或育嬰假,雇主可以降低我的薪水或不讓我升遷嗎?
A: 不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明確禁止雇主因員工請產假或育嬰留職停薪等與性別相關的因素,而在考績、薪資給付或升遷上給予不利評價。如果雇主因此降低您的薪水、給予較差的考績,或不讓您升遷,都可能構成性別歧視。您有權利要求回復原職務、補發薪資差額,並向主管機關申訴。
Q: 如果我不確定自己是否遭受了性別薪資歧視,該怎麼辦?
A: 如果您有疑慮,建議您可以先整理出您認為可能存在差別待遇的具體事實和初步證據。例如,您發現與您職務內容相似、年資相近的異性同事薪資明顯較高,或者您請育嬰假後考績突然變差。您可以先向公司內部的人資部門詢問,了解薪資或考績評定的依據。如果公司無法提出合理的非性別因素解釋,或您覺得解釋不合理,就可以考慮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如勞工局)提出申訴,讓專業的性別工作平等會介入調查。在台灣,勞工局會提供免費諮詢服務,您可以先尋求初步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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